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讓我憶起一些海外經(jīng)歷,除了感動于文中的友誼,更有感于文中看似輕描淡寫,實則描繪勾勒出的文化差異。所以畫蛇添足加幾個片語,或與作者本人不同,僅代表自已觀點。
一個是Ferdi的媽媽獨自撫養(yǎng)了四個子女的事實。如果這樣的女子在中國,縱然不是苦大仇深,也多半以淚洗面,縱然撫養(yǎng)子女長大成人,但因為被認為是不幸的,還是一直會生活在同情的眼光里;
同情不分場合,有時很可怕,因為它的潛臺詞是對方是弱者。
但顯然,文中Ferdi的媽媽不光撫養(yǎng)了子女,自已也活得不錯。周邊的人會給予很多幫助,但不會給太多同情。在英國生活時,遇到一些單親媽媽,不是因為遇人不淑被迫接受命運,而是自已選擇不結(jié)婚只生子。
這中間有一個文化差異,就是選擇的獨立性。選夫、生子,是自已情感的選擇,所以結(jié)果也就是自已選擇的結(jié)果,無關(guān)其他。
之前認識一個小媳婦。一胎生了女兒,夫家獨子,婆婆一直追著讓生二胎,并且許諾二胎生了幫帶孩子。二胎果然是個兒子,但是帶到2歲,婆婆老了力不從心了。孩子不得不自已帶,婆媳便生了嫌隙,不相往來。如果決定生或不生的時候,是自已的選擇,想明白這點,會不會憤懣之心會少很多?
二是即使不是稱職的父親,但想必曾經(jīng)也愛過。孩子們有自已的選擇,根據(jù)自已的看法選擇如何對待父親。所以,“Ferdi跟我說,他和弟弟斯坦從來沒和他父親說過話,雷歐和路德偶爾還和他的父親交流?!?在中國,更可能是這樣兩種結(jié)果:要么孩子和母親一起憎恨父親;要么會被要求原諒父親,因為畢竟“他是你們的父親”。
之前在愛丁堡認識一對老夫妻。因為太太是中國人,所以經(jīng)常來往。太太也提到這種文化差異。丈夫是地道蘇格蘭人,非常幽默風趣,但是好酒;蘇格蘭人說好酒,和我們的好酒不同,他是一旦喝起來,不是往醉里喝,是往三天三夜里喝。他和前妻最小的女兒結(jié)婚,女兒知其好酒,請他來參加婚禮時,附加了一個不能喝酒的要求;父親覺得女兒結(jié)婚便是自已開心,開心便當暢飲。結(jié)果意見不合,各不相讓,最終父親沒去參加女兒的婚禮。
這個例子看似極端,實則普遍。兄弟父子間因意見不同(注意不是利益不同),無法互諒,老死不相往來的不在少數(shù)。
這中間有一個文化差異,就是選擇的自由性。遵從自已準則,除非內(nèi)心醒悟,否則絕不因其他因素而遷就。
這種文化差異,源于歷史。馮友蘭在《中國哲學簡史》一書中十分精辟地論述過:西方社會因活動而結(jié)群,因而生成了城邦文化;中國社會則是以家邦文化為起源;城邦體系里,社會組織是不獨裁的,因為同一個市民階級之內(nèi),沒有任何道德上的理由認為某個人應當比別人重要或高于別人;但是在一個家邦體系里,社會組織就是獨裁的,分等級的,因為一家之內(nèi),父的權(quán)威天然地高于子的權(quán)威。
因此,想把一種文化強行加入另一種文化是不明智的;同樣地,認為兩種文化絕不會互相影響和融合也是幼稚的。正如作者在文中所說:I have seen the world, that defines my difference.
因經(jīng)歷而理解,因理解而包容,因包容而接納,因接納而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