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金水區(qū)法院開庭,原告在交通事故中車輛受損,起訴了被告司機和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
我被法官的能力折服。他看問題一針見血,而且語言表達得很到位,一句話讓人心服口服。
并且這個法官很隨和、很謙遜。
法院是糾紛和矛盾聚集的地方,經(jīng)常會炒得亂哄哄、人就像吃了炸藥一樣,一點就著。但是法官把每個人單獨叫出去,自己單獨聽每一位當事人的牢騷。同時囑咐,開庭不要說太多激化矛盾的話。
法官的素質(zhì)具體體現(xiàn)在如下細節(jié)里:
第一
我作為原告代理人,原告方主張的有誤工費和律師費,因為只有車損,當然不會支持。
但原告主張的理由是,因被告全責致原告車受損,被告車輛投保有交強險及商業(yè)三者險,按照正常的修理程序,原告車輛修理單位和被告車險的保險公司核定過車損,均對車損數(shù)額無異議后,被告在保險公司處走個簽字授權(quán)的程序,車險公司直接把車款打給維修公司即可。
但在原告車輛維修期間,被告遲遲不配合簽字授權(quán),致最后原告不得不自己付錢維修。
開庭時,法官對我說,你知不知道一個邏輯,法律層面,原告原本就應該是自己出錢維修車輛。
我當時就被法官的思維震驚了,這腦子和嘴,真是好使。
當然,做律師一個基本素質(zhì),就是從容地接話,我把上述流程又巴拉巴拉說了一番。
第二
法官想讓調(diào)解,故說了雙方若不調(diào)解的一個不良后果:說不調(diào)解,出判決后文書上網(wǎng),沒辦法撤銷。
即便是一方申請,法院也可以不同意。
第三
原告主張有打車費和租車費,法官說不是出門就要打車。
第四
被告對于保險公司提交的其個人刷臉信息很排斥,因為顯示不不僅有臉部,還有裸露的上半身。
法官從中調(diào)和,說保險公司舉證的意思是,其曾對間接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向被告盡到了告知義務。
第五
說原告,被告如果愿意承擔租車費,原告仍不愿意調(diào)解,仍然要在法院不支持的項目上爭取,因被告這個人很暴戾,那原告就要承擔相應的比如說被告私下報復的后果。
第六
說原告打官司支出的費用,法院不會支持,因為訴訟雙方的地位是對等的,被告打官司支出的也有費用。
被告是有過錯不假,但是原告打官司支出的費用,一般都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