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旅亭御史宅,忽有狐怪,白晝對語,迫葉讓所居。擾攘戲侮,至杯盤自舞,幾榻自行。葉告張真人,真人以委法官。先書一符,甫張而裂。次牒都城隍,亦無驗。
法官曰:“是必天狐,非拜章不可。”乃建道場七日。至三日,狐猶詬詈,至四日,乃婉詞請和。葉不欲與為難,亦祈不竟其事。真人曰:“章已拜,不可追矣?!?/em>
至七日,忽聞格斗砰訇,門窗破墮,薄暮尚未已。法官又檄他神相助,乃就擒,以罌貯之,埋廣渠門外。
余嘗問真人驅(qū)役鬼神之故,曰:“我亦不知所以然,但依法施行耳。大抵鬼神皆受役于印,而符箓則掌于法官。真人如官長,法官如吏胥。真人非法官不能為符箓,法官非真人之印,其符箓亦不靈。中間有驗有不驗,則如各官司文移章奏,或準(zhǔn)或駁,不能一一必行耳?!贝搜灶H近理。
又問設(shè)空宅深山,猝遇精魅,君尚能制伏否?曰:“譬大吏經(jīng)行,劫盜自然避匿。儻或無知猖獗,突犯雙旌,雖手握兵符,征調(diào)不及,一時亦無如之何?!贝搜砸囝H篤實。
然則一切神奇之說,皆附會也。
參考譯文:
葉旅亭御史的宅邸,忽有狐怪作亂,白天說話,讓葉讓出他的住宅。攪擾戲弄,弄得杯盤在空中飛舞,桌子和床自己行走。葉把這件事告訴了張真人。張真人委托法官辦理,法官畫了張符,剛打開就裂了。又行文發(fā)到城隍,也沒有用。
法官說:“這一定是天狐,非拜道奏章上天不可。”于是建了一個七天的道場。第三天的時候,狐怪還在怒罵,第四天開始軟語求和。葉不想與狐為難,想就這么算了。真人說:“奏章已經(jīng)送出,追不回來了?!?/p>
第七日,忽聽到巨大的格斗聲,門窗都被打破掉落下來,傍晚時還沒停止。法官又請其他神來相助,才抓住狐怪,用一個小口大肚瓶裝了,埋在廣渠門外。
我曾問張真人驅(qū)役鬼神的緣故,他說:“我也不清楚,只是依法照做。大概鬼神都受印驅(qū)使,而符箓由法官掌控。真人就像長官,法官就像小吏。真人沒有法官就畫不了符箓,法官沒有真人的印,符箓就不靈驗。中間有時候不靈,就像官府的奏章,有的批準(zhǔn)有的不批準(zhǔn),不能每次都靈驗?!边@話很有道理。
我又問,如果是空宅或者是深山,突然遇到精魅,能不能把他制服呢?他說:“如果是大官經(jīng)過,劫匪必然要躲避。如果是無知猖狂的劫匪,突然來冒犯大官,雖然手上有兵符,但是卻來不及調(diào)兵,一時也沒什么辦法?!边@話也很可信。
然而一切神奇的傳說,不過是牽強(qiáng)附會罷了。
對于捉鬼之事,張真人也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但是并不妨礙他干活。其實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弄清楚是不可能的,有時候也沒有必要。
我們每天用電腦,玩手機(jī),只要動動鼠標(biāo),點點屏幕,所有的事情程序就替你做了,至于它是什么原理,用的什么代碼,也就不必關(guān)心了。
真人與法官又職能分離,法官會的真人不會,真人不給蓋章法官的符就不靈,蓋了章上級領(lǐng)導(dǎo)不給簽字也可能不靈。哈哈,果然有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