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漢光在舊報紙上看到了這樣一則報道:周恩來總理在60年代初去一個縣視察災情,縣委請總理吃飯。飯罷總理問這桌飯要多少錢?他嚴峻的態(tài)度讓縣長、縣委書記不敢回話。總理見他們沒答話,就氣憤地說道:“這桌飯至少要三百元(那是60年代初,三百元是一個縣長兩三個月的工資),你們今天誰請客?”縣長以為總理是客氣,連忙說:“不要緊,不要緊,是我個人掏錢?!笨偫硪粨]手打斷了他:“你們一個月掙多少錢我還不清楚,你請客,還不是花公家的錢?!睍浺哺玖似饋?,和縣長一起頭不敢抬,冷汗直冒?!拔腋嬖V你們,以后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有人來參觀也好,檢查也好,一律按招待標準。該自己付錢的要自己付錢,今天的飯錢我掏。”他吩咐身邊的秘書把錢交給餐廳經(jīng)理,轉(zhuǎn)頭嚴肅地說:“再有這種事,我撤你們的職!”
? ? ? 那時候的領導乃至他們的子女誰敢貪,誰敢不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當年毛主席出過一個首令:貪污五百元以上——殺!不過,那個年代從殺了劉青山、張子善之后也真沒有幾個敢貪污的。
? ? ? “沒錯,我上次就碰上一個貪污十五斤糧票判15年的?!?/p>
? ? ? “不過,這也太重了點兒,500元殺也太過分了?!?/p>
? ? ? ……
? ? ? 漢光聽著眾人的議論,慢慢地沉穩(wěn)的開口道: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是符合中國法家韓非子提出的“亂世重寬容,馳世用重典”的法理的。你看,那時候雖然判的重,但老百姓沒抱怨,人人都說該重判。應該說建國初期經(jīng)過土改、公私合營等等過渡調(diào)整以后,社會是比較穩(wěn)定祥和的。據(jù)老人說,那幾年真可以夜不閉戶,也確是人人路不拾遺??涩F(xiàn)在不同,改革開放的二十年是經(jīng)濟轉(zhuǎn)型的二十年,從閉關鎖國到門戶開放,從計劃經(jīng)濟到市場經(jīng)濟,從國有企業(yè)的絕對權威優(yōu)勢到“民營、個體企業(yè)在國民經(jīng)濟中成為社會主義經(jīng)濟的必要補充”這一提法寫進憲法,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發(fā)生了許多重大的改變?,F(xiàn)在不是戰(zhàn)爭年代,國際形勢也在向多極化發(fā)展,人類都在呼喚和平,沒有人有膽量敢輕易挑起世界大戰(zhàn),背負千古罪名。所以,在和平年代的這種經(jīng)濟轉(zhuǎn)型必然打破以往的社會穩(wěn)定,這種轉(zhuǎn)型帶來的社會后果必須客觀地評價,高度地重視,并采取相應合理的政策加以配合,減輕社會的不穩(wěn)定,而不可以一味主觀臆斷的采用“文革”前乃至“文革”中的階級斗爭式的觀念去思考現(xiàn)代問題。尤其是在司法方面,我認為就應該采用“亂世重寬容”的法理去指導,而不應一味地嚴打嚴打再嚴打,這種亂世用重典的方法容易深化或激化社會矛盾,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社會矛盾。其實對于中國古代的法家理論,尤其是“亂世重寬容,馳世用重典”的這一提法,西方社會是給予普遍認同的,而我們自己卻還沒有認識到。一個太平盛世,人民安居樂業(yè),社會穩(wěn)定,這時候犯罪的人是祥和的破壞者,是社會甜蜜的蛀蟲,是極少數(shù),就像五六十年代的貪污犯一樣會遭到世人的唾棄。但是在社會轉(zhuǎn)型期則完全不同,在社會的這種轉(zhuǎn)型搖蕩之中,犯罪的人是無序中的莽撞者,有相當?shù)囊徊糠质巧鐣u蕩的犧牲品,就像我們現(xiàn)在看到的,我們這些坐在這里的人,已不再像以前那樣全是社會上游手好閑、欺壓鄉(xiāng)里、為非作歹的南霸天、北霸天,而是有工人、有農(nóng)民、有商人、有學生、有復員軍人,上至國家干部,下至平民百姓,幾乎包括了社會各個階層,犯罪的原因也有相當一部分人是不知法、不懂法,沒意識到是自己是犯了罪,或者一時沖動失去理智,事后雖追悔莫及但依然被法律棒入這人間煉獄,這些人實際上是被家人理解和知情者同情的。隨著犯罪率的不斷上升,犯罪人數(shù)的不斷增加,如果把越來越多的這樣的人長期關進監(jiān)獄,一關就是十年二十年,讓他們的青春與精力為他們本已悔恨焦急的“罪惡”在這鐵窗里空耗,對他們也是一種不人道的傷害,且給社會、家庭增添了本不該增添的負擔。同時,對他們家庭的傷害,對他們事件知情者以及親朋好友因此而產(chǎn)生的對社會、法律、公正的看法更是不容忽視的。我認為,針對這種社會情況,應該采取重判輕罰的政策來解決目前的社會問題。因為,社會轉(zhuǎn)型違法犯罪的人多不重判不足以起到震懾的作用,但震懾的作用起到了也就夠了,讓這些非惡性犯罪的人真心感到后悔,懂得了法律的莊嚴也就夠了。如果真的重判重罰的執(zhí)行下去,那就與法律是手段不是目的原則相悖了。這時候,輕罰是一種調(diào)和的辦法,讓他們感到社會的仁慈與關愛,寬容與大度,讓他們這些本來斤斤計較,為蠅頭小利,為三言兩語,為一時仇恨而違法犯罪的人,以社會對他們的仁慈與關愛、寬容與大度作為榜樣,去效法,去學習,去指導自己今后的人生。讓他們的家人,讓他們的朋友,為可早日團圓而欣喜,為重聚而興奮,為這欣喜與興奮而感激國家,感恩社會對他們的寬容體貼與幫助。這樣,犯罪的人有重新來過的決心,家庭更會因此而重新賦予活力,那被重新激活社會細胞會用他們的欣喜與感激之情感染他們周圍的細胞,泛起一道道像水波紋一樣美麗的漣漪,而社會也會因這些本來會痛苦、消沉、頹廢乃至具有破壞性的細胞被重新激活煥發(fā)正能而獲得雙贏的收獲,這才是濟世的良方!
? ? ? 漢光一激動總是忘了自己在這里是誰,總是把自己置身于那個群體之外,而在談論這個群體時習慣于用“他們”這個代名詞。他收斂了一些略顯激動的情緒,回到平緩中帶著壓抑克制的狀態(tài)繼續(xù)說道:“可偏偏沒有人這么去做,也許是船大不好掉頭,也許是正在醞釀考慮,也許是在等待時機,這是我們能夠想象到的最好的解釋。”
? ? ? 他那略帶諷刺的平和語氣,反而激怒了身邊的人。
? ? ? “什么?等時機,等什么時機?等自己發(fā)財?shù)臅r機吧!”
? ? ? “誰會管咱們的死活!”
? ? ? “我們的死活重要嗎?關心我們的幸福有意義嗎?”
? ? ? ……
? ? ? 漢光如此博愛的言論竟得了如此的響應,漢光也是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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