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美國作家哈 珀的名作,讀完這部小說,我感受到的 不是思維跳進黑暗的恐懼,不是提心吊膽般的緊張,更? 不是對知更鳥的無限痛惜,而是溫暖,微風(fēng)拂面一般的溫暖,輕輕地,穿過皮層,直抵心靈。
故事發(fā)生在20時紀(jì)30年代經(jīng)濟大蕭條時期的美國,在南部的一個小鎮(zhèn)上,三個孩子的生活被兩樁冤案徹底打破。在追尋 真相的過程中,傳聞與事實,堅強與軟弱,正義與邪惡,忠誠與背叛,在文章中淋漓盡致地表現(xiàn)出來,當(dāng)一切水落石出后,人們理解了真相的殘忍和無奈,也感受到了人間的溫暖與真情。通過這本書,有的人讀出了人性,有的人讀出了種族歧視,有的人讀出了教育觀,而我讀出了溫暖,雖然它披了一個極冷色調(diào)的外衣,但實質(zhì)上卻是一本讓我覺得暖暖的‘’暖書“。
”律師,我以為也曾經(jīng)是孩子“,這句話在阿蒂克斯身上得到了很好的體現(xiàn)。作為一名律師,他嚴謹認真,對案子有高度的責(zé)任心,而作為父親,在對孩子的教育上,在那個年代——20世紀(jì)30年代,卻顯得與社會的大環(huán)境格格不入,一度讓周圍人反感,甚至連自己的妹妹都出來干預(yù),在社會要求孩子做小淑女小紳士的年代,這位父親卻敢于挑戰(zhàn)世俗的眼光,讓孩子發(fā)揮天性自然發(fā)展,于是三個小伙伴在屬于自己的樂園里自由自在地嬉戲、感受、體驗。”說臟話是每個孩子都要經(jīng)歷的一個階段,隨著他們的成長,等他們知道那樣并不能引人注意,便會自動改掉壞習(xí)慣?!爱?dāng)杰克叔叔向爸爸反映孩子說臟話的問題時,爸爸如是說。這樣的例子在文中不枚勝舉。我想當(dāng)周圍人都要求女孩子穿裙子而不是背帶褲時;當(dāng)鄰居把自己的孩子當(dāng)作異類時,做這樣的人,一個堅持自我的特別的父親,需要多大的勇氣與包容。不管什么問題,諸如”強奸“、”婊子“一類的問題,父親都不回避他們的問題,好好得回答,不向他們胡亂編故事以應(yīng)付了事,這樣的父親總是站在孩子的角度想問題,無疑是偉大的,是有大愛胸懷的。孩子對父親大呼名字,也突出了這個家的民主氛圍。
父親的大愛遠遠不止于這一點,”我盡我所能去愛每一個人“這絲毫不夸張。不說對杜博斯太太的寬容,不說對怪人阿瑟的理解,單就說給黑人打官司,這在那個年代也是絕無僅有的。白人給黑人打官司,這在那時候聽起來就是一個天大的笑話。這件事鬧得滿城風(fēng)雨,小城里的每個白人都鄙視他,學(xué)校里的師生也歧視他的孩子們,原告也仇視他甚至要殺了他的孩子,但這都沒動搖他為黑人湯姆翻案的決心。做事有原則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和信奉的上帝,允許自己孩子到黑人教堂做禮拜,允許孩子到黑人保姆家里做客,這不是博愛是什么?
小說還有一個部分讓我覺得特別感動,讀完后從心里升騰出來的溫暖緊緊包住我,久久不肯散去。濃得化不開的情感讓我反復(fù)閱讀這本書,無疑這本書帶給我的沖擊太大了。
阿瑟先生家的大門一直關(guān)著,從來沒有人見過他們家的人。他們的燈不曾亮過,街上不曾見過他們的影子。在這個小城里他們一家是古怪的存在,除了一幢房子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沒有其他任何跡象能說明阿瑟先生一家生活在這里。聽了很多關(guān)于他們家傳聞的三個孩子,在強烈好奇心得驅(qū)使下,做著一個又一個惡作劇引他出來,但每一次都無功而返。直到有一次一個小孩由于害怕逃回來把褲子丟在那里深夜回去拿時發(fā)現(xiàn)褲子疊的整整齊齊放在那里,破的地方還被縫好,三個小孩才明白屋子里是有人的。之后,孩子們總是能在樹洞里拿到禮物,或是糖果或是懷表或是雕刻的小木人,直到有人用水泥把樹洞封住,孩子們并不知道這是阿瑟先生給他們的。當(dāng)阿瑟舍命救了孩子們謎底才解開,原來阿瑟生了一種病,怕光怕見人,他雖過著與外界隔絕的生活,但也渴望與人交流,也想發(fā)出對外界的善意。直到此時我才明白人們對阿瑟一家的評價有多么不公平,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標(biāo)準(zhǔn)去衡量別人,要富有同理心,多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想問題,設(shè)身處地地為別人著想。重要的是,我們要允許異數(shù)的存在,并對其滿懷善意,不是么?
知更鳥是一種不會對人做壞事的鳥,是一種只唱歌的鳥。這種鳥對人不會起到任何威脅作用,但人們的偏執(zhí)經(jīng)常導(dǎo)致這種鳥死于非命。黑人湯姆的命運不就像知更鳥一樣嗎?
我們,都不要做殺死知更鳥的兇手,好嗎?讓這股暖風(fēng)輕輕地吹向每個人的心田,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