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讀了《我與地壇》的53-65頁。
分別閱讀了黃土地情歌和我的夢想。二十年前的中國,人們認(rèn)為愛情羞羞答答的是一種不得不犯的錯誤,對于知識青年,談情說愛會被認(rèn)為革命意志消沉。其實在那個時候,二十歲左右的人都是向往愛情的,很正常的。人類所說的黃歌其實不黃,反而很有革命。所以生活中需要希望和訴說,通過民歌表達了出來。
作者有個很崇拜的人,劉易斯。他在比賽中失敗了,作者感到特別惋惜,心疼劉易斯。作者理解劉易斯當(dāng)時的心情。作者最后得知約翰是服用了興奮劑,我就感受到了,有時候一些事情未必是真實的,但報紙上的人說不管他做錯什么事,都是牙買加的兒子。我認(rèn)為這樣說的人的思想過于封建了,做錯就是做錯了,為什么要因為他是牙買加的兒子而去包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