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和apply的異同
call和apply是為了動態(tài)改變this而出現(xiàn)的,當一個object沒有某個方法,但是其他的有,我們可以借助call或apply用其它對象的方法來操作。會立即執(zhí)行。用法如下:
obj.call(thisObj, arg1, arg2, ...);
obj.apply(thisObj, [arg1, arg2, ...]);
兩者作用一致,都是把obj(即this)綁定到thisObj,這樣thisObj就具有了obj的屬性和方法,也可以說thisObj繼承了obj的屬性和方法。
唯一區(qū)別是apply接受的是數(shù)組參數(shù),call接受的是連續(xù)參數(shù)。
bind
obj.bind(thisObj, arg1, arg2, ...)
把obj綁定到thisObj,這時候thisObj具備了obj的屬性和方法。
<b>與call和apply的不同:</b>bind綁定后不會立即執(zhí)行
如果bind的第一個參數(shù)是null或者undefined,等于將this綁定到全局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