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價錢”的一種東西,容易使人限制又減小事物的意義。
所以倘用估價錢的眼光來看事物,所見的世間就只有錢的一種東西,而更無別的意義,于是一切事物的意義就被減小了。
“價錢”,就是使事物與錢發(fā)生關系。
可知世間其他一切的“關系”,都是足以妨礙事物的本身的存在的真意義的。
故我們倘要認識事物的本身的存在的真意義,就非撤去其對于世間的一切關系不可。
——豐子愷《只生歡喜不生愁》之《剪網(wǎng)》
價錢,是一種東西,也是一種工具。初創(chuàng)時,是為方便、公平交易,是不同事物轉化的度量衡,可以說初衷是極其好的。
如果將“價錢”用在估量與自己有關的事物的價值,而沒有與人對比、交易的目的,那么,價錢也就沒有了意義。
比如,人擁有一棟房子,除了與人對比、交易的目的,是不會涉及到“價錢”這個詞的,只會有關房子住的舒適度等可以真實感知到的、滿足自己需求的方面進行表達,而且主要是自我表達。
“價錢”的工具屬性,就決定了會涉及兩方或多方關系。而事物一旦放到關系中,就像人在關系中,就難免遮掩了本身具有一些東西,一來因為關系本身的限制,二來因為在關系中,“客觀”之眼需要眺望的“圈子”、看到的角度更廣大,所以看清事物的難度也更大。
此外,關系也是一種依賴,有依賴就會有偏斜,就不能“中正”,也就不能看清事物本來的樣子。
——2021年3月28日下午·云破日出天清風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