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本來計劃好每次看完一本書都要留下記號,但這段時間變懶了,書也是今天看了這本,明天再看看那本,所以拖到今天才看完了一本,仔細看看閱讀時間,合計也才四個小時多一點點,但我卻花了一個多星期。
? ? ? 最開始接觸東野圭吾的書是《白夜行》,“是那個世界沒有光明,而有一樣?xùn)|西替代了太陽”這句話給吸引了,感慨于作者的才華,將案件一個個串聯(lián)成了整個故事。后來,又在一次偶然的電影推薦里無意中發(fā)現(xiàn)了《彷惶之刃》,剛開始本來只是想看電影,奈何找了半天沒有找到資源,故而選擇了看書。故事可以分成兩部分看,最開始講述的是繪摩被殺害,長峰大叔接到匿名電話,發(fā)現(xiàn)兇手所在,并且殺害其中一名兇手為女兒報仇,這部分講述的是長峰大叔發(fā)現(xiàn)女兒被殺真相后失去理智后殺人,在這段部分平靜而陰暗,就像是黑夜里的海水,悄然吞沒著生命,而后半部分則是海水掀起了巨浪,發(fā)出來憤怒的吼聲,如果是前半部分只是以牙還牙的報復(fù),那么后半部分則是對社會,對法律責(zé)任的反思,作者的后半部分明明沒有寫到過“彷惶”二字,可是“彷惶”二字卻像幽靈一樣徘徊在故事中人物的周圍,警察的“徘徊”:究竟是為了正義,讓長峰大叔殺掉快兒,還是該為了維護法律將長峰擊斃;警察是希望長峰殺掉快兒,但他們的職責(zé)卻不允許長峰殺掉快兒,和佳子的“徘徊”:究竟是報警或者是勸長峰去自首,還是放任長峰去復(fù)仇;我看見和佳子后來的所做所為,被一干讀者指責(zé),其實我覺得和佳子大概是覺得長峰只是想要復(fù)仇,可她大概是希望長峰可以活下來,雖然是為了長峰好,哪怕她也是曾經(jīng)失去孩子的人,卻也沒辦法體會,這大概只是受到傷害的人和旁觀者的角度,雖然是為了對方好,但卻無法體會到對方的痛苦,只能剩下蒼白無力的安慰,誠的“徘徊”:究竟是舉報快兒,讓警察將其逮捕,也好讓自己不再受到良心的譴責(zé),還是幫助快兒,掩蓋事情的真相,防止快兒的報復(fù),其實開始看的時候,我對誠是帶著厭惡的,他懦弱無能,像顆墻頭草一樣,猶豫不定,善惡不分,可是后來靜下心來想想,快兒是未成年人,就算被抓到了,最多不過勞改三年,倘若三年后對方并沒有洗心革面,那誠恐怕會遭到報復(fù),壞人為什么是壞人?因為他們只顧著自己的私欲,而罔顧他人的生命,在侵犯到他人卻理所當(dāng)然,在一切都以自己無關(guān)的情況下,大家的正義感都是爆棚的,仿佛拿塊豆腐也愿意沖鋒陷陣,可是對當(dāng)事人,對證人,那便可能是一輩子的提心吊膽,就像是最近的JD案,網(wǎng)絡(luò)民眾都叫受害者站出來,不要退縮,可是受害者也是有親人,當(dāng)對方的勢力過于強大,那么牽扯到的就不止是受害者一個人,大家都只是在一旁搖旗吶喊,卻要對方自己面對,那么徘徊和退縮也都是難免的,也許我們不應(yīng)該思考如何指責(zé)證人的退縮,而是應(yīng)該考慮如何保護好證人,無論是在審判前還是審判后,我們應(yīng)該考慮如何給證人安全感。長峰也是“徘徊”的:他在徘徊著究竟要不要給兇手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對方的有恃無恐徹底讓他選擇了復(fù)仇。在這個故事里,彷惶就像是一把刀,扎入每個人的心里,每個人都在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那一面,使自己少流些血,少受些傷害,少些愧疚。
? ? ? 我從最開始的義憤填膺,感覺這兩個人渣千刀萬剮都不為過,到后面的漸漸迷茫;從開始惱恨于真野的開槍,和佳子的背叛,誠的懦弱,反感于記者的追問,惱怒與法律的不健全:為什么要給那些兇手悔過的機會,他們有什么資格去悔過,都想給兇手悔過的機會,那么受害者呢?她們受到的傷害又有誰來負責(zé)?真正的閱讀完后,又感覺到了空虛和迷茫,每個人都是自私的,快兒的父母為了不被快兒家暴而放任快兒在社會上為非作歹,記者是自私的,他們報道這件事情是沒有錯的,因為只有報道了,才會有人知道,有人關(guān)注,才會有人反思,但他們也是為了銷量,為了吸引眼球,卻沒有考慮到對受害者二次傷害,和佳子是自私的,她也是希望自己可以做到問心無愧,所以勸長峰先生去自首,法律也是自私的,它希望可以通過較輕的刑法來體現(xiàn)自己是可以感悟犯罪者,警察是自私的,他們也是希望能過盡快解決這個案子,卻罔顧證人究竟如何,受害者家屬究竟如何,每個人都不壞,但他們都是為了自己,寫著寫著感覺更加迷茫,那究竟誰是錯的,快兒是錯的?沒錯,他是錯的,但究竟是誰給了他這么肆無忌憚的理由?是他的父母生而不教的溺愛,是未成年保護法的漏洞,是那些不去報警的受害者的懦弱,是社會對這個受害者的異樣的眼光,是那些事不關(guān)己高高掛起的人的縱容。彷惶之刃,每個人都在彷惶,誠彷惶著究竟是快兒還是警察,和佳子彷惶著究竟是讓長峰生還是死,長峰彷惶著究竟是該給兇手改過自新的機會還是手刃仇人,警察彷惶著究竟是該放任長峰復(fù)仇還是該維護法律?法律彷惶著究竟是該以牙還牙還是該勸人回頭?其實這里代表著幾種人,一種是證人,將壞人繩之與法前,證人該怎么辦?旁觀者該怎么辦?被害者家屬又該怎么辦?被害者又該怎么辦?彷惶就像是把刀,戳刺著我們自己,我們都是凡人,在大事上總是會猶豫不決,看到后面,也越來越感覺悲哀,最后沒有痛快淋漓的以牙還牙的長峰殺了快兒,而是警察為了履行職責(zé)而殺了長峰,而我越寫也越覺得悲哀,就像是書里頭的這句話:警察到底是什么呢?是站在正義的那一邊嗎?不是,只是逮捕犯了法的人而已。警察并不保護市民,要保護的是法律,為防止法律受到破壞,拼命東奔西跑。但法律是絕對正確的嗎?如果絕對正確,為什么又要頻頻修改?法律并不完善。為保護不完善的法律,警察就可以為所欲為嗎?踐踏他人的心也無所謂嗎?”那么究竟怎么做才是真正的正確?其實寫著寫著,我也明白了,真野為什么會殺掉長峰,法律可以被修改,但不可以被打破,破窗效應(yīng)一旦開始,那便是連鎖的反應(yīng),會給所有人一個錯覺,法律是可以被打破的,那么法律便不是一把鍘刀,而是扇玻璃窗,我相信時代,法律,社會依舊是在進步的,雖然故事的結(jié)尾就像是一塊石頭被投入水中,在入水時濺起了巨大的水花,驚起周圍的生靈,入水之后,石頭的速度開始放緩,漸漸的沉入水底,一切也都歸于平靜,時間不會抹去一切,帶著凹陷的劃痕也沒有那么快被沙石掩埋,被時間的沙石掩埋的石碑,扒去沙石,我們還可以觸摸到模糊的故事,石頭投入水中,湖面也會泛起過漣漪,沉入水中的石頭也會長出青苔,長成水草,會爬出水面,會遇見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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