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不再來。尼采曾說過,每一個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對生命的一種辜負。既然我們生而為人,來世間走一遭,如何不辜負上帝的饋贈?很多哲學家說生命本沒有意義,圣經上也寫人生是虛無的,我們只是寄居的客旅,但難道說我們最終的命運都是走向死亡,現在就白白耗費每一天,等著走向虛無嗎?
不,或許生命本身并無意義,但我們可以讓活著的每一天盡量有色彩,既然有機會活著,為什么不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在不干擾不麻煩別人的情況下,盡心盡力的去做自己喜歡的事,這樣盡意的過程就是對生命的熱愛。
我們經常會迷失自己的內心,也會給自己設定目標,何時買房買車,何時事業(yè)有成,但往往現實會給我們一巴掌,我們三十還沒獨立,還要依靠父母,我們奮斗了那么久沒依然買不起城市的房,于是產生挫敗感,懷疑活著的意義。如果我們一開始不追求身外的東西,只關注自己要做的事,那在盡心做事的過程中是不是就會產生幸福感?有句話說盡人事,聽天命,大概就是讓你有個豁達的心態(tài),只管好好做事,結果交給上天。這樣我們也不至于那么患得患失。
讓我們享受當下,用心用力做好當前的事,剩下的不能由自己把控的,就隨他去了,不必耿耿于懷。讓我們的生命酣暢淋漓地活過,不枉來人世走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