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政策評估。
政策評估的類型分為正式評估與非正式評估、內(nèi)部評估與外部評估、前評估與后評估。
評估要素主要包括評估主體、評估客體、評估目標、評估標準、評估方法五個要素。
評估主體即政策評估者的主體構成,包括決策者和執(zhí)行者,專業(yè)學術團隊和研究機構,以及政策的目標群體等。
評估客體是指政策評估的對象,即多要評估的具體政策,雖然在一項實際的政策評估活動中,評估對象是既定的,但這并不是說所有政策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并且有必要進行評估。
評估目標,即評估工作的出發(fā)點,主要涉及政治方面、行政方面、法律方面、方案方面等等。
評估標準的前提條件是建立標準,政策評估主要涉及下列幾項標準:政策效益、政策效率、充分析、公平性、回應性、適當性。
政策評估是一項程序性工作,需要按步驟進行。盡管由于評估對象和評估類型的不同 政策評估的步驟不盡相同。但一般來講,政策評估都需要經(jīng)過計劃與準備、組織與實施、總結與報告三個環(huán)節(jié)。
政策評估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障礙,政策目標的不確定性、政策影響的廣泛性、政策資源的混合相關政策的重疊、政策問題的復雜性、政策主體及相關人員的抵觸。
2019.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