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曾年少過,輕狂過,你是否在夜深人靜時,對自己所做的一切后悔過,我曾有過。
那年我初三,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他是人們眼中不入流的小混混,而我是老師家長眼中的三好學生,怎樣說我們都沾不到邊,可我還是喜歡上他了。
他的一言一行,都曾讓我發(fā)自真心的心疼過,我也曾發(fā)過誓,說只會喜歡他一個,可畢竟是年少啊,說過的話連我自己都當成是兒戲了。
第一次,我體會到了什么是差異。
我們可以很喜歡一個人,但還是需要保留自己的尊嚴,我也曾撞過南墻,也曾放下尊嚴哭著喊他別走,也曾給他發(fā)過幾百幾百的短信,換來的只是一句我們不合適。
不愛你的人吃飯吃一天,愛你的人一直在等你。
我們都該正視現實,不愛你的人就算你怎樣歇斯底里都覺得你有病,人家根本不在乎你的感受。
我們沒辦法選擇會喜歡上誰,但我們可以選擇喜歡他的方式,如今的愛情,若是他不喜歡你,就應盡早放棄,沒必要委屈自己,給別人當備胎,我們要做別人手心里的寶貝,別人眼中的公主,而不是呼之來即止之去的可憐蟲,給自己留一點尊嚴,要讓他知道,放棄你他會有多大的損失。
我們都該遇見最好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