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真是我見過的最荒唐,最不要臉的為抄襲辯護的理由了!
事情起因源于我無意間刷到一篇文章,點進去后越看越怪,很明顯是將《靈魂擺渡》大電影《黃泉》文字化。然而,作者用著電影情節(jié)、電影對白、電影人設(shè),卻把人物名字都改了。
另一名作者委婉地提醒了他,她無所謂。我身為懟天懟地的趙懟懟,直接挑明了自己的疑惑,結(jié)果卻得到了她如下的回答:

我艸,這是什么鬼邏輯?!
按照作者這個邏輯,豈不是只要自己喜歡,就算違法犯罪也無所謂了?!
我想說,抄襲就跟殺人一樣,不是由著個人喜好來決定,而是對創(chuàng)作規(guī)則的遵守。

作為一名創(chuàng)作者,最不希望的就是自己辛辛苦苦創(chuàng)作出來的作品被人抄襲盜用。那種感覺就好像十月懷胎生下的孩子被人搶走了一樣,你說憤怒不憤怒!
其實你如果說,自己是因為喜歡這部電影,想要改寫電影劇本作為練筆也不是不可以,但讓我憤怒的是作者的態(tài)度。
那種對創(chuàng)作毫無敬畏之心,把抄襲視之為常,無所謂,還將其正當化的態(tài)度,才是真正讓人憤怒!因為只有真正創(chuàng)作過的人才知道,要孕育書寫一個故事,就跟懷胎十月一樣艱難!
之所以喜歡簡書,就是因為在簡書上可以透過文字,看到許多真正喜歡創(chuàng)作的朋友在不斷努力。他們有的寫的很棒,有的剛剛起步還在努力,有的為了挑戰(zhàn)日更,每日里冥思苦想地碼字,有的會因為靈感暫失而苦惱,這些朋友都讓我尊敬。
因為,我在他們身上看到的是一個真正創(chuàng)作者的品格與風骨。
寫的好壞,是能力問題。
抄襲就是品質(zhì)問題了。
能力可以提升,但品質(zhì)壞了,就如同一顆種子已經(jīng)壞了一樣,是開不出燦爛的花的!
最后我只想說一句,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作為創(chuàng)作者,請先學會尊重原創(chuàng)作品,再來談你所謂的喜歡或是不喜歡。
另外我想奉勸這位作者,請檢視下自己的三觀。如今已經(jīng)不是瓊瑤奶奶那種“因為愛,所以我不是來破壞這個家,而是來加入這個家”的強盜邏輯流行的年代了。
連尊重都沒有,就不要打著愛的幌子,讓罪惡流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