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最基本的目標達成方法論。計劃-執(zhí)行-核查-糾偏循環(huán)以至達到目標。最常用于項目管理。
目標明確是目標達成的前提,目標明確才能向下拆解階段目標和里程碑事項;同時才有核查的標準,和糾偏的可能。
對于龐大的目標,以項目管理為例,都需要分要素進行目標的拆解。合同是目標藍本,涉及工期目標,成本目標,質量目標,等等。按照項目的全生命周期,分別制定工期計劃,采購計劃,監(jiān)檢計劃,資金計劃,發(fā)貨計劃,施工計劃等但凡涉及目標都需要進行PDCA的工作。
而在項目管理中也可能是所有的PDCA實踐中,都需要疊加時間因素去制定計劃和執(zhí)行計劃。沒有達成時間的目標那就是個假目標。
對于自己來說,目標明確仍舊是PDCA的重點;而核查糾偏是一件典型的長半衰期/復利/重要不緊急事項----就是哪種需要賦予極大意義然后傻叉一樣堅持做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