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趙政,我個人更喜叫他秦王政或始皇帝。
他的一生,落魄過,輝煌過,痛苦過,也榮耀過。
據(jù)載,前259年,趙國邯鄲質(zhì)子府中,一名男嬰呱呱墜地,至于他到底是異人的孩子還是呂不韋的親子,如今已無法考證,(更傾向于異人沒做接盤俠,政是異人的親子)。
只是這孩子生在敵國質(zhì)子府,注定了要長久遭受他人的白眼與孤立。
異人在呂不韋的幫助下,被安國公君的愛姬華陽夫人收為義子,并在華陽夫人的枕頭風之下,終能受召回國,不必在他人屋檐下畏縮終日,此時呂不韋早已將自己的侍妾趙姬獻予異人,趙姬至大期產(chǎn)下一子,名為政。
之后,秦朝兵臨邯鄲,異人與呂不韋為自保拼死逃出邯鄲,回到咸陽,卻將趙姬與趙政留在了邯鄲,幸虧趙姬是大家之女,這才護得二人周全,就這樣,趙政在刀光劍影之下,長到了九歲,自幼孤苦落魄,讓他長成了偏激暴躁的性格。
隨后,秦國新王繼位,秦趙和解,趙姬與趙政也終于回到了秦國。
幾年間,祖父與父親相繼逝世,十三歲的趙政就這樣被推上了秦國最高貴的位子上,自認為天選之人的趙政啊,還不知后人會怎樣看你。
秦王政雖兇殘暴戾,高傲恣睢,但親政后,撲殺嫪毐,逼死呂不韋,還秦國政務一個朗朗乾坤。
自此以后,秦國愈戰(zhàn)愈勇,在七雄之中拔得頭籌。可此時之大勢,禮崩樂壞,凡是有那么一線希望的,無不想去爭一爭那天下共主的位子,秦王政是這個位置最有實力的競爭者,當然要乘勝追擊,一舉統(tǒng)一中原。
三十九歲時,他成功了,此等雄功,自是功蓋三皇,德過五帝,自稱“皇帝”不足為奇。
統(tǒng)一的國家如何運營,這是他如今要考慮的問題了,于是,“書同文,車同軌”“定度量,同貨幣”,全國人民終于可以用同一種語言交流,寫下同一種文字,初代可能不甚明顯,可如若五代六代之后,歷經(jīng)戰(zhàn)亂的人們,完全可以親如一家。
他的三公九卿制,使全國政務得以快速正確的處理;他的郡縣制,是當時最先進的地方制度,如今依舊可做參考;他修建馳道,使得全國各地的軍務政務能夠通傳咸陽,這咸陽恐怕是當時的世界中心吧。
對外北擊匈奴,南征百越,修筑萬里長城,使邊地人民得以安生;對內(nèi)修筑靈渠,溝通水系,干旱之地也有足夠的灌溉用水,生計不愁。
如此前古未有之功勛,卻被一次革清吏治毀去,可嘆可嘆。
始皇帝三十二年,他又派遣盧生求羨門、高誓等仙人蹤跡,后來又使韓佟、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藥。
這些方士讓他失望了,虧空財政,貪腐無度,終于,他的長生夢破了,他決心殺掉這些貪腐的方士,卻在后人中留下了“坑儒”之名,《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被殺之人“皆誦法孔子”,這如何能夠等同于坑儒,讓人好奇。以孔老夫子在春秋戰(zhàn)國之時的名聲,方士隨潮流誦法孔子有何奇怪?還是說,凡是誦法孔子之人都可以被稱作“儒士”?
至于“焚書”,答主認為,這更是無稽之談,不過是成功者(漢朝)對失敗者(始皇帝)的抹黑罷了。如若真的像史書中所言:史書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論》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準保存者,醫(y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愿學法令,則以吏為師。
其他倒是足矣認同,唯獨這《詩》《書》《論語》悉數(shù)燒去,實在是令人心存疑惑。
在秦朝這樣強有力的執(zhí)行之下,如果始皇帝真的要燒去所有的《詩》《書》《論語》,那我們?nèi)缃裾b讀的,又是些什么呢?它們從何而來?
還有秦朝的刑法,雖然嚴厲卻也公正。

《睡虎地秦簡》的法律部分記載了秦代施行的二十幾個單行法規(guī)的條款原文,共記載法條六百條,是如今研究秦朝律法的重要歷史資料。
里面記載著如下條文:
“盜及者(諸)它罪,同居所當坐”。某人去盜竊,同住的人連坐,但是在具體案件中,強調(diào)區(qū)分主犯和從犯,知情與不知情,反對不分是非搞連坐。
甲教乙犯罪方法并讓他去殺人,收了十兩銀子,而乙身高不到1.4米(未盈六尺),甲應以何罪論處?當受分列尸體的酷刑。教唆未成年犯罪的,謀劃者受到嚴厲的懲罰,確實很嚴苛,但是它的目的是為了有效保護未成年人!
還有犯人犯罪,被逮捕和自首在量刑上也有嚴格的區(qū)別。
通奸在現(xiàn)代不犯法,在古代是犯法的,秦朝對通奸的規(guī)定是:“有子而嫁,倍死內(nèi)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誠,夫為寄之,殺之無罪?!卑l(fā)現(xiàn)通奸的可以隨意殺掉,例如丈夫發(fā)現(xiàn)其妻和綠帽老公搞事,可以當場把兩人干掉,還不犯法!
總之,秦朝的法律盡管有些地方確實過于嚴苛,但確實是相當先進和完善的。
對于他,我可能有些不平吧。
他雄才大略,心胸之中,勾勒出一幅千秋萬代、歌舞升平的盛世圖景,只是寵壞了幺兒。
我覺得說他是暴君實在是有些太過,更準確的說,他的成就,該是“弊在當代,功在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