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得很討厭麻煩人和麻煩事,可老遇到麻煩人和麻煩事 ,怎么躲也躲不開。
仔細想想,人活在這世上本身就是個大麻煩。
煩悶啊!煩悶!
今天,遇到一對不知道是不是兄妹的倆小孩,年紀應該是上小學了。倆人花20元買了斗羅大陸卡片。明碼標價,童叟無欺,沒有不告訴人小孩價格,明確說了價格才買的。
雖然沒有問小孩父母同意買了沒,但來文具店買東西,大部分都是小孩,其中也有不少小孩自己來買的,我總不能遇到一個小孩就問:“你錢哪里來的?你父母同意嗎?”這算什么事???
為了20元,我至于審犯人一樣審對方嗎?
雖然卡片不好,但也是允許售賣的東西,都已經(jīng)拆封了,你來要我退,真得很無理取鬧。
既然覺得不應該買,就應該趁著只花了20元時制止她,我又不知道不能賣給你家小孩,找我鬧有什么用。
不過最后我還是給他退了,為了20元跟人鬧到工商局真得不值?。m然我覺得工商局不會管你20元的事,再加上我也沒有詐騙你,明碼標價的東西,人家也不會管。)
如果我在你孩子拿了大額錢來買玩的東西,不制止孩子,那我真的是無良商家,但我只是正常售賣啊。
你認為司空見慣、習以為常的,人家不認為,一旦這件事侵害到自己利益,再習以為常也沒用。遇到兇一點,能跟你撕扯到一方勝出為止,明明兩敗俱傷對誰也沒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