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成功經驗,叫運氣

在《成功與運氣》一書中,羅伯特·弗蘭克總結了運氣的三條規(guī)律,我將之稱為“運氣動力學”。

規(guī)律一,運氣是可以放大的。越是人生早期的關鍵節(jié)點,運氣的放大作用越明顯。加拿大青少年冰球運動員選拔系統(tǒng)在每年12月31日這天給年齡劃線,1月出生的球員就比12月出生的更有可能獲得那份年薪3 100萬美元的職業(yè)合同。

規(guī)律二,運氣是可以累加的。比爾·蓋茨當然有天賦也有努力,可是他如果不是正好出生在個人電腦第一波浪潮時代,正好進入全美唯一一所允許學生無限制訪問具有“及時反饋”功能的計算機終端的私立學校,以及后面的一系列“正好”,個人電腦的主宰公司就不會叫“微軟”。

規(guī)律三,競爭越激烈,運氣越重要。在充分競爭的項目中,越是高水平的比賽,選手之間的實力差距越小。林丹與李宗偉的幾次世紀之戰(zhàn),林丹真的完全勝在實力嗎?未必見得吧。1厘米的差距很可能決定了1分的歸屬,而1分的歸屬很可能決定了比賽最終的走向。你敢說,這1厘米中,完全沒有運氣的成分嗎?

運氣動力學導致的結果就是,我們今天面對的市場是一個贏家通吃的市場。水平相當的兩個人,運氣上的差距若為5%,收入上的差距可能高達500%;同一類型的兩個產品,性價比上的差距若為5%,則可能直接導致差的那種被淘汰。所以,在這個時代,運氣變得越來越有用。但有趣的是,不管是成功者還是失敗者,都不愿意承認運氣這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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