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密在《國富論》第一篇第八章《論勞動工資》中,這樣講到:
“一國繁榮最明確的標識,就是居民人數(shù)的增加?!捎趧趧訄蟪陜?yōu)厚,多子女不但不成為室家之累,反而成為家庭富盛的源泉?!?/b>
“一國盡管非常富有,如若長久陷于停滯狀態(tài),我們就不能希望在那里找到極高的工資?!?/b>
“在指定用來維持勞動的資金顯著減少的國家里,情形就截然不同了。每年各等職業(yè)所需要的雇工和勞動者,都比前一年少。許多不能在上等職業(yè)中找得工作的上等階級人民,也想在最下等的職業(yè)中找工作。這樣,在最下等職業(yè)中,就不但有了超過需要的最下級勞動者,而且還有過多的從其他各階級紛紛擁入的人。結果,職業(yè)的競爭變得非常劇烈,以致把勞動工資減低到極悲慘極貧困的生活水準。而且,即使忍受這些苛刻條件,還有許多人找不到職業(yè)。這些人,要么餓死,要么淪為乞丐,不然也許只有搞罪大惡極的勾當才能取得生活資料。接著,窮乏、饑餓和死亡等災禍就落到最下級的勞動者身上,后來波及所有上等階級,終至國內居民減少到經過苛政或災禍而碩果僅存的收入和資本所能容易維持的人數(shù)?!?/b>
“下層階級生活狀況的改善,是對社會有利呢,或是對社會不利呢?一看就知道,這問題的答案極為明顯。各種傭人、勞動者和職工,在任何大政治社會中,都占最大部分。社會最大部分成員境遇的改善,決不能視為對社會全體不利。有大部分成員陷于貧困悲慘狀態(tài)的社會,決不能說是繁榮幸福的社會。而且,供給社會全體以衣食住的人,在自身勞動生產物中,分享一部分,使自己得到過得去的衣食住條件,才算是公正?!?/b>
“貧困無疑會使人不想結婚,但未必會使人不結婚。貧困似乎還有利于生育?!蝗寻Y,雖為上等社會所常患,但在下等社會,卻極少有。女性的奢侈,雖能刺激享樂的欲望,看來往往會削弱,而且常常會徹底破壞生育能力。”
作者的觀點與計劃生育理論有所矛盾。但問題不在于人口增長是一國繁榮的標志,而在于用計劃生育手段來減少人口是否有助于一國之繁榮?
關于人口,絕對是繁榮必要的條件。諸如世界最高福利的北歐諸國,即使生活水平居于世界前列,也斷不能被稱為“繁榮”的國家——這里面的關鍵就在于人口。譬如美國,如果沒有源源不斷的非法與合法移民,這個強大帝國的完蛋也完全是指日可待的。這就是,一個繁榮的國家必定是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如果不能在內部繁殖,就必須從外部引進。
關于糧食,當糧食對人口起制約作用的時候,就是人類自發(fā)控制繁殖的時候;反之,當人類不控制繁殖的時候,只能說明糧食并沒有對人口形成制約。
關于生育,勞動者的貧困不僅不能限制生育,“似乎還有利于生育”;而“女性的奢侈”,卻“常常會徹底破壞生育能力”。
關于工作,如果政府不能給增長的人口提供足夠的崗位,則完全是政府的無能,并不能因為政府的無能而要求減少人類的繁殖。提出這樣的觀點,可以稱得上是無恥;而采取這樣的措施,就只能說“人不能無恥到這個地步”了。
作者提出“由于勞動報酬優(yōu)厚,多子女不但不成為室家之累,反而成為家庭富盛的源泉?!狈粗?,能夠證明的是如果多子女不但不成為家庭富盛的源泉,反而成為室家之累,則勞動報酬處于非常低下的水平。
勞動報酬的低下,源于社會的停滯。當社會發(fā)展處于停滯的時候,無論一國一地如何富有,都不可能找到高水平的工資。對于這一點,作者揭示得非常徹底。中國的農民工之所以可以長時期接受低下的工資水平,完全是因為農業(yè)本身正處在停滯狀態(tài)。
由此而引申出的是,引起職業(yè)競爭的根源在于“指定用來維持勞動的資金顯著減少”,而不是人口。也就是說,即使人口的增加也完全通過增加指定用來維持勞動的資金,來實現(xiàn)充分就業(yè)、解決職業(yè)競爭。
反之,則各等職業(yè)所需要的雇工和勞動者數(shù)量,都趨于下降,使高技術附加值的勞動者與低技術附加值的勞動者爭奪低技術附加值的職業(yè),以致于將低技術附加值的勞動者逼迫到極悲慘極貧困生活水準的工資水平。也就是說,低技術附加值的勞動者被逼迫到極悲慘極貧困生活水準的工資水平與其本身是沒有關系的,“職業(yè)競爭的激烈”完全是托詞,真正的原因則是引起職業(yè)競爭的“指定用來維持勞動的資金顯著減少”。
即使如此,仍然有大量職業(yè)競爭的失敗者,要么成為流浪者,要么成為罪犯。從社會治安的角度,這就是犯罪率上升的主要因素——一個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社會,必然存在這樣的情況。
作者即使是從資產階級的角度,也認為“社會最大部分成員境遇的改善,決不能視為對社會全體不利”而要求改善下層階級的生活狀況,并且提出了“供給社會全體以衣食住的人,在自身勞動生產物中,分享一部分,使自己得到過得去的衣食住條件,才算是公正?!?/p>
這是一句名言,作者的這句名言里明確指出了下層階級的勞動者是“供給社會全體以衣食住的人”,并且認為使勞動者“得到過得去的衣食住條件,才算是公正”。
2006年7月15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