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文章,不是,我寫東西(不敢說自己寫的算文章),就算寫字吧,以前我總是糾結(jié)要寫什么,寫之前動好久腦子,取個啥題目,怎么列個提綱、打個框架,開頭寫啥,中間寫啥,結(jié)尾寫啥,寫多少字,如果不考慮周全,便不會下筆,這樣,一直會拖很久,直到那股寫字的熱情消失,便不了了之,這樣的話,就一直沒有寫出啥來。
于是,我改變戰(zhàn)略,就是拋卻那一些框框架架和復(fù)雜的規(guī)矩,我一不寫文案,二不寫論文,干嘛要遵循著那一套理論,寫字是一件很私人的事兒,只要是想到啥內(nèi)容,直接下筆就好了。用這樣的方法去實行,所以很多時候,我在寫第一段的時候,都不知道自己下一段要怎么寫,寫中間的時候,也沒考慮怎么去結(jié)尾,反正是想到什么寫什么,這么寫著寫著的過程中,腦子偶然就會蹦出下一段的一些想法來了。
寫字于我而言,也是記錄筆記的一種方式,寫字是輸出,輸出前必有輸入,那么輸出的文字就是輸入時的東西,這個輸入的東西可以是我們看過的書所獲的知識,走過的路所經(jīng)歷的經(jīng)驗教訓,認識的人和事所得的感悟。今天我有看到一本書的知識點把它記住了,過了一段時間我在寫字的時候就把記住的東西給寫下來,如果有遺忘了,就趕緊重新去找出來再記一下,這不失為一種鞏固知識點的方法,而當這樣運用知識點的時候,印象就會更深刻了。
至于讀后感之類的,感悟不會太多,即使能領(lǐng)悟到的,都是很膚淺或者是大眾已經(jīng)都認知的東西。上半年看的一本托馬斯?伯根索爾的《幸運男孩》,是托馬斯記載自己小時候在奧斯維辛集中營的經(jīng)歷,在他十歲那年進入到這個慘無人寰的“死亡工廠”,他一次次在里面與死亡擦肩而過,直到二戰(zhàn)結(jié)束,他幸運地存活下來,成年后寫了這本書。那我們能從這本書里感悟到什么呢?是小托馬斯的睿智,在死亡陰影下有著強烈的生存欲望值得世人思考?還是奧斯維辛集中營的殘忍屠殺告誡世人勿忘歷史,珍惜現(xiàn)在的生活?這些都已經(jīng)被很多人寫過一千次、一萬次了,都是潛意識里都明白的道理了,還需要再去感悟一次嗎?而我們真正要感悟到的東西,我們沒法寫出來,因為我們沒有經(jīng)歷過作者每天面對死亡威脅那種恐懼的感受,每天都要擔驚受怕,即使僥幸逃過一天,還會有第二天,即使自己不死,還是會看到別人死,這給一個十歲的小男孩會留下多少心理陰影,對他人生造成多少影響,我們是永遠不能感悟出來的。一本書里作者想要傳達給我們的東西,是我們需要真正經(jīng)歷過,才會真正領(lǐng)悟的。
哪里來的那么多三綱五常、論證論據(jù)、主題要旨、中心思想……寫字嘛,其實很簡單,就是寫字而已,寫自己的想法而已嘛,書里看的、人家說的、腦子想的……做個記錄,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