寫給女兒的信:番外·為什么書寫和記錄

看見的,看不見了。

夏風(fēng)輕輕吹過,在瞬間消失無蹤。

記住的,遺忘了。

只留下一地微微晃動的迷離樹影。

——幾米《月亮忘記了》


1.

愛因斯坦說,時間只是人體記憶中的錯覺,時間根本就不存在。

假設(shè)他說的是真理,但我依舊相信,記憶將隨人體一直存在,直至記憶的載體死亡或毀滅。

記憶可能會被遺忘,但不會消失,更不會是從來沒有存在過。

父母和子女間的過往,常常是人世間最深刻、最深情也最有共鳴的記憶。

但時間的灰塵太多,覆蓋得久了,便會遮蔽我們對于那些美好場景的記憶。

所以,不僅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或者一個時代需要書寫和記錄,一個家族或者家庭,乃至于個體本身,也都需要書寫和記錄。


2.

我喜歡孩子,視自己的侄女星星如珍寶。

我也曾想過當(dāng)自己有一個孩子,可以有比我更健全、更少缺憾的人生,會避免我的父母在我的身上所犯過的錯和過失。

當(dāng)女兒真的來到這人世間,我反而有點兒迷茫,有點兒不知所措。

我該告訴她什么,給予她什么,回應(yīng)她什么?

僅就人類社會的法律層面而言,父母是子女第一順位的監(jiān)護人,享有所謂“監(jiān)護權(quán)”。但這種權(quán)利的本質(zhì),是義務(wù)和責(zé)任,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權(quán)利。

這也就意味著,作為父母,我們只有付出的義務(wù)和責(zé)任,而無索取抑或要求回報的權(quán)利。至少,在子女18歲之前,肯定是如此。

而且,這種付出往往是無償?shù)?,終身的,心甘情愿的。如果一定要說我們的所得,那可能是付出之后的滿足感,給予之后的成就感,饋贈之后的坦然感。

書寫和記錄下付出和獲得,于我們(父母和子女)的生命歷程而言,便是我們都曾經(jīng)來過這世間的憑證。就像張韶涵在《來過我生命中的你》里唱過的那樣:用一生的愛? 抵押傳說的不可能,哪怕永恒只是生死一剎。


3.

沈從文在寫給張兆和的情書里說,我這一輩子,走過許多地方的路,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shù)的云,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dāng)年齡的人。

和他一樣,我也走過許多路,行過許多橋,看過東西南北中不同地方的云,和不同口音、不同語言的千萬人擦肩而過。也曾品過許多茶,飲過許多酒,念過許多詩,也曾有過許多的迷戀、遺憾和悵惘。

和他可能不一樣,——我不僅見過人性中的溫暖和愛戀,善良和同情,也見過浮躁和狂歡,冷漠和拒絕。見過人性的欺騙,卑污和背叛,見過愚蠢,怯懦和軟弱,見過翻云覆雨和弱肉強食,還見過恃強凌弱和助紂為虐。

這些故事中的大多數(shù),是不可說,也不能說的。說出來,就是二次傷害。難免還會有人對號入座,于需要繼續(xù)生活的人而言,就變成了是非和困擾。

但這就是我所生活的時代,也是我所在的當(dāng)下。

李世民嘆惋魏征時曾說,“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p>

父母把自己的時代和經(jīng)歷,盡可能真實、盡可能無保留的書寫和記錄下來,便有了讓子女以及后人能以前車為鑒,避免后車之覆的意義和價值。

子女以及后人,倘能從這些書寫和記錄中,更多角度、更多側(cè)面的探查、窺視前人的觀察和經(jīng)歷,才有更大的可能,去更全面、更理性的對待自己的時代和人生。

只有如此,他們才能夠在自己的時代和人生中橫刀立馬,縱橫捭闔,也才能夠真正理解自己的時代和人生中,種種的不自由和不得已,而不至過于狂妄和自負,視他人和天下為無物。

這是前人和歷史存在的價值,也將是這段書寫和記錄所衍生出的價值。


4.

這些帶有濃郁個人體驗的記憶,都是時間堆積出的財富。若任由其湮沒和消逝,不免可惜。所以我愿意分享給自己的女兒,作為父親給她的人生禮物。

愿她多一個角度來認識和感知這個世界,也愿她能以更寬宏的心態(tài),理解和包容不同的人生。

這些觀察和記憶,必將會是她行走人世間的圖標。至于最終的識別、判斷和評價,都只能由她獨立完成。

這是為何書寫和記錄的全部初衷。

為了避免自己中途懈怠、放棄,我選擇加入007-不出局社群。

與一群以寫作為共同興趣和愛好的人,共同相伴,相互督促,彼此激勵,也許能夠幫助我完成這段書寫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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