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一次次越過這條線,有一天你會發(fā)現(xiàn)這條選不存在了?!?/b>
周末清閑了一下。深夜打開微信,被”刺死辱母者”事件驚訝到了。輿論嘩然,千夫所指??粗粗?,不僅失眠了。
事情的來龍去脈,想必大家都有所耳聞了。在此就不在累述。
早上和女兒吃邊吃早餐邊聽《人民日報》的新聞早班車,看來輿論的潮水還是漲到了法院的門口。
山東聊城“辱母殺人案”引發(fā)持續(xù)關注。昨日,最高檢表示已派員赴山東調(diào)查。山東省檢察院回應,依法啟動審查調(diào)查。省高院通報,已受理當事人上訴。省公安廳也已派工作組核查。聊城市回應:對警察不作為、高利貸、涉黑等開展調(diào)查。
這究竟是值得慶幸還是該悲哀?
如果法院的審判,要靠人民輿論的吶喊才能得以公正的聲討,法律如何能讓人信服“人人平等”“人人公平“”?這樣的判決到底傳達了什么樣的價值?是腐朽還是褻瀆?
如果黑道橫行,連警察蜀黍都不能保護弱勢群體,不能為善去惡,我們要怎么才能保護自己不違法不身陷囹圄?除了抗爭還有何路可選?
一個制度無力保護個人的時候,個人有沒權利保護自己?
如果“法”的存在是為了“個人”,為什么“個人”卻經(jīng)常要為了“法”而犧牲?
當所謂的“法制”已經(jīng)成為一個巨大的,僵硬的方格子,把每一個血肉做成的“人”鎖在一方方小格子里的時候,這個法是不是違背了當初之所以有它的本意?當一個警察要老百姓讓惡人欺負打傷了再去報案的時候,人是不是已經(jīng)“文明”的糊涂了,忘了“文明”究竟是為了什么?
如果每次的公平靠聲勢浩大的輿論才能達到,這是司法的悲哀也是百姓的悲哀更是社會的悲哀!
人為什么會丟棄生命?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答案。
辱母不護,辱國何御?
是可忍?孰不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