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不懂-《古文獻學講義》筆記:目錄學-史部 第7-9節(jié)

第七節(jié) 傳記

一.唐以前人傳記(講記述多人的,單個人的傳記從略)

(一)《列女傳》七卷,西漢劉向撰?!独m(xù)》一卷,撰人不詳。分母儀、賢明、仁智、貞順、節(jié)義、辨通、嬖孽七門,記古婦女一百零五人事跡。

(二)《高士傳》三卷,西晉皇甫謐撰。原本記上古至魏晉隱逸之士七十二人,今本多至九十六人,系后人據《太平御覽》所引嵇康《高士傳》等增人。

(三)《唐才子傳》十卷,元辛文房撰,均為唐詩人小傳。原書在國內曾亡佚,修《四庫全書》時從《永樂大典》中輯得二百八十七人編為八卷,后由日本輸人原本十卷有三百九十八人。所記頗能廣搜材料,惜不注出處,且間有失實之處。今人已分別為之作疏注。

二.宋元明人傳記

(一)《五朝名臣言行錄》十卷、《三朝名臣言行錄》十四卷,南宋朱熹撰。分別記述北宋時名臣言行。

(二)《新刊名臣碑傳琬琰之集》一百七卷,南宋杜大珪編。采集北宋建隆、乾德至南宋建炎、紹興的碑傳文字,分上中下三集,上集為神道碑,中集為志銘、行狀,下集多為別傳。

(三)《國朝名臣事略》十五卷,元蘇天爵編。采集木華黎至劉因元名臣四十七人的碑志、行狀、家傳編成。

(四)《嘉靖以來首輔傳》八卷,明王世貞撰。是給明嘉靖、隆慶萬歷三朝內閣大學士中首席的所謂“首輔”撰寫的傳記。其時大學士實際上已是宰相,“首輔”即是首相。

三.清人傳記

(一)《國朝先正事略》六十卷,清李元度撰。為清初至同治以前人撰寫的傳記,分名臣、名儒、經學、文苑、遺逸、循良、孝義七類計一千一百零八人。

(二)《碑傳集》一百六十四卷,清錢儀吉編。編集自清初至嘉慶時宗室、職官、學者、文人、方伎等一千六百八十余人及婦女三百余人的碑志傳記。其后又有《續(xù)碑傳集》八十六卷,清繆荃孫編,自道光至光緒?!侗畟骷a》六十卷,民國閔爾昌編,以清末人為主,兼及錢、繆二集所遺漏者。

第八節(jié) 詔令奏議

一.詔令

(一)《唐大詔令集》一百三十卷,北宋宋敏求編。其父宋綬先已編集,敏求繼之而成書。所收詔令多為兩《唐書》未曾寫入者,為研究唐史的第一手資料,其中赦文提供的資料尤為重要有用。

(二)《宋大詔令集》二百四十卷,傳為宋綬后人于南宋紹興時編集。所載為北宋建隆至宣和朝的詔令,是研究宋史的第一手資料。

二.奏議

(一)《國朝諸臣奏議》一百五十卷,南宋趙汝愚編。采集北宋建隆至靖康的諸臣奏議,分十二門一百十四子目,是研究宋史的有用資料。

(二)《歷代名臣奏議》三百五十卷,明永樂時黃淮、楊士奇等奉敕編,上起商、周,下訖宋、元,分六十四門,也保存了不少有用的資料。

第九節(jié) 政書

一.三通、九通、十通的含義:《通典》《通志》《文獻通考》為《三通》,清官修《續(xù)通典》《續(xù)通志》《續(xù)文獻通考》和《皇朝通典》《皇朝通志》《皇朝文獻通考》又合稱為《九通》。此后又有:《皇朝續(xù)文獻通考》,有《十通》之稱。

(一)《通典》二百卷,唐杜佑撰。

1.時間:記述先秦至唐天寶末的有關文獻。

2.史料價值:食貨部分尤常為研究唐史者所引用,所分門類也勝于后面要講的《唐會要》,勝于按六官來講述的《大唐六典》。不足之處是兵部分只講戰(zhàn)術戰(zhàn)例,不講兵制,研究唐兵制者最以為憾事。

(二)《通志》二百卷,南宋鄭樵撰。

1.時間:自三皇至隋

2.優(yōu)點:“二十略”中的氏族、六書、七音、都邑、昆蟲草木則鄭樵所獨創(chuàng),尤為此書的精華。

3.缺點:紀傳體部分只是抄錄正史,少有人讀,僅有在文句上??迸f史的價值。

(三)《文獻通考》三百四十八卷,南宋馬端臨撰,簡稱《通考》,二十四考。

1.時間:上起上古,下訖南宋寧宗

2.優(yōu)點:所記宋事多第一手資料,為研究宋史者所重視,其他部分也便于通讀,所以過去讀此書者多于讀《通典》。

(四)《續(xù)文獻通考》二百五十四卷,明王圻撰,三十考。

1.時間:上接南宋寧宗嘉定,下訖明萬歷初年

2.優(yōu)點:所收資料豐富,明代的尤可珍貴,如經籍考能著錄《琵琶記》《水滸傳》,即非墨守成規(guī)者之所能及。

(五)《續(xù)文獻通考》二百五十二卷,清乾隆十二年奉敕撰,二十六考。

1.時間:上接南宋寧宗嘉定,下訖明末。

2.缺點:多二手史料,最好不引用。

(六)《皇朝文獻通考》二百六十六卷,清乾隆十二年奉敕撰,今亦稱之為《清文獻通考》二十六考。

1.時間:自清初記至乾隆時

2.優(yōu)點:多較原始之史料,可引用。

(七)《續(xù)通典》一百四十四卷,清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

1.時間:所記上接唐肅宗元年,下訖明崇禎末年

(八)《皇朝通典》一百卷,清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今亦稱之為《清通典》。

(九)《續(xù)通志》五百二十七卷,清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

1.時間:自唐初至元末

2.缺點:“二十略”自五代至明末,悉二手資料,不能引用。

(十)《皇朝通志》二百卷,清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今亦稱之為《清通志》。

1.優(yōu)點:僅撰“二十略”

2.缺點:除氏族、六書、七音、校讎、圖譜、金石、昆蟲草木外,多與《皇朝通典》重復。

(十一)《皇朝續(xù)文獻通考》四百卷,民國時劉錦藻撰,今亦稱之為《清續(xù)文獻通考》。

1.時間:上起乾隆五十一年,下訖清末

2.優(yōu)點:較《皇朝文獻通考》之二十六考增加外交、郵傳、實業(yè)、憲政四考,多收入清季新政資料,可供參考。

二.會要

(一)“會要”的起源:蘇冕兄弟的《會要》和楊紹復等《續(xù)會要》

(二)官修的“會要”:

1.《唐會要》一百卷,北宋王溥撰。

(1)時間:建隆二年進呈

(2)優(yōu)點:所收入的多系唐令、詔敕、奏議及其他紀事,均第一手史料,與《通典》互有詳略,極為研究唐史者所重視

(3)缺點:又所分類目多至一百十四,亦不如《通典》眉目清楚。

2.《五代會要》三十卷,北宋王溥撰。

(1)時間:建隆二年與《唐會要》同時進呈。

(2)優(yōu)點:所收均第一手史料。

3.《宋會要輯稿》三百三十六卷,清徐松輯。

(1)優(yōu)點:其中多數第一手史料

未采入《宋史》,極為研究者所重視。

(三)私人撰寫的“會要”

1.《西漢會要》七十卷、《東漢會要》四十卷,南宋徐天麟撰。

(1)優(yōu)點:采紀傳史等以成《會要》的辦法始于徐氏。

(2)缺點:只能作為資料索引用,不能直接引用,要引用必須查其所據原書引用。

2.《三國會要》二十二卷,清楊晨撰。

(1)缺點:只能作為資料索引用,不能直接引用,要引用必須查其所據原書引用。

3.《明會要》八十卷,清龍文彬撰。

(1)缺點:只能作為資料索引用,不能直接引用,要引用必須查其所據原書引用。

4.《秦會要》二十六卷,清孫楷撰。

(1)缺點:惟頗有遺漏錯誤。今人徐復撰《秦會要訂補》,逐條修訂。只能作為資料索引用,不能直接引用,要引用必須查其所據原書引用。

(四)《冊府元龜》一千卷,北宋王欽若、楊億等奉敕撰。

(1)時間:真宗祥符六年書成進呈。

(2)優(yōu)點:和《太平御覽》《太平廣記》《文苑英華》合稱北宋官修的四大書。有價值的是唐五代部分,多取實錄、國史及唐令、詔敕奏疏、諸司吏牘,頗有不見于兩《唐書》兩《五代史》及《通典》《唐會要》等書者,堪稱第一手史料而為研究者重視。

(3)缺點:所采史料,先秦多據經、子,秦漢至隋多據紀傳正史,均非第一手資料無甚價值。

三.會典:是列出職官名稱,并分別記述其職務及有關史事掌故的書。

(一)《大唐六典》三十卷,唐張說、張九齡、李林甫遞監(jiān)修。最早的一部隸屬史部的“會典”。

(1)時間:開元二十六年書成進呈。按唐代的三省六部等官職撰寫,兼上溯先秦以來沿革。

(2)優(yōu)點:屬第一手史料而受重視

(3)缺點:其中個別職官編制只是設想

(二)《大元圣政國朝典章》六十卷,附《新集至治條例》不分卷,今簡稱《元典章》,不著編撰人姓名。

(1)時間:元世祖中統(tǒng)建元到仁宗延祐四年

(2)優(yōu)點:研究元代社會、風俗及歷史者常于此書取材

(三)《大明會典》,明弘治十年徐溥等奉敕撰

(1)時間:明弘治十五年書成

(2)優(yōu)點:是研究明代職官和典章制度的第一手史料

(四)《大清會典》一百卷、《事例》千二百二十卷、《圖》二百七十卷

(1)時間:光緒二十五年修成

(2)優(yōu)點:是研究清代職官和典章制度的重要史料。

四.法令

(一)《唐律疏議》三十卷,唐長孫無忌等監(jiān)修。

(1)優(yōu)點:不僅是研究我國古代法律的必讀書,對研究李唐社會、習俗以至歷史,都極有用處。

(二)《刑統(tǒng)》三十卷,北宋竇儀等奉敕撰。

(1)時間:建隆四年頒行

(三)《大明律》附《例》三十卷,明洪武三十年奉敕編。

(1)優(yōu)點:這在我國法制史上是一次變革。

(四)《大清律例》四十七卷,乾隆五年奉敕撰。

(1)優(yōu)點:研究清史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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