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叛逆期的定義,是這樣的:“青少年正處于心理的過渡期,其獨立意識和自我意識日益增強,迫切希望擺脫成人(尤其是父母)的監(jiān)護。他們反對父母把自己當小孩,而以成人自居。為了表現(xiàn)自己的‘非凡’,他們也就對任何事物都傾向于批判的態(tài)度。”
網(wǎng)絡上的定義太專業(yè)了一些。如果用最貼近實際生活的語言來表達,通常我們說的叛逆期,就是孩子不聽話、自作主張的時期。
叛逆的本質,要從“叛逆期”這個名詞的來歷說起。其實,“叛逆期”首先源自孩子一系列的表現(xiàn),給爸媽帶來的困惑,從而引發(fā)了焦慮、失望和無奈的情緒,最后爸媽們對此下了一個定義:“叛逆期”。也就是說“叛逆期”是以爸媽為中心下的定義,而不是孩子。
當我們定義“叛逆期”的時候,我們都潛意識地下了另一個判斷:“孩子的這些表現(xiàn)是不合理的”。這樣下定的義的好處有兩個:一是叛逆期是一個時期,它有開始也有結束。這其中帶著爸媽對現(xiàn)狀的無奈,以及這個現(xiàn)狀會好轉的期待。另一個好處,叛逆是孩子的問題,而不是爸媽的問題。于是爸媽可以仍然按從前的方式對待孩子,等待孩子“改邪歸正”。這個定義,真的是“恰到好處”。
然而,如果你細心一些就會發(fā)現(xiàn),叛逆期的癥狀,難道只有這些時段才存在的嗎?對于這個問題,你是不是清醒了一些?實際上,這些癥狀一直存在,只不過當問題發(fā)展到爸媽無可奈何的時候,我們就認為他的“叛逆期”到了。也就是說,從根本上,叛逆期并沒有特定的表現(xiàn)。有的只是這些現(xiàn)象的極端惡化。說到這里,你有沒有發(fā)現(xiàn),叛逆期的定義實際上是家長的“精神勝利法”?既然沒有辦法解決,就給它下一個定義,來證明自己是沒有過錯的,這個結果是合理的,本來就是這樣的。
為什么要叛逆? 因為孩子渴望被成人的世界認同,渴望通過叛逆的行為來向世界昭示自己已經(jīng)長大了,再也不是父母眼里的小孩子了,再也不是可以隨便操縱的“棋子”了——存在。
孩子從來都是獨立的個體,只不過他需要我們的撫養(yǎng)和監(jiān)護。所以,對于孩子來說,他有能力去創(chuàng)造自己的生活。所以,他有權利提出自己的要求,也有權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做決定。只不過,在他擁有的資源不完整的時候,作為爸爸媽媽你有權利滿足或者拒絕他。然而,不管滿足或者拒絕,我們都需要讓他意識到一點,這是他自己的生活,他需要為此付出努力。
所以,用我們全新的態(tài)度重新定義叛逆期的時候,我們可以稱它為“探索期”。在三個探索期內,孩子分別會探索:
我的世界有什么?
我可以得到什么?
我可以怎么做?
當我們用全新的態(tài)度去對待孩子在這些階段成長的時候,我們會驚訝地發(fā)現(xiàn),孩子逐漸變得自信、陽光、有擔當。
雖然他們不是成熟的,但要作為成熟的人去對待。
而作為家長,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保持自己的成年人狀態(tài),尊重孩子的獨立。我們允許孩子提出自己的要求,鼓勵他有更美好的愿望。我們?yōu)楹⒆觿?chuàng)造寬松、積極的成長環(huán)境,讓他為自己的愿望付出百分百的努力。同時,哪怕我們不同意,我們也激勵孩子堅持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