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安二十五年(220)正月二十三日,曹操逝世于洛陽,曹丕由鄴城至洛陽繼位丞相、魏王,改建安二十五年為延康元年。十月二十八日升壇即阼,改延康為黃初元年。
(小說符寶郎祖弼之故事,不見于史。而符寶郎(官名)始于唐朝,祖弼亦不過虛構)
曹丕稱帝后,為穩(wěn)固皇位,嘗毒殺曹彰、逼迫曹植……
但其幼弟曹熊,卻非如小說所言,被逼自盡?!度龂尽份d,‘蕭懷王熊,早薨。黃初二年(221)追封謚蕭懷公。’曹熊與曹丕一母同胞,同為卞氏所生。且年幼亦無威脅,如此逼迫幼弟毫無意義。
曹昂死后,曹丕晉身嫡長,卻遲遲未能繼承世子,甚至與曹植爆發(fā)奪嫡之爭……
前文亦有論述,曹操利用奪嫡之爭,沖擊世家門閥對于政局的壟斷,但最后卻是以失敗告終。建安二十二年(217),曹丕擊敗曹植,被立為魏王世子。但是,曹丕的勝利背后又隱含著怎樣之秘辛,不為人知……
參《三國志·明帝紀》載,‘景初三年(239)春正月,明帝崩于嘉福殿,時年三十六?!?/p>
反推可知,曹叡應生于建安九年(204)。但曹操攻破冀州鄴城,曹丕納甄氏亦是在建安九年(204)八月,但顯然時間對接不上。
據(jù)清·楊晨《三國會要》(卷一)載,‘葉維庚曰:《明紀》年十五封武德侯,而《文紀》封武德侯在延康元年五月,是明帝建安十一年生,至此準年三十三,以改正朔則三十四爾?!?/p>
即《明紀》「時年」記載有誤,故曹叡應是建安十一年(206)生。
然《三國志·常林傳》載,‘吉茂轉為武德侯庶子(屬官)。二十二年(217),坐其宗人吉本等起事被收……會鍾相國證茂、本服第已絕,故得不坐?!瘜度龂尽の涞奂o》云,‘二十三年春正月,漢太醫(yī)令吉本與少府耿紀、司直韋晃等反……’
即曹叡封武德侯的時間,并非延康元年(220),而最遲應在建安二十三年(218)。
換言之,以建安二十三年(218)曹叡十五,封武德侯為據(jù)。至景初三年(239),虛歲正是三十六,故《三國志》陳壽所載無誤。
如此盧弼在《三國志集解》中言,‘竊謂承祚此文,實為曲筆,讀史者逆推年月,證以甄夫人之賜死,魏明之久不得立為嗣,則元仲究為誰氏之子,可不言而喻矣?!?/p>
即陳壽實則是以「曲筆」,映射曹叡并非曹丕之子。
既然如此,曹叡是否有可能是袁熙與甄氏之子……
參《三國志·袁紹傳》載,‘袁紹出長子譚為青州……又以中子熙為幽州,甥高干為并州……’自袁紹擊敗公孫瓚后,即以次子袁熙駐守幽州。又《三國志·后妃傳》載,‘熙出為幽州,后留養(yǎng)姑?!?/p>
姑,夫母也。即袁熙駐守幽州,甄宓則留于鄴城,孝養(yǎng)婆婆。
依《魏書》所載,甄宓生于光和五年(183),又《三國志·后妃傳》引注《魏略》曰:‘后年十四,喪中兄儼,悲哀過制,事寡嫂謙敬……’即甄宓十四歲尚在閨中,故嫁于袁熙,應在建安二年(197)之后。
結合《后妃傳》載,‘建安中,袁紹為中子熙納之’,二者亦可相互印證。
換言之,至袁熙建安四年(199)駐守幽州,二人可謂是新婚燕爾。
但直至曹操奪取鄴城,亦未出現(xiàn)袁熙任何記載。
故以現(xiàn)有文獻推斷,自袁熙納甄氏后,二人既分居兩地。換言之,盧弼于《三國志集解》中之推斷,并無外在條件。但這里卻留有一個疑問,即是新婚燕爾,二人為何會分居……
《武帝紀》云,‘建安十年(205)春正月,攻譚,破之,斬譚,誅其妻子,冀州平?!丛T駐守青州,妻女皆在身前。為何袁熙偏偏將甄氏留在鄴城。且待袁紹死后(202),亦未見袁熙回返鄴城。
后曹操圍攻鄴城,更是未有袁熙救援之任何載錄。
而參《袁氏世考》中載,“熙字顯雍,三國時為幽州刺史。妻吳氏。生子謙?!?/p>
甄氏后嫁與曹丕,尊為皇后,袁氏族譜不便提及,亦是合理。那么《袁氏世考》所言之吳氏,或為袁熙之妾侍,后甄氏被曹丕所納,吳氏因生子而被提為正室。
但無論如何,袁熙駐守幽州是帶著妾侍,抑或至幽州后新納。
既然如此,袁熙將甄氏留在鄴城,則顯得有些莫名其妙;抑或袁熙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被逼無奈之舉。
參《袁紹傳》引注《典論》曰:‘譚長而惠,尚少而美。紹妻劉氏愛尚,數(shù)稱其才,紹亦奇其貌,欲以為后,未顯而紹死?!?/p>
甚至尚、譚相互攻伐,劉氏亦無勸阻??梢?,劉氏對袁尚之偏愛,已然是溺愛不明。
相傳甄氏是三國之絕世美人,正常而言,袁熙豈會自愿與其分離。而從甄氏「留養(yǎng)姑」判斷,應是劉氏做主將其留在鄴城。其因不言而喻,推測應是袁尚對這位兄嫂「別有用心」。
且參《魏書》載,‘良指后曰:此女貴乃不可言?!?/p>
雖有可能是曹魏強搶他婦之托詞,但亦未必是空穴來風。劉氏欲將甄氏留與幼子,故有此舉。
故即使曹叡是袁氏之子,則應更傾向于袁尚,而非袁熙。
然參《武帝紀》載,‘建安九年(204)二月,尚復攻譚,留蘇由、審配守鄴。至秋七月,尚還救鄴……’八月,曹操已平定鄴城,袁尚則逃奔中山。即自二月始,袁尚并未身處鄴城。
倘若曹叡是袁尚之子,甄氏已然懷孕半年以上,曹丕如何避人耳目。
退而言之,即使曹丕秘而不言,這種事情亦絕無法瞞過曹操之耳目。因此盧弼于《三國志集解》中之推斷,難以成立。
故裴松之注曰:‘魏武以建安九年八月定鄴,文帝始納甄后,明帝應以十年(205)生,計至此年正月,整三十四年耳。時改正朔,以故年十二月為今年正月,可強名三十五年,不得三十六也?!?/p>
即「時年三十六」,是承祚誤記,別無深意。
后世有此傳聞,除卻曹叡年齡之載有差外,亦蓋因甄氏之死,使人眾說紛紜……
《三國志·后妃傳》載,‘山陽公奉二女以嬪于魏,郭后、李、陰貴人并愛幸,甄宓愈失意,有怨言。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賜死,葬于鄴?!?/p>
換言之,曹丕即祚不過半載有余,卻將甄氏賜死。
正如《三國志集解》所言,‘宮省事秘,隱奧難窺,開國之初而不能容一婦人,事涉離奇,讀史者不能不為之推尋也?!?/p>
甄氏究竟因何而被賜死,各類史志之載錄,卻是南轅北轍……
依《后妃傳》載,‘郭后、李、陰貴人并愛幸,后愈失意,有怨言?!?/p>
然《魏書》卻道,‘文帝踐祚,有司奏建長秋宮,帝璽書迎后,詣行在所……璽書三至而后三讓,言甚懇切。時盛暑,帝欲須秋涼乃更迎后。會后疾遂篤,夏六月丁卯,崩于鄴?!?/p>
即曹丕迎甄氏為后,甄氏卻三辭而不受,期間因病而死。
然《魏書》將甄氏之形象,刻畫的太過「賢德」、死的時機亦太過「巧和」。正所謂過而不及,實難讓人信服。
故裴松之注曰,‘文帝之不立甄氏,及加殺害,事有明審。魏史若以為大惡邪,則宜隱而不言,若謂為小惡邪,則不應假為之辭,而崇飾虛文乃至于是,異乎所聞于舊史?!?/p>
即用虛假的語言粉飾太平到如此地步,實在是史書中從沒有見過的。
不僅如此,《漢晉春秋》亦道,‘初,甄后之誅,由郭后之寵,及殯,令被發(fā)覆面,以糠塞口……’但即使甄氏失寵,尚不至于將其賜死,更何況是‘被發(fā)覆面,以糠塞口’,讓其有口難言,有怨難辨。
可見,此絕非簡單一個「失寵」能夠詮釋。
而所謂的「宮闈隱秘」究竟暗藏何等玄機,以至于令曹丕如此之「狂躁」……
黃初元年,甄妃觸怒曹丕而失寵,同年曹植莫名作《出婦賦》。黃初三年,甄妃被賜死后,曹植更是作千古名篇《洛神賦》。后世對此賦之意,歷來有大爭議,有君臣大義說、亡妻崔氏說,以及感甄說。
然君臣大義說,皆出自南宋理學之后,完全是在以己度人,在此不需驁述。
亦并非亡妻崔氏說。因《洛神賦》中帶有小心翼翼、得患得失之感。由于身份之阻礙,唯有敬以遠觀。通篇情感之復雜、矛盾,絕非是在感念亡妻……
其中「動朱唇以徐言,陳交接之大綱」,即洛神離別時朱唇微啟,緩緩地陳訴著往來交接之綱要。如果是對于亡妻崔氏之懷念,分離即是永別,又何來的「往來交接」。
特別是《洛神賦》中云,「執(zhí)眷眷之款實兮,懼斯靈之我欺。感交甫之棄言兮,悵猶豫而狐疑。收和顏而靜志兮,申禮防以自持?!?/b>
即‘我懷著眷眷之誠,又恐受神女的欺騙。因有感于鄭交甫曾遇神女背棄諾言之事,心中不覺惆悵、猶豫和遲疑,于是斂容定神,以禮義自持?!绻菍τ谕銎薮奘现磕?,又何來的欺騙、狐疑。
最后洛神離去,曹植希冀著洛神靈影復現(xiàn),駕輕舟逆流而上,漂泊于洛川而流連,思念綿綿,愛慕重重。夜里心亂而無眠,滿身晶霜而至天明。無奈令仆夫起駕,準備東歸。
但攬韁繩舉馬鞭,卻悵然盤桓,不愿離去。
此種情感之表達,仿若初戀一般,充斥失戀、彷徨,哪里有一點曹植對于亡妻崔氏之追憶。
而在曹植的交際圈中,唯有甄氏。無論身份、地位,皆相對符合《洛神賦》中曹植對于自身情感之描述。故民間相傳甄氏與曹植有私情,最終被曹丕賜死。
那么,曹丕如此極端,亦情有可原。
然參史志載,甄氏大曹丕四歲,大曹植九歲。曹植與甄氏二人,即非青梅竹馬,甄氏又非情竇初開。且參《后妃傳》中載,甄氏早慧,又審時度勢。想來二人很難兩情相悅、互相愛慕。
且如果二人存有私情,曹植作《洛神賦》,即是與曹丕攤牌,豈非取死之道。
可見,二人存有私情的推測,并不成立。但是《洛神賦》中,曹植申禮自持,讓洛神感到不安,故而「超長吟以永慕兮,聲哀厲而彌長」,向君王表達心中之情感,卻無法逾越人神之異途,因而發(fā)出哀聲。
從中清楚地透露出,洛神主動之舉……
在《洛神賦》如此矛盾的表述之中,究竟隱藏著怎樣的曲折……
《曹植傳》中載,‘太祖征孫權,使植留守鄴,戒之曰:“吾昔為頓邱令,年二十三。思此時所行,無悔於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與!”’
又《武帝紀》載,‘二十一年(216)冬十月,治兵,遂征孫權,十一月至譙?!唇ò捕荒辏?16)十月,曹操南征孫權,使曹植留守鄴城。
從「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與」推測,應是對曹植的最終考驗。
但《武帝紀》又載,‘二十二年(217)冬十月,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以五官中郎將丕為魏太子?!?/p>
建安二十二年(217)九月,曹操還鄴城。十月即確立曹丕為魏太子,曹植奪嫡之爭最終以失敗告終。不過一月時間,是什么讓曹操最終下定決心?曹植守鄴期間,又究竟發(fā)生了何事……
參《曹植傳》云,曹植「任性而行,不自彫勵,飲酒不節(jié)」,故奪嫡失敗。至于具體原因,卻并未言明。
不過其后又云,‘二十二年,增置邑五千,并前萬戶。植嘗乘車行馳道中,開司馬門出。太祖大怒,公車令坐死。由是重諸侯科禁,而植寵日衰。’顯然「增置邑五千」,是曹操對曹植奪嫡失敗的補償。
如此,曹植私闖司馬門,即可能是導致其奪嫡失敗核心。
參《后漢書·楊震傳附玄孫修傳》引《續(xù)漢書》載,“人有白修與臨淄侯曹植飲醉,共載從司馬門出,謗訕鄢陵侯彰。太祖聞之,大怒,故遂收殺之。”即楊修應是死于司馬門事件。
但依《曹植傳》所言,司馬門事件卻發(fā)生在二十二年(217),曹丕被立為太子之前。
又《曹植傳》引注《典略》載,‘至二十四年秋,公以脩前后漏泄言教,交關諸侯,乃收殺之。脩死后百余日而太祖薨……’從時間推算,楊修應是死于建安二十四年(219)秋九月。
如此《續(xù)漢書》所載則與《三國志》有所沖突。
故《曹植傳》與《續(xù)漢書》則必然有一方表述有所遺漏……
曹植為何要謗訕曹彰?在此期間,曹彰又有何事「值得」曹植謗訕?
參《魏略》載:‘太祖與劉備戰(zhàn)于漢中。召彰,彰晨夜進道,西到長安而太祖已還,從漢中而歸?!瘯r間是二十四年(219)。即曹彰無功而返,與楊修之死時間相近。亦是史志中唯一記載,「值得」謗訕之事。
但此時曹植已然奪嫡失敗,與曹彰并無利益沖突,除非是拉攏未果,而心生怨念。
而二十四年(219),此時曹丕作為魏國太子,整個鄴城皆受其監(jiān)管。
曹植即使有心私闖司馬門,亦難以實現(xiàn)。且曹丕亦無必要去設計陷害曹植,如此會使曹操誤會曹丕監(jiān)管不力,甚至懷疑曹丕心胸狹隘,無包容之心。故曹丕絕對不會讓此類事件,發(fā)生在自己監(jiān)國期間。
而二十一年(216)十月曹操東征孫權,至二十二年(217)九月而還。
近一年的時間,正是曹植監(jiān)管鄴城之時,曹植完全有條件私闖司馬門。
故《續(xù)漢書》所言,實際上兩件事并非同時發(fā)生。只是楊修作為曹植謀士,在曹植監(jiān)管鄴城期間,有責任輔助在側。但卻任由曹植醉闖司馬門,屬于失職。故而《續(xù)漢書》在敘述導致楊修被誅原因時,將兩件事歸結在了一起。
然則,曹植私闖司馬門,絕非如史志所載,蓋因「醉酒」所致,如此單純……
參《魏書》載,‘二十一年(216),太祖東征,武宣皇后、文帝及明帝、東鄉(xiāng)公主皆從,時后以病留鄴……’
但是其中卻有一處異常突兀,即東鄉(xiāng)公主。
其一、東鄉(xiāng)公主年幼,為何要跟隨曹操南下從征。
其二、甄氏生病,東鄉(xiāng)公主為何不選擇陪伴母親……
與此同時,曹植留守鄴城,甄氏亦在鄴城養(yǎng)病。而按照常理,曹植應向甄氏問安。如此豈非曹丕故意在為曹植、甄氏營造獨處之機會。以此推之,曹植醉酒私闖司馬門,或許即是曹丕、甄氏早有預謀之作。
又參《三國志·后妃傳》載,文德郭皇后「太祖為魏公時,得入東宮。后有智數(shù),時時有所獻納。文帝定為嗣,后有謀焉?!?/b>
曹操建安十八年(213)五月,冊封曹操為魏公;建安二十一年(216)四月,為魏王。
即郭女王是在213年5月,至216年4月間,得入東宮。時間正是曹丕謀奪太子前夕,后屢屢獻策幫助曹丕奪嫡成功。換言之,郭女王在奪嫡過程中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那么,郭女王會給曹丕獻出怎樣的計謀,即能擊潰曹植,亦能打擊甄氏……
而觀甄氏《塘上行》之詞賦,其哀怨之對象,絕非是曹植。
特別是《塘上行》中云,「莫以豪賢故,棄捐素所愛?莫以魚肉賤,棄捐蔥與薤?莫以麻枲賤,棄捐菅與蒯? 出亦復何苦,入亦復何愁。邊地多悲風,樹木何翛翛! 從君致獨樂,延年壽千秋。」
其中怨念之強烈,亦非是失寵之宣泄,而是暗諷曹丕:兔死狗烹、鳥盡弓藏。
換言之,曹丕是以甄氏為誘餌,設計陷害曹植而謀奪太子。又豈會愿意此等丑聞泄露。
然甄氏的《塘上行》讓曹丕感到了威脅,故急于將其賜死。并令其「被發(fā)覆面,以糠塞口」,讓其無法申冤告狀。同時,亦是以此間接警告,其他知曉此事之人。
倘若僅是失寵,曹丕何至于如此「心狠手辣」;《魏書》亦何至于「崇飾虛文乃至于是,異乎所聞于舊史」乎……
而曹植作《洛神賦》何嘗不是一次警告、一種保障。除卻其母卞氏之維護,曹丕亦恐曹植臨死反撲,將此等丑事公布于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