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沒見過寫了這么多對話的小說,大部分的人物性格都通過對話呈現(xiàn)。大段大段的對話,有時讀起來會讓人迷失,但耐著性子讀下去,發(fā)現(xiàn)也沒有那么難懂。
小說很安靜,像一片羽毛,沒有宏大的場面,沒有遼闊的歷史背景,基本是人物的近身肉搏一樣的對話,穿插著景色描寫。作者耐心地展示羽毛上的每一根毛發(fā),白色的羽毛因此有了精美的質(zhì)感,甚至因此感覺到了重量。
我就在“雪國”長大,大學(xué)來北京,薄薄的雪剛剛鋪滿地面,宿舍里的南方同學(xué)就興奮的不行。我想她們并不懂雪。我見過天地間大雪連成一片的樣子,雪后天晴,雪粒上閃著亮晶晶的光。有一次非常生氣,我一個人跑到大河的雪地里躺著,雪融化了我內(nèi)心的憤怒——雪擁有靜謐和干凈的實力,大雪能壓住世界的丑陋,順便凈化身處其中的人心。
雪有種寧靜美??赡芎桶l(fā)生在雪國有關(guān),發(fā)生在雪國的故事,也有種寧靜美。故事沒有打打殺殺,沒有陰謀陽謀,一切都沒那么緊急,大家相安無事的生活,在輪回中重復(fù)著自己的命運。不管是駒子、葉子還是島村,在茫茫白雪中,都只是一個個小點,但他們又是那么認(rèn)真的活著。
放大一個旅人三次去雪國探訪的歷程,展示細(xì)節(jié),展示思維,像是在我面前鋪開一片栩栩如生的羽毛。剛剛寫到這片羽毛,這會又重復(fù),這不太是我的風(fēng)格——我不喜歡“墨跡”。但我讀完這本書,卻有個不知是不是奇怪的感覺。我看到了一片大而白的,而且及其生動的羽毛。
干凈,有質(zhì)感,潔白的羽毛。
這和讀完其他作家的書感覺很不一樣:讀完斯蒂芬金的作品,會想到人因恐怖而扭曲的臉,前陣子讀完他的《Christine》,經(jīng)常想起最后決戰(zhàn)時男主的父親慘死后,Christine由一塊廢鐵再次變成一輛嶄新汽車的恐怖場景;而讀完馬爾克斯的書,會讓我有點向往南美洲那片瑰麗的土地,甚至?xí)劦娇諝饫锏暮刮逗湍蛭?,陽光撒在地里高大的龍舌蘭上,人們的身上散發(fā)著荷爾蒙…
但讀完雪國,只有一片羽毛,干凈純粹的羽毛,就像書里描寫的“女人給人的印象潔凈得出奇,甚至令人想到她的腳趾彎里也是干凈的。”
川端康成獲得諾獎的原因,其中有一條正是“敏銳的感受”??磥砻舾械綐O致,并以美的方式呈現(xiàn),是種很高級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