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作的人,都有個拿手的姿勢,讓自己思若涌泉。
海明威喜歡用一只腳站著寫。據(jù)說,這是他文字簡潔的秘訣。一只腳站著,整個人繃著,只要意思表達清,多一個字眼,都懶得寫。
巴爾扎克寫作時,喜歡把自己鎖在房間里,身著長袍,拉上百葉窗,點上數(shù)支蠟燭,飲用若干杯咖啡。
咖啡是巴爾扎克動筆的閥門。他說他的每本書,都是“流成河的咖啡”,幫他完成的。不過,“海量”咖啡帶給了他《人間喜劇》,也帶走了他的生命。
“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館。不在咖啡館,就在去咖啡館的路上。” 現(xiàn)在,誰還會質疑,這句話不是出自這位咖啡圣徒?
馬克·吐溫不愛咖啡,他寫作必須要有黃色的紙,還喜歡俯臥著寫。亞里士多德跟小孩子似的,邊寫作,邊咬指甲。司湯達要在每天早晨寫作前,讀上幾頁民法大全。富蘭克林喜歡泡在浴缸里寫。雨果創(chuàng)作時,喜歡把腳浸泡在溫水里。
另外,文人們思路暢快的招式,也是很有“味”的。
德國詩人席勒,在創(chuàng)作時,愛聞爛蘋果味兒。他抽屜里,爛蘋果和紙筆都是必備品。據(jù)說,還有位文人,要擺弄腳趾頭,有臭味傳來,方有妙文。哈哈,真是敗給他了。
不過,這些外國文人的寫作姿勢,真比不上咱唐代詩人王勃。王勃在寫作前,要先磨墨數(shù)升,飲酒數(shù)杯,然后以被覆面,大睡去也。睡醒后,一揮而就,不改一字。人們說他,有“腹稿”。
其實,我也有擅長的寫作姿勢(害羞ing~)。縱不能“援筆成篇,不易一字”,但可“眼前直敲三千字”。
這姿勢,受用良久,我一直是這么理解它的:把屁股“釘”在椅子上。
今天,為了弄清出處,翻出了原文,來自《哈佛非虛構寫作課——怎樣講好一個故事》一書:
“寫作的藝術,就是把褲子放進椅子的藝術?!?/p>
意思是,什么也別說,不要離開椅子!別人下班了,繼續(xù)坐在椅子上!干你的活,別停!
要知道,推理小說家雷蒙德·錢德勒早就說過,你如果不準備拼命干,玩命寫,那你根本就沒打算試著寫出點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