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行關系是倫理學的核心。顯然,研究倫理學的目的并不只是知道道德上的“應該”,而是要具體落實到行動上。如果從完全理想的狀況來分析,知與行是不應該分離的,既然人都有道德上的理性,如果他真的知道了應該怎樣做,難道還會不去做這件應該做的事嗎?
古今中外很多哲學家都有類似的看法,比如古希臘的蘇格拉底就有個很著名的論斷:“有道德就是有知識”,沒有誰是明知自己作惡的時候還繼續(xù)做下去的,道德上的惡最終都是因為某種無知。
我們中國哲學的傳統(tǒng)也是一樣。與朱熹并稱為程朱理學的程頤就有這樣的說法:“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淺……人為不善,只為不知”。至于王陽明的知行合一那就更有名了,他就徹底地主張道德上的知與行就是一回事,如果做不出善事,不管嘴上說知道多少善行的道理,其實也還是沒真正明白;而真正明白道德道理的人,沒有不照著做的。

然而在現(xiàn)實中,知而不行,比如,別人都說你胖了,該多運動減減小肚腩了,你也知道自己該運動了,但晨起跑步的鬧鐘總是被你摁掉繼續(xù)睡;美味當前總是無法克制品嘗的沖動,于是一不留神就又吃了好多高熱量的食物。
我們常說這就是“意志薄弱”,明知道該怎樣做,但就是不去做。特別是在需要克服某些成癮的習慣時,比如戒煙、戒酒甚至戒毒,意志薄弱可以說是非常常見的情況。當它發(fā)生時,我們感覺自己好像不由自主地導向了原本不想要的狀態(tài),好像自己被一種無形的力量推著走,而完全不受“應該怎樣做”的主觀認識控制。
所以你看,知行合一并不是簡單的事情,而是需要在現(xiàn)實中作出一番努力才能達到的理想狀態(tài)。既然“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淺”,那么知識當然也就有深刻地知道與淺顯地知道的區(qū)分。
什么是淺顯的知道呢?比如你從思想品德課上知道,見義勇為是應該做的,于是當這門課考試的時候,你能回答說“我們應該見義勇為”。但這只是屬于“見聞知識”,就是通過所見所聞獲得了印象,未必有什么切身的體會和感悟。而深刻的知道則不同,我們要把它看成是品格特征的一部分,而不只是外在的知識。比如,如果你真的知道“應該見義勇為”,那就應該不只是會答出正確的答案,而是要切身感受到自己想要做一個見義勇為的人,更不會在需要見義勇為的時候顧左右而言他。這就是知行合一的德性知識。

我們經(jīng)??吹叫侣劺锊稍L某些見義勇為的人,問他們做出善行的那一瞬間,到底是怎么想的?而得到的回答經(jīng)常是什么也沒想,就自自然然地做了見義勇為的事。這就是,當你把你的"知",真正融入你的生命中,你的所作所為,就不存在困難。猶如健身的人不需要克服心里上的懶惰,而是把健身當做了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