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繼續(xù)讀《七十二堂寫作課:夏丏尊、葉圣陶教你寫文章》,從中了解到“敘述分有詳寫和略寫”。原文是這樣論述的:
事物本身的流動有快有慢,原來不是等速度進行的。寫入文章里面,因為要使事件的特色顯出,就得把不必要的材料刪去,在流動上更分出人為的快慢來。文章里敘述一件事物,往往各部分詳略不同,只把力量用在最重要的一段經(jīng)過上,其余的各段,有的只是一筆表過,但求保存著原因和結(jié)果的關(guān)系就算,有的竟全然略掉。假如用三千字來寫一個人的傳記,盡可以費去二千字以上的篇幅寫他一生中的某一天,其余長長的幾十年,只用幾百字來點綴。用五千字來寫一篇旅行記,假定所經(jīng)過的地方有五處,也不必每處平均花一千字,對于重要的地方應該不惜篇幅,詳細敘述,不重要的地方,不妨竭力減省字數(shù)。同樣敘述事物的一段經(jīng)過,詳細地寫,流動就慢了,簡略地寫,流動就快了。
? ? ? ? ? ? ---摘抄《七十二堂寫作課:夏丏尊、葉圣陶教你寫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