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遛彎,吃了根冰激凌,28元,沒吃過這么貴的。真的很好吃,奶油加芝士加適度的甜咸香,軟糯清爽,總之是好吃。小時候吃三分錢冰棍,美夠嗆。半個世紀過去了,吃了根28元的冰激凌,也美夠嗆,哈哈過去的小快樂,今日的小幸福,都是那么美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