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策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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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兩天,華夏幸福(股票代碼:600340)公告了其2018年的“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該計劃草案已經(jīng)提交董事會并審核通過,相信過不了幾天就會開始實施。
就在華夏公告發(fā)出來的這幾天,針對這個激勵計劃,網(wǎng)上有了很多討論的聲音。
有人認為這是利好,幫助華夏留住核心人才,幫助企業(yè)健康平穩(wěn)的發(fā)展;當然,也會有人認為這是利空,是華夏對核心員工輸送利益、稀釋中小股東權益的一種表現(xiàn)。
針對這個激勵計劃,我們來稍加深入的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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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評論之前,我們要先把激勵計劃的具體內(nèi)容搞懂。
我把激勵計劃中的幾個核心關注點摘出來,給大家用白話解釋一下。
① 激勵的是什么東西?
此次華夏的激勵計劃中,激勵的內(nèi)容分兩部分,即: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
② 什么是股票期權
官方解釋:“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nèi)以預先確定的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shù)量股票的權利”。
用白話來說,就是公司給你一個權利,可以在將來以一個固定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無論將來公司的股票價格漲到什么地步。
在此次激勵計劃中,華夏定下來期權的行權價格是28.36塊錢,那么無論將來股票漲到了50還是100,你都可以用28.36塊錢購買公司股票。
當然,這個價格和當時市場股票的差額,也就是你的收益了。
這還會牽扯到另一個問題,如果將來股價下跌到不足28.36元了,怎么辦?
在這種情況下,你就可以考慮不行權,等到股價漲上去再行權。如果股價一直沒有漲上去,那就可以考慮放棄行權。
這個股票期權,是一種權利,而非一種義務。
當然,對應的,公司會設置一個條件,只有這個條件達成了,這個權利才會給你。
③ 什么是限制性股票
官方解釋:“激勵對象按照本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條件,獲得的轉讓等部分權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用白話來說,就是公司以一個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轉讓給你一部分股票,但是這部分股票有點特殊,是具有限制性出售的條件設置的。
比如轉讓給你50萬股公司股票,但是這些股票有出售限制,你第一年只能賣出一部分,第二年可以賣出一部分,剩下的部分必須等到第三年才能賣出。
因為是以遠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轉讓給你的,所以股票限制解除后,如果你將股票出售,股票的轉讓價和市場價之間的差額,就是你的收益。
同理,公司也會設置一個條件,只有這個條件達成了,這個權利才會給你。
④ 激勵給誰
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是公司的8位高管和125位核心干部。具體的人員名單和每個人獲得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激勵的數(shù)量,如下:
④ 激勵的股票從哪來
此次激勵計劃中的股票來源為向激勵對象定向增發(fā)華夏的A股普通股股票。這里涉及到了一個關鍵詞“定向增發(fā)”,也就是定增。
理解“定增”并不是很難,簡單點說就是華夏定向針對這100多個激勵對象,以一個事先約定好的價格,增發(fā)一部分股票。
后面會有一個詳細解釋,這就不多說了。
⑤ 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的價格
股票期權激勵,行前價格是28.36元;限制性股票激勵,轉讓價格是14.18元。具體價格的來源方式,公告中都有,我就不贅述了。
⑥ 考核指標
有激勵,就要有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順利拿到激勵。
此次激勵的考核指標很簡單:2018年~2020 年歸母凈利潤增長率分別不低于30%、65%、105%。
當然,簡單不代表容易實現(xiàn)。
⑦ 什么時候可以行權/解除限制
針對股票期權,在滿足了上述的業(yè)績考核指標后,行權期的安排如下:
舉個例子,比如董秘林總,獲得股票期權激勵50萬股。如果公司滿足業(yè)績考核指標,那么在1年之后、2年之內(nèi),林總可以行權40%,也就是20萬股。這是指,林總可以在這個期限內(nèi)以28.13元的固定價格購買20萬股華夏股票,并考慮賣出。
對應的,2年之后、3年之內(nèi),林總可以行權30%,也就是15萬股;4年之后、4年之內(nèi),林總可以行權30%,也是15萬股。
對應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制的設計和期權行權相同,這里就不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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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情況說清楚了,我們來聊一下此次激勵計劃中大家關注的一點,就是股票的定增。
此次激勵計劃執(zhí)行后,華夏的股票進行定增,那么華夏的股票總數(shù)就會變多。
但是對我們中小股民來說,手里的股票數(shù)量并沒有增加,也就導致了我們手里持有股票對應的份額占比,比原來低了。
因為此次定增的平均價格低于市場價,那定增部分的股票給公司資產(chǎn)帶來的增值,并不足以彌補我們因為股票占比降低而帶來的損失,這就最終導致我們手里股票的權益被稀釋了。
這也是被投資者吐槽的一點。
當然,華夏并不是第一個這樣操作的,在此之前A股有太多定增的先例。
在這方面,之前有一個經(jīng)典而有趣的例子。
在2017年,格力電器計劃以定增的方式增發(fā)股票以獲得資金投資珠海銀隆。因為定增的股價較低,加上其他的一些原因,這個方案在股東大會上遭到中小股東的強力抵觸,導致最終此方案流產(chǎn)。
因為這個事情,董小姐在股東大會上發(fā)飆,指責股東并說出了被廣為流傳的那句話:“格力5年不分紅,你們能拿我怎么樣?”
這個事情當時流傳甚廣,后來董小姐拉上王健林以自有資金10個億投資銀隆,我們也都知道。
后來的事實證明,這個投資并非一個明智的決定,珠海銀隆近期風波不斷,上市計劃也流產(chǎn)了,導致董小姐損失慘重。
當然,這是題外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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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激勵計劃中,我最喜歡的,就是公司針對此次激勵計劃設置的考核條件:2018年~2020 年歸母凈利潤增長率分別不低于30%、65%、105%。
2017年,公司歸母凈利潤是87.8億元。
對應的,如果這些高管要拿到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那2018年到2020年凈利潤分別不低于114億、145億和180億。
雖然凈利潤翻倍不代表股價翻倍,但這個方案和我選股的一個核心考量有異曲同工之妙:3年翻一番。
而且,我認為華夏幸福選擇在這個時間點推出這個激勵計劃,有兩個原因:
第一,現(xiàn)在處于華夏股價的低點,經(jīng)過近期的大幅調(diào)整,現(xiàn)在股價已經(jīng)回到了2年前的水平,以現(xiàn)在股價來計算期權的行權價和限制性股票的轉讓價,對高管更有利;
第二個原因,想通過此次激勵計劃對股價形成刺激,帶動股價的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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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說一下此次激勵計劃的本意,也就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尤其是對現(xiàn)有的核心骨干來說,此激勵計劃能夠提升他們的凝聚力和積極性,將他們的利益與公司的整體利益綁定在一起,促進公司的健康、平穩(wěn)的發(fā)展,實現(xiàn)公司的經(jīng)營目標。
在此之前,網(wǎng)上對華夏幸福的用人方面,頗有微詞。
很多人在網(wǎng)上寫文章抨擊華夏用人的不公、不敬、不人性。
因為我沒在華夏公司工作過,所以不好說這些是否屬實。但畢竟傳言很廣,應該多少有些真實的地方。
此次的激勵措施出來后,對公司的核心管理層和核心骨干,會起到比較不錯的穩(wěn)定作用。這對公司的發(fā)展,甚至對我們中小股東的權益方面,并不是一個壞事。
只有公司能夠穩(wěn)定發(fā)展,我們才能夠在公司發(fā)展的過程中分得一杯羹,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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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此次激勵方案,差不多相當于半個“大股東增持”吧,是一個華夏的利好事件。
當然,我說的也不一定是對的,你肯定有自己的看法。
好了,就這些了。
我們留言區(qū)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