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有一張匯款的支票,因為金額需要變動,財務說如果要改就無法使用了。我改好時就以為支票沒用就是可以丟了,沒想到支票不能丟,財務后來讓我挖地三尺也要找出來。我實在找不出來,后來財務就讓我寫報告。我寫好了她們就讓我修改,覺得那樣不對。她們要讓我按照她們的想法來寫再給領導看,按照她們的想法來寫那責任就全在我,我不想這樣,我怎么樣就是怎么樣,錯了我就改沒錯我也不會承認錯誤。我還是要告訴我們老大了,然后讓他知道這個事。他知道以后我就不需要修改了。讓他簽字后我上交就行。
覺得以后很多東西不是自己的一定不要銷毀,務必要給原來的主人銷毀。不是自己的東西不可隨意處理,真是一次慘痛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