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要寫點東西了,必須。我這么告訴我自己。
可是好像衣服還沒洗,好像我還沒追完今天的劇,好像我的游戲只差一把就能升段位了。
可是,必須好像可以變成應該。
應該,我應該要寫點東西。我這么告訴我自己。
可是我還沒做晚飯,我還沒做完工作,我還沒去超市買洗衣液。
沒有好像了。“應該”被打敗,好像這個修飾詞,可以回詞典里休息了。
我先做晚飯吧。
我先做晚飯。
六個字和五個字。六個字的用來動搖自己,五個字的用來確認自己已經被動搖。
應該,應該就是做了最好,不做就算了。
算了,我可以明天再寫啊。
“算了”把一切推給明天。
明天是明天的明天。
不用說什么了啊,睡覺吧,這么晚了,明天也來的及啊。
來得及,怎么來不及!
那,就睡吧。
再說了,來不及就算了,覺還是要睡的。
可是文章還沒寫呢?
不是都說,明天也來得及了?就算來不及,那也得睡覺了!
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