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潤五商第二季第48周:治理結構(3)

時代在進步,用歷史上成功的手段來管理現(xiàn)代化的企業(yè),已經(jīng)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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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業(yè)務合伙人

業(yè)務合伙人制度,不推崇“一日為師,終身為父”,而是允許青出于藍而勝于藍,徒弟可以逐漸成長為朋友,甚至是師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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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事業(yè)合伙人

事業(yè)合伙人制度,其本質就是與員工分享不確定性,從而收益共享,風險共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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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投資合伙人

有錢人要學習的可能不是投資;而是如何找到懂投資的人,并和他們合伙。明確了責權利,形成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一套治理結構,讓錢和眼光天作之合,共舞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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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運營合伙人

運營合伙人制度的關鍵,就是與一線運營員工分享剩余利潤,這部分超出基本利潤之上的利潤,就是增量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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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大復盤:公司治理

其實,所有的治理問題,都是“責權利”不對等的問題。把這三個字理解透了,一切的治理問題就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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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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