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這么一段話。
“愛你才是最重要的事,萊斯特小姐。有些人覺得愛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點的吻和一堆孩子,或許愛就是這樣,萊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嗎?我覺得愛是想要觸碰卻又收回手?!?/p>
我小時候。每次開學,我爸爸的司機開車到奶奶家來接我,我會哭,會鬧,會找各種理由拖著不走,因為我舍不得離開我奶奶。
然而到最后還是要被帶走,被連哄帶騙的被抱到車上,最后還是要開學,要離開奶奶家。所以長大以后就不哭鬧了,頂多在車上默默流眼淚,因為多賴一會兒又有什么用呢?
然后一樣的道理。在愛情當中,如果說一個理性的人痛苦主要源于自己的理性無法戰(zhàn)勝愛情的非理性,最終出于理性及時止損。
那不夠理智不能及時止損的,就會心生怨念糾纏不休,置對方于地獄,用歇斯底里的脆弱折磨彼此。像這樣因喜歡或愛而誕生的痛苦,以及發(fā)展到極致后的殘忍。米蘭昆德拉小說里把他們稱為“抒情式的殘忍”。
在成年人的戀情里,我們司空見慣了這種因愛而起的折磨。大約是出于不舍的不甘心吧。毛姆說,人們在愛上一個人卻得不到回報時,往往會感到傷心失望,繼而變成憤怒和尖刻。
而培根則說:愛情的代價就是如此,不能得到回報,就會得到一種深藏于愛的輕蔑,這是一條永恒的定律。這就是世界上為什么會有那么多愚蠢的女人。
傷心失望是正常,尖刻憤怒是低等人的表現(xiàn)吧。不能征服愛情而失去的自尊,還可以通過征服其它有存在感的事情彌補。但傷心和痛苦是不愛以外任何事都不能緩解的。在不愛面前,任何情緒都不值一提。
假如說地獄不過是思維價值觀沖突帶來的痛苦的話,那分道揚鑣就是,你回到魯迅小說里繼續(xù)做你的看客,而我繼續(xù)掙扎,過我的存在主義之河。
就像我小時候,明知道最后總歸要被抱走,多賴一會兒也沒有什么用,所以為什么要繼續(xù)做無謂掙扎呢?
就像我們總以為愛是炙烈,是索取,是利益交換,是彼此占有。而實際上,愛是自尊,是溫和平等,是希望對方過得好一樣。
所以,假如讓一個人開心就這么簡單的話,那為什么不呢?
by 一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