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又長見識了。我一向知道長時間抱著手機看的壞處有傷眼、傷頸椎、傷腦、傷心……今天我知道了,它也傷手。
這兩天,我跟手機格外親密無間,把它久久捧在手心里,結果今天感覺雙手除大拇指外的其他八個手指尖又麻又疼,外表雖看不出異樣,但感覺就像被燙過似的。以前也有過這種情況,不過丟開手機后用不了多久,不適感就會消退,而今天卻比較嚴重,疼了半天還不見好。
不知為什么,剛才我腦子里忽然冒出一個詞——“低溫燙傷”。咦,什么是“低溫燙傷”?趕快打開電腦查一下。哦,果然,別小看了手機,雖然沒測過,但是多用一會兒,會明顯感知它的溫度超出我們的體表溫度,足有四五十度的樣子。
在此,我忍著指尖疼痛,敲出這篇小文章,并獻上我自己的爪圖,是為了提醒大家:“手機雖好,不要貪杯!” 呃~,錯了,是“不要貪玩”。
以下為引用:
“什么是低溫燙傷?
低溫燙傷是指機體長時間接觸中等溫度(一般指44℃—50℃)的熱源,造成從真皮淺層向真皮深層及皮下各層組織的漸進性損害,損傷程度與接觸時間成正相關。
有研究表明,當49℃的熱源持續(xù)接觸皮膚3分鐘,可導致表皮損害,超過9分鐘表皮將壞死;44℃的熱源持續(xù)接觸皮膚6小時,將導致皮膚不可逆損傷?!?/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