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王先生是某公司職工,2019年8月份入職時單位未與王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19年12月份的一天,因加班至晚上12點才下班,下班時王某自駕摩托車返回家里,就在返回的途中,被一輛大貨車剮蹭發(fā)生車禍,肇事車輛逃逸,事故致使王某右腿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案發(fā)后王某及時報警。經(jīng)住院治療,王某花費住院治療費6萬余元;交警部門因無法查找到肇事者,因此出具肇事車輛逃逸事故證明書。王某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賠償,用人單位以無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認定為工傷為由拒賠!王某無奈之下求助律師。
? ? ? ? 本人認為,如果王某所述屬實,王某下班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應認定為工傷。
? ? ? ? 依據(jù)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guān)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二、視同工傷的情形
? ? ? ? ?根據(jù)上述條款第六項規(guī)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情況下應當認定工傷。
? ? ? ? ?但是,王某的維權(quán)之路不容易。
? ? ? ? ?首先,王某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估計用人單位沒有為王某購買工傷保險,因此,必須要證明雙方存在事實勞動合同關(guān)系;其次、用人單位很顯然在規(guī)避責任,不會主動為王某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王某自己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而在王某申請工傷認定程序完成后,還需要做勞動能力鑒定;在取得勞動能力鑒定結(jié)論后,再申請勞動仲裁。以上程序?qū)I(yè)性很強,需要律師幫助。
? ? ? ? ?幸虧王某有交警部門出具的逃逸認定書,否則王某無法認定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