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說的一切都可能是錯的!
即使你贊同我的觀點,你的生活也不會因此有任何改變!
除非——你采取了相應的行動。
(這是書先生在簡書的第129篇文章。本文約3300字,請花7分鐘來閱讀。)
引子
網上有很多關于美劇是否適合學英語的討論,當然是眾說紛紜。在塵埃未定的情況下,已經有不少人在推薦哪些美劇適合用來學英語了。實際上,在另一個問題沒有回答之前,這些討論都是無的放矢。這個問題就是——你現(xiàn)在處于英語學習的哪個階段?
為什么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呢?原因很簡單。(順便說一句,我經??吹揭恍┖芎唵蔚膯栴}被人們討論得特別復雜,復雜到不得要領,甚至不知所云。)一個材料只要是英文的,那都適合學英語,這根本就是沒有必要討論的問題。這就好比凡是可以吃的東西都可以填肚子。
對于吃東西來說,真正重要的問題是:你現(xiàn)在已經幾分飽了?你營養(yǎng)均衡嗎?缺哪些營養(yǎng)元素?這些問題決定了你選擇什么食物,而不是去問什么食物可以吃。
同樣的,對于學英語來說,真正重要的問題是:你現(xiàn)在處于學習的哪個階段?你各方面能力發(fā)展均衡嗎?哪些能力需要特別加強?是這些問題的答案決定了哪些材料適合你。
(關于學習的階段性和每個階段應該做的任務,OP課程免費試聽里有詳細的講解,掃描文末二維碼即可觀看視頻。)
現(xiàn)在我們回到文章標題上來。顯然,《生活大爆炸》并不是一個適合初學者看的美劇,因為里面涉及的術語太多,而且?guī)讉€高智商高學歷的人說話用詞也比較講究,對詞匯量要求也不低。但是,這部美劇里也有不少很有意思的語言現(xiàn)象。單獨拎出來看一看,再配上書先生這種“凡是自己懂的就一定能講清楚之人”的講解,說不定你的收獲比直接看美劇更大。
不信,你接著往下讀!
同一個意思,兩種表達
今天的文章就和《生活大爆炸》有關。但是,我們不是討論它是否適合學英語,而是討論里面的兩句話。在第一季的第8集,Howard叫Raj把手機給他時,連續(xù)用了兩句話:
Give me the phone! Give it to me.
有學生問我:這兩句話是同一個意思,為什么霍華德要用兩種不同的句式?這兩句的順序可以改嗎?
這兩個問題問得很好,說明這位學員在思考語言形式和功能之間的關系了。能夠注意到這一點,已經是對語言現(xiàn)象敏感的表現(xiàn)了。所以,我相信這位學員在英語上還會上更高的臺階。
那為什么這兩個問題如此值得一問,也值得深究呢?原來,這不僅僅是避免重復的問題,它更涉及到語言和人類認知的關系,涉及到不同形式在語篇中的功能。
在傳統(tǒng)語法思維中,我們把Give me the phone.這樣的句子叫做雙賓語結構,其中me是間接賓語,the phone是直接賓語。我們還學過(什么,你說你沒有學過?那更好,反正這些認識也是錯誤的,不知道更好。),這樣的雙賓語結構可以改寫為直接賓語+介詞短語的結構,其中介詞短語里面的名詞就是原來的間接賓語。所以,give me the phone可以改為give the phone to me。
傳統(tǒng)語法認為這兩個結構是等價的,用哪一個都可以。所以,按照傳統(tǒng)語法理解,這里霍華德使用兩種不同的結構是為了避免重復。但是,真的是這樣嗎?我們來看一個反例。
* Give me it.
我在這個句子前面加了一個星號,表示這是一個錯誤的句子。它錯在哪里呢?它完全符合語法?。康湫偷碾p賓語結構嘛,me是間接賓語,it是直接賓語。它和give me the phone在結構上完全相同,唯一的區(qū)別就是the phone變成了it。
恰恰是因為the phone變成了it,這句話就錯了。奇怪了?為什么give it to me里面也是it就是正確的句子,但是give me it就是錯誤的呢?
面向使用的語言模型
顯然,這里的錯誤并不是指語法錯誤,因為give me it在語法上完全沒有問題。這里的錯誤是指如果我們用這樣的句子,將會和人類對環(huán)境的認知不符。在詳細解釋這一點之前,我先簡單說一下為什么傳統(tǒng)語法不能解釋這樣的錯誤。
任何學科的研究,其目的都是建立模型來解釋相關的現(xiàn)象。傳統(tǒng)語言學的模型就是“詞匯+語法”,其中語法是一個抽象的系統(tǒng),詞匯需要按照這個系統(tǒng)的要求來組合,符合語法的詞匯組合產生意義。意義來自于大腦對組合的計算。
這是一個非常簡潔有吸引力的解釋,唯一的問題就是——它是錯的。
一個明顯的問題就是,人類的大腦并不擅長計算。如果是比計算,碳基生物絕對會被“硅基生物”碾壓。人類的優(yōu)勢就是幾乎無限容量的記憶能力和構建記憶單位復雜網絡的能力。 語言能力可能是人類認知能力的“最高成就”,如果這個最高成就不是利用人類大腦的優(yōu)勢,反而是利用人腦的劣勢,這無論如何說不過去!
所以,一個新的語言學習模型是“意義單位+復雜網絡”。作為傳統(tǒng)語言學反叛的認知語言學雖然流派眾多,但是所有流派都同意這個模型,只是對意義單位的詮釋各有不同。在這個模型中,語法和詞匯不是兩種截然不同的類別,而只是程度的區(qū)別。語法和詞匯都是意義單位,只是前者更抽象,后者更具體。前者體現(xiàn)人類對經驗的概括,后者填充具體的經驗。
所以,從新的語言模型出發(fā),give me the phone和give it to me并不是兩個等價的語法形式,而是兩個不同的意義單位。它們在意義上的區(qū)別就在于信息的重心。
英文的特點是一個句子當中舊信息靠前,新信息靠后。在句子give me the phone中,相對于本句而言,the phone是新信息。請注意,我說的是相對于本句而言。對于整個對話來說,顯然the phone不是新信息,否則也不會用定冠詞。但是對于“給我”這個動作而言,the phone是新的,Howard說話的重點是“把……給我”。
說完這句話后,看Raj沒有反應,Howard只好加上一句,give it to me.在這一句里,the phone不再是新信息,而是用it來指代,意義的重心也從“把……給我”轉移到“把它給誰”上。
所以,give somebody something和give something to somebody并不像形式語言學宣稱的那樣是兩個等價的語法結構,而是在功能上各有側重的兩個結構,我們需要根據不同的說話目的來選用——這才是語言學習的重心。
更多有趣的例子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兩個看似同義的句子,如果有結構或者語序上的變化,往往對應了不同的功能。我們甚至能通過這些細微的變化來推測出很多和語境、說話者有關的信息。
在以前的一篇推送里,我曾經舉過下面的例子:
小紅和小明結婚了。
小明和小紅結婚了。
這是兩個看似意思完全相同的句子,唯一的區(qū)別就是小紅和小明的位置。但是,這個區(qū)別是有意義的(這就是我前面所說語法本身具有含義的一個例子),它顯示了說話者和句子中兩個人物的關系。很顯然,小紅的朋友更傾向于第一種說話,而小明的朋友更傾向于第二種說法。
這種語言現(xiàn)象,認知語言學稱之為perspectivization(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這個詞中文意思是什么,我讀的文獻都是英文的),大概意思就是“說話者的角度”吧。說話者的角度不但影響語序,還可能影響用詞。
比如,在談論一種商品價格會下降時,如果你是這個商品的銷售方,你可能會說:The price will go down next month.但如果你是消費者,你更可能說:The price will come down next month.
注意里面的動詞,一個用go,一個用come。顯然,對于這兩類人,價格下降的意義是不一樣的。對于銷售者,價格下降是壞事,用go;對于消費者來說,價格下降是好事,所以用come。
細心的讀者可能會問了,為什么壞事就用go,好事就用come呢?問得好!這就和人類的認知有關了。在人類的發(fā)展史中,我們發(fā)現(xiàn)失去往往伴隨損失,獲得則意味著收益。失去的一個典型場景就是離開(go),獲得的一個典型場景就是過來(come)。
這種認知已經沉淀在語言中,所以當go作系動詞時,后面往往都是負面的形容詞,比如我們有go crazy(瘋了), go bad(變壞了)。而come恰好相反,后面接的大多是積極的形容詞,比如come alive(活過來了), come true(夢想成真)。沒有人會說My dream has gone true。這些語言現(xiàn)象顯然不是語法規(guī)則可以解釋的,只能從人的認知角度去理解。
中文也是如此,我們會說“暈過去了”,不會說“暈過來了”;我們會說“去死吧”,但如果說“來死吧”,就不太好理解了。認知語言學的一個分支,認知隱喻學,就專門討論這個領域。這個學派執(zhí)牛耳者,毫無疑問是大名鼎鼎的George Lakoff,他那本比較通俗的The Metaphors We Live by,非語言學背景的朋友也可以看一看。這本書非常有名,但并不是他寫得最好的。我個人認為Wome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是更優(yōu)秀的作品。遺憾的是,我們可能看不到他更多的作品了,因為Lakoff大大現(xiàn)在已經不怎么搞研究,主要精力用在罵川普上了。
Take-away for today
最后,我總結一下這篇文章中大家可以學到什么東西:
- 學習語言不是學習“詞匯+語法”,而是“意義單位+網絡”。
- 詞匯和語法不是對立的概念,它們都是意義單位。只不過前者更具體,后者更抽象。
- 意義單位的意義來自人類的認知,人類的認知來自人類的經驗。
小問題
經常有學生問我,為什么只能說give it up,不能說give up it??戳诉@篇文章,你能解釋這是為什么嗎?歡迎留言告訴我你的想法。
【作者簡介】
書先生和路夫人,80后大學教師一對。
書先生語言老司機,玩轉英語、德語、Python計算機編程;
路夫人旅游達人,足跡遍及歐洲、美洲、亞洲和大洋洲!
讀萬卷書、行萬里路、過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