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一個朋友做一對一教練式輔導,其中有一個話題,挺值得分享一下的,就是:同理他人和討好他人的區(qū)別。
她說:我感覺自己存在認知問題。
我問:你說的認知問題有些籠統(tǒng),具體指什么問題?
她說:感覺自己比較自我,缺乏同理心。有時候不能顧及他人的情緒和訴求,但如果太滿足他人,我又擔心自己在討好他人,失去自我。
我明白她好像沒有區(qū)分好“同理他人”和“討好他人”的區(qū)別。于是,我問她:你覺得二者的區(qū)別是什么?
她說:同理好像指的是能感知到他人的情緒和訴求;而討好就是一味的滿足別人的需求,哪怕自己很委屈。
我說:同理他人,需要是自己具備同理心,也就是一種感知能力,而討好他人,是指在你知道了對方需求的情況下去采取行動滿足。二者的核心區(qū)別是:同理他人是自己一種能力,而是否滿足他人則是自己的一種選擇,你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滿足多少。就像你有駕駛能力,但你可以選擇不開車,尤其是可以選擇不做一個司機每天給別人開車。但如果沒有駕駛能力,想開車也開不了。
她說:我明白了,我得先擁有能力,才擁有選擇權。就像我們練口才,我們得先有自如表達能力,才能選擇開會是否發(fā)言,而不是想發(fā)言時不能發(fā)言。
后面我們又針對如何提升同理心,做了溝通,也確定了可落地的行動方案。
其實,如果一個人在認知里認為“感覺同理他人,就是在討好他人”,這個認知就會讓她很矛盾,很難真正采取行動去提升同理心。
認知不對,無從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