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跟六七好友相聚,在某網(wǎng)紅火鍋店吃火鍋。

一個很像教堂的商場
吃得很盡興,聊的也很開心,但酒都沒喝多少。
于是,騷年的心在蠢蠢欲動——轉(zhuǎn)場!
出門時基本都很清醒,晚風也很清涼,不同于白天那無情的炙熱,簡直“熏得游人醉”。甚至有人提議買兩瓶酒去江邊吹吹風也是極好的。
到了我們的目的地——某酒吧,昏暗猩紅的光線灑在整個室內(nèi),仿佛可以掩蓋任何人情世故;富有節(jié)奏感的DJ在挑逗著每一個人的娛樂細胞,敲打著那些high不起來的人和犯困的人,仿佛在跟他們說:“動起來!喝起來!”
說實話,酒吧我是很少來的,這是我第二次來酒吧,與第一次去的感覺完全不同。頭一次去的是酒吧一條街上的啤酒屋,那里空間不大,顧客們點好酒都在室外的高腳凳上坐著談天說地,欣賞街頭夜景,那里沒有嘈雜的音樂,沒有昏暗的燈光,也沒有什么奇奇怪怪的酒,更像是一個可以安心聊天的小茶館。
說著,我們點了四五瓶科羅娜和兩扎啤酒大炮,玩著骰子,暢聊心事。喝到這里我還是清醒的,但下面這個東西的出現(xiàn),直接導(dǎo)致我的不省人事.......

它就是罪魁禍首!
野格嘗起來與其說是酒,不如說像是中藥湯,甚至有些板藍根的感覺。我初生牛犢不怕虎,上來就是一杯,沒什么感覺,接著又倒了半杯。再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多虧了我的女朋友我才平安回到了家。
我睜開惺忪的睡眼,看著今日的陽光,忽然明白了兩件事:
第一,喝酒誤事,美酒雖好,但不能貪杯,傷了身體是自己的事。
第二,品酒如品人,有些酒披著友善的外衣,看起來無公害,可一旦你放松了警惕,它就會讓你掉入陷阱。
唉,最近是不想喝酒了,真的很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