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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420—589)是我國一段漫長的分裂時期,從公元420年劉裕篡東晉建立南朝宋開始,至公元589年隋滅南朝陳為止,長達(dá)170年。當(dāng)其時也,天下分崩,群雄逐鹿,王旗變幻,政權(quán)更替,唯一不變的是爭權(quán)奪利。無論南朝的宋齊梁陳,還是北朝的三魏周齊,權(quán)力仍然遵循著必然腐敗的基本規(guī)律。
? ? ? ? ? ? ? ? ? ? 蘇綽論用官
【原文】
宇文泰,北周開國之君。向來慕曹操之術(shù)。有蘇綽者,深諳治國之道,孔明之流也。宇文泰以治國之道問蘇綽,二人閉門密談。
宇文泰問曰:國何以立?
蘇綽曰:具官。
問:何為具官?
曰:用貪官,反貪官。
問:既是貪官,如何能用?
曰:為臣者,以忠為大。臣忠則君安。然,臣無利則臣不忠。但官多財寡,奈何?
問:奈何?
曰:君授權(quán)與之官,使官以權(quán)謀利,官必喜。
問:善。雖官得其利,然寡人所得何在?
曰:官之利,乃君權(quán)所授,權(quán)之所在,利之所在也,是以官必忠。官忠則江山萬世可期。
嘆曰:善!然則,既用貪官,又罷貪官,何故?
曰:貪官必用,又必棄之,此乃權(quán)術(shù)之密奧也。
宇文泰移席,謙恭求教曰:先生教我!
蘇綽大笑:天下無不貪之官。貪,何所懼?所懼者不忠也。凡不忠者,必為異己,以罷貪官之名,排除異己,則內(nèi)可安枕,外得民心,何樂而不為?此其一。其二,官若貪,君必知之,君既知,則官必恐,官愈恐則愈忠,是以罷棄貪官,乃馭官之術(shù)也。若不用貪官,何以棄貪官?是以必用又必棄之也。倘若國中皆清廉之官,民必喜,則君必危矣。
問:何故?
曰:清官以清廉為恃,直言強項,犯上非忠,君以何名罷棄之?罷棄清官,則民不喜,不喜則生怨,生怨則國危,是以清官不可用也。
宇文泰大喜。
蘇綽厲聲曰:君尚有問乎?
宇文泰大驚,曰:尚……尚有乎?
蘇綽復(fù)厲色問曰:所用者皆為貪官,民怨沸騰,何如?
宇文泰汗下,再移席,匍匐問計。
蘇綽笑曰:下旨斥之可也。一而再,再而三,斥其貪婪,恨其無狀,使朝野皆知君之恨,使草民皆知君之明,壞法度者,貪官也,國之不國,非君之過,乃貪官之過也,如此則民怨可消。
又問:果有大貪,且民怨憤極者,何如?
曰:殺之可也。抄其家,沒其財,如是則民怨息,頌聲起,收賄財,又何樂而不為?要而言之:
用貪官,以結(jié)其忠,
罷貪官,以排異己,
殺大貪,以平民憤,
沒其財,以充宮用。
此乃千古帝王之術(shù)也。
宇文泰擊掌再三,連呼曰:妙!妙!妙!
而不覺東方之既白。
【譯文】
蘇綽是北周開國帝王宇文泰的謀臣,足智多謀可與諸葛亮、王猛比肩齊名。蘇綽對于中國歷史上貪官不絕如縷,朝朝代代都有巨貪大奸,自然是心知肚明。故某日宇文泰想請教蘇綽如何治國方能延續(xù)江山永祚之道時,蘇綽立即給出了這個定律——以貪反貪,方能控制官吏離心異志。
宇文泰問:“國何以立?”
蘇綽答:“用官?!?/p>
宇文泰問:“如何用官?”
蘇綽答:“用貪官,反貪官。”
宇文泰問:“貪官何以用?”
蘇綽答:“你要叫別人為你賣命,就必須給別人好處。而你又沒那么多錢給他們,那就給他們權(quán),叫他們用手中的權(quán)去搜刮民脂民膏,他不就可以擁權(quán)自肥了嗎?”
宇文泰問:“貪官用我給的權(quán)力得到了好處,又會給我?guī)硎裁春锰?”
蘇綽答:“他能得到的好處是因為你給的權(quán)力,所以他為了保住自己的好處就必須維護你的權(quán)力。那么你的統(tǒng)治不就穩(wěn)固了嗎?”
宇文泰問:“既然用貪官,何以還要反貪官?”
蘇綽答:“這就是治術(shù)精髓所在。”
宇文泰問:“奧秘何在?”
蘇綽答:“這有兩個好處:其一,天下無官不貪,不怕官貪,就怕官有異志。故以反貪之名,剔除異志貪官,保留聽話貪官,這樣既可以消除異己,鞏固你的權(quán)力,又得到民眾的擁戴。其二,貪官只要貪,你就有把柄在手,他敢異志,自找死路,故必與你同心同德。”
宇文泰問:“如果任用貪官而招惹民怨怎辦?”
蘇綽答曰:“祭起反貪大旗,廣作宣示,使天下皆知君王心系天下,尤恨貪官?!?/p>
宇文泰問:“貪官民怨太大當(dāng)如何處置?”
蘇綽:“殺之可也。抄其家,沒其財,如是,則民怨息,頌聲起,又可收其財,何樂而不為?要而言之:用貪官以結(jié)其忠,棄貪官以肅異己,殺大貪以平民憤,沒其財以充宮用?!?/p>
一番君臣之間的對話,著實讓宇文泰頻頻頷首稱是,擊掌再三,自以為獲得了千古帝王之術(shù)。
【感悟】
古代帝王謀權(quán)用吏治國之術(shù)不足屑也。吏治,須以法律及民意為本,形成制度,時刻受民眾之監(jiān)督,真正“把權(quán)力關(guān)進籠子里”,方為用官治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