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玉,一個家境貧寒的鄉(xiāng)村女孩兒,三兄妹,他有兩個哥哥。貧寒程度到揭不開鍋,吃不上飯的程度。在小玉四歲的時候,大哥十歲,二哥七歲,這時候上小學的大哥已擔負起操持家務和農(nóng)活的責任,爸媽出門打工掙錢,家里就剩兄妹三個,照顧小玉的大多是二哥。而二哥剛好七歲,是個愛玩的年紀,過年時爸媽回來一看,小玉的頭發(fā)已經(jīng)不知道多久沒洗過了,爬滿了虱子,身上也快跟濟公似的能搓出泥。后來張爸張媽還是決定留一個人在家里照看孩子們,最后是張爸留了下來,原因是張媽掙得錢多一些。于是張爸平時在村里做幫工掙點錢,張媽在外掙得錢每個月往家里匯。
張爸有個喝酒的習慣,哪怕孩子上學都上不起了,他也要喝酒。雖然不會喝醉,但是確實那會兒每到交學費時就到處拼拼湊湊,大哥斷斷續(xù)續(xù)讀完了小學,便不再繼續(xù)讀書了。外出打工,童工賺不了多少錢,又因為沒讀書,自卑至極,后來打了十多年的工,也沒賺到幾個錢,也不知道發(fā)生了什么,反正不用家里養(yǎng)活。
因為家里有三個勞動力掙錢了,所以二哥和小玉的日子稍微好過些,能上學,過年穿上新衣,日常還能吃上葷菜。二哥后來上學到初二就不讀了,他想出去掙錢,跟一些小混混倒賣過K粉。也去過工地里當學徒,后來從四層樓高的地方摔了下來,兩條腿骨折,而后每到刮風下雨的時候就疼痛難耐。二哥準備要結婚的時候,二嫂已經(jīng)懷上了身孕,這時家里沒有錢操持婚禮。
話說回來,小玉,一直是個“善良”的姑娘。她所在的地方有個習俗,冬至時要吃狗肉。她愛狗,從不吃狗肉,聽到狗的慘叫會躲進被窩里傷心地哭。無論寒冬臘月還是酷暑,天還沒亮,她就會去菜地里把家里種的菜摘了,趁著太陽還沒出來,露水打在菜葉上,菜葉正好油光水亮的,拿到集市上賣了換錢。
小玉是家里唯一的女兒,家里的家務活是她做的,菜地里的翻土、播種、施肥、澆水之類的活兒也是她干的。因為當?shù)赜袀€不成文的“規(guī)定”,男人是不操持家務的,也是不進菜園子的。所以,張爸雖然在家,但他是那個指揮者,除了掙點喝酒的錢,家里家外的活是孩子們干的,他在家里做做飯,給自己炒個下酒菜。
然而小玉有個壞習慣,就是管不住自己的手。
左鄰右舍都知道,小玉來家里玩,一定要把桌上的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小東西收起來,特別是錢。那些吃的玩的,拿了也就拿了,顧及情面,鄰居們也不好說什么,都是些不值錢的。而拿錢這件事,從幾塊錢到桌上放多少拿多少,愈演愈烈。鄰居們跟張爸張媽說,而張爸張媽覺得自己面子過不去,還跟鄰居吵過好幾次架,并沒有對小玉進行教育。
就這樣,小玉操持著家里能干的活,這個壞習慣也一直沒有改,直到初中畢業(yè),她離家出門打工掙錢。在小玉二十歲的時候,剛好二哥要結婚了家里拿不出錢。于是,張爸張媽給小玉安排相親,見了那男孩一面之后便住進了男孩家里。婆家給了一筆禮金,剛好給二哥結婚用。
小玉婚后很快有了孩子,婆婆對她如同親生女兒一般,婆家給了她許多她家里沒有的東西,比如智能手機、電腦諸如此類。于是小玉迷上了網(wǎng)購,老公給的生活費基本用在了網(wǎng)購上,撫養(yǎng)孩子的費用由公公婆婆給,于是小兩口也鬧起了矛盾,天天吵架。小玉自從懷孕后就不再做家務,生完孩子也繼續(xù)不做家務,更別說做飯了,就知道一個勁兒的玩手機,孩子三天兩頭往醫(yī)院跑。這時,婆家才驚覺這個媳婦娶錯了!
而二哥結婚后,接二連三地有了三個孩子,日子并不好過,二嫂成天抱怨埋怨,家里也是戰(zhàn)爭不斷。大哥三十歲了都還沒結婚,曾經(jīng)意外懷孕的女友因為張爸張媽不喜歡,硬逼著人家女孩兒把孩子流掉了,女孩兒傷心至極絕望離去,從此大哥再也沒有談過戀愛,也不愿結婚。
小玉是善良的嗎?張爸張媽是善良的嗎?大哥二哥也是善良的嗎?
看起來是的,因為他們是真正窮過來苦過來的人。然而,在很多事情上更懂得計較,也正因為窮怕了、苦怕了,所以當他們?nèi)兆雍眠^些時,也并沒有真正得到幸福,小玉兄妹三人仿佛延續(xù)著父輩們的貧困生活。其中小玉的日子稍微好一些,但從旁人的眼里看起來,她并不是一個孝順長輩,尊敬丈夫,愛護幼兒的好兒媳、好妻子和好媽媽,而且經(jīng)濟來源隨時可以被掐斷。
這樣的生活,兄妹三人都不愿承受,也沒人愿意,對,他們是可憐的、善良的。但這一切都是他們自己一手造成的,不愿讀書、不愿自己創(chuàng)造、不愿吃一點點虧和各種其他不愿,導致他們并不是受歡迎的人。他們善于打著善良又窮苦的旗號向他人索取,哪怕是“拿”。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善良與否,誰說的都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