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傳習(xí)錄》【99】

2017-03-08 華杉

讀書求背誦,講話時一言不合就背誦一大段,這不是真有學(xué)問,也不是真好學(xué)。即物窮理,到處去“學(xué)習(xí)”,也屬玩物喪志。王陽明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今天的社會,玩物喪志的學(xué)習(xí)狂也很多,就是要“學(xué)習(xí)”,不知道他想干啥,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干啥。

【來書云:“聞?wù)Z學(xué)者,乃謂‘即物窮理之說亦是玩物喪志’,又取其‘厭繁就約’、‘涵養(yǎng)本原’數(shù)說標(biāo)示學(xué)者,指為晚年定論,此亦恐非?!?br>

朱子所謂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窮其理也。即物窮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謂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與理而為二矣。夫求理于事事物物者,如求孝之理于其親之謂也。求孝之理于其親,則孝之理其果在于吾之心邪?抑果在于親之身邪?假而果在于親之身,則親沒之后,吾心遂無孝之理歟?見孺子之入井,必有惻隱之理,是惻隱之理果在于孺子之身歟?抑在于吾心之良知?dú)e?其或不可以從之于井歟?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歟?是皆所謂理也。是果在于孺子之身歟?抑果出于吾心之良知?dú)e?以是例之,萬事萬物之理莫不皆然,是可以知析心與理為二之非矣。夫析心與理而為二,此告子義外之說,孟子之所深辟也?!皠?wù)外遺內(nèi),博而寡要”,吾子既已知之矣,是果何謂而然哉?謂之玩物喪志,尚猶以為不可歟?

若鄙人所謂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與理而為一者也。合心與理而為一,則凡區(qū)區(qū)前之所云,與朱子晚年之論,皆可以不言而喻矣?!?br>

你來信說:“聽說您對學(xué)生講,朱熹‘即物窮理’的學(xué)說,就是玩物喪志。然后又拿朱熹的‘厭繁就約’,‘涵養(yǎng)本原’幾封信給學(xué)生看,說這才是朱熹晚年悔悟,確定的學(xué)說,這樣不太好吧!”

說即物窮理是玩物喪志,讀者可能也不太好接受。不過,這倒不是王陽明的發(fā)明。前面有個典故,主角是明道先生程顥,和宋朝大儒謝良佐。

謝良佐去拜程顥為師。程顥問他:你平時讀什么書?謝良佐說:史書。程顥順手從成堆的史書中抽出一本,翻開一頁,問謝良佐這段講的什么。謝良佐把程顥提到的一大段整個背了下來,一字不差。程顥再抽出一本書,從中翻一頁,謝良佐仍然一字不差地背了下來。之后,謝良佐恭敬地站立著,等待老師的嘉許。不料程顥冷冷地說了四個字:“玩物喪志?!敝x良佐登時面紅耳赤,汗如雨下。

讀書求背誦,背誦之后還好表演,講話時一言不合就背誦一大段,這屬于嘩眾取寵,玩物喪志,不是真有學(xué)問,也不是真好學(xué)。即物窮理,到處去“學(xué)習(xí)”,也是玩物喪志。王陽明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今天的社會,玩物喪志的學(xué)習(xí)狂也很多,就是要“學(xué)習(xí)”,不知道他想干啥,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干啥。

第二個話題,說王陽明拿朱熹的信來說是他的晚年定論,是指王陽明編輯了一本《朱子晚年定論》的書,收集了朱熹和朋友之間的一些通信,挑選若干和王陽明觀點(diǎn)一致的段落,還找到了朱熹的原話。王陽明放在第一篇的信里,朱熹寫到:“此是向來定本之誤,今幸見得,卻煩勇革。不可茍避譏笑,卻誤人也?!边@是我的注解定本上搞錯的地方,如今有幸發(fā)現(xiàn)了,卻苦于沒有勇氣改正。不能只為了避免被人譏笑,就誤人子弟??!

王陽明讀到朱熹這些通信,如獲至寶,編輯刊印成書,廣為宣傳,說朱熹自己都認(rèn)識到自己的書錯了,只是他沒有勇氣改,私下和朋友通信他都承認(rèn)了。

王陽明這樣說朱熹,當(dāng)然對朱熹不公平,也被學(xué)界詬病?!吨熳油砟甓ㄕ摗愤@書流傳下來,但是,斷章取義的東西,并不被學(xué)界看著是朱熹的思想,而把它當(dāng)成王陽明思想來學(xué)習(xí)。

至于朱熹其中有兩封信中提到“厭繁就約”,“涵養(yǎng)本原”,這本事儒者經(jīng)常講的話,當(dāng)然不能因?yàn)橹祆湔f了一句厭繁就約,就說他否定了自己的即物窮理。所以顧東橋?qū)ν蹶柮饔信u。

王陽明回答說:

朱熹說的格物,就是即物窮理。即物窮理,就是在事事物物上求定理,用我的心,在事事物物上求理,那就把心和理一分為二了。

在事事物物上求理,就好像在在父母身上求孝之理。在父母身上求孝之理,那理是在我心上呢?還是在父母身上呢?假若在父母身上,那父母百年之后,我心里就沒有孝之理了嗎?

看到一個小孩子有危險要掉進(jìn)井里去,那一定有惻隱之理。那惻隱之理,在那小孩子身上呢?還是在我心中的良知呢?我能不能為了求小孩而跳進(jìn)井中呢?還是伸手把他拉上來呢?這都是理。這些理,又是在那小孩子身上呢?還是在我心中的良知呢?以此為例,萬事萬物的道理都是如此,這就可以知道,把心和理一分為二,是不對的。把心和理一分為二,就是告子“義在心外”之說,孟子已經(jīng)深刻地批評過了。“向外探求而忽視了內(nèi)心,追求博學(xué)卻不得要領(lǐng)”,知道這樣不對,為什么還要說這樣的話呢,說他是玩物喪志,難道不可以嗎?

鄙人所謂的格物致知,就是在事事物物上致我心之良知,我心之良知,就是天理。致我心之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致我心之良知,就是致知;事事物物皆得其理,就是格物。這就是心與理合二為一。心與理合而為一,那我的說法,和朱熹的晚年定論,都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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