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離婚女人都表示:結婚前,了解清楚原生家庭很重要

文|李彎灣

昨天,有個女孩,向我傾訴了一晚上,傾訴到我不知不覺睡著了。今早上起來看,發(fā)現她給我發(fā)了很多信息,我數了一下,有200多條,加起來恐怕不下一萬字了。

她這一萬字,講了什么呢?

其實內容很簡單,就是說,她現在過得很艱辛。艱辛在于,她跟她婆婆沒法相處。

她老公,是二婚,之前已經有兩個孩子了。她剛跟他戀愛的時候就知道了,但那時候她覺得愛情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不在乎這些。

結婚后,她跟她老公倒是相處得不錯,也生兒養(yǎng)女了,可問題是——她老公之前生的兩個孩子,尤其是大兒子,總跟她對著干,這是其一;其二是,她婆婆越來越霸道,好的時候跟你濃情蜜意,把你當女兒看,發(fā)作起來,就說些非常難聽的話,甚至還肆無忌憚地講起前一個兒媳婦的好。

在這樣的家庭里,她簡直要崩潰了,但她跟她老公感情還不錯,她老公對她也挺好。只是在婆媳關系這一塊,她老公都是投降的——也拿他媽沒辦法。

你說,像這樣的關系,怎么解決?

很悲觀地講,幾乎是無法解決的。你要說是夫妻,多少還有個商量。但是婆婆,你跟她商量什么?她肯聽你的?而且婆婆們總是一副唯我獨尊的樣子,縱然是軟硬兼施,她也水米不進。

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分開住——大路朝天,各走半邊。

有錢還好,自然是各有各的住處,有選擇的自由。但是條件不好,怎么辦?再討厭,再不合,還是要悶在一起擠著住,于是,水深火熱的生活,就這樣又繼續(xù)了。

所以啊,要解決婆媳矛盾,要解決婚姻問題,最好是從源頭就開始解決——從沒結婚的時候就把可預見的問題搞清楚。

今天早上,我隨機采訪了15個曾經找我傾訴過婚姻問題、現在已經離婚了的女人,問她們,如果重新來過,會怎么選擇婚姻。

其中有5個人,用不同的方式表達了“結婚前,先了解清楚原生家庭”的意思。

“我最深的感受是,嫁人真的是一個人嫁給一家人,而不是一個人嫁給一個人,也不是一家人嫁另一家人。很多時候,你都孤立無援。他爸媽是什么樣的人,尤其他媽媽是什么樣的人,至關重要。如果重來,我堅決不會跟婆婆住一起。如果這個條件不能滿足,那么就一定不嫁,真的?!?/p>

“我不太喜歡兩個人結婚了,‘你媽就是我媽’的說法,既然不是,那就不要強行的捏在一起,叫一輩子叔叔阿姨也沒什么不可,或者相處得好,到一定程度改口也行。一結婚就要改口,但跟事實不符合啊。最可怕的是,一旦按上了女兒的名分,往往不是得到了女兒的福利,而是要做到女兒的義務。結婚前還是要花最起碼一兩年的時間,把男朋友的家庭摸清楚,父母是什么德性,要搞清楚。”

這兩個人,講到了父母的問題。還有人講到了性格、價值觀等問題。

“我覺得,原生家庭幾乎是決定了一切。尤其是性格和價值觀,這個是沒辦法的,怎么拯救都沒辦法的,我領教過了。我覺得,找一個原生家庭幸福的男人,是婚姻幸福的基本保障?!?/p>

“男人這種物種,短時間內,尤其是你被愛情沖昏頭腦的時候,是很難知道他本來面目的。但是,如果你去到他家,看看他爸媽是如何相處的,就大概能明白一些了。如果他爸媽非常恩愛,不要猶豫,一個字,嫁。反之,就得想想對策和多觀察觀察了。”

還有人提出了比較理性的建議:

“不講老公,講我自己。我是什么人,什么性格,什么喜好,這些東西,很大程度上都由不得我,是從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樹立了的,沒辦法。我能改進的,是一些我自己認識到的錯誤。但是啊,兩個人的事,很多東西,它跟對錯沒有關系,就是想法一不一樣的問題。分歧肯定是有的,所以,在結婚前,一定、一定要非常詳細的了解對方,了解他的家庭、他的過去,不是說有分歧就不在一起了,不是,而是說,遇到了問題,要想辦法解決,解決不了再說?!?/p>

這些女人,從不同角度,講了原生家庭的重要性。所以,如果你意識到結婚后要跟公婆住在一起,最好是不要閃婚,也不要認識一年半載、跟公婆都沒好好接觸就要結婚,以后問題多得很哪。

婚姻既然是大事,就要拿出對待大事的態(tài)度來。你找工作那么小的事,你都要提前準備很久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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