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年,剛落籍從良的風(fēng)塵才女嚴蕊,就被53歲的大儒朱熹折磨得奄奄一息,幸而為岳飛三子岳霖所救,才逃出生天。此事不僅震動宋孝宗趙昚和當(dāng)朝承相王淮,還涉及“道學(xué)”與“事功”之爭,煞是熱鬧。
那么,這場起因簡單,過程曲折,影響深遠的“嚴蕊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南宋淳熙八年(1181),新任臺州太守唐仲友,在一次宴會上,邂逅了艷名遠播的嚴蕊。
才思敏捷的嚴蕊,因一首令人驚艷的《如夢令》,讓唐仲友刮目相看。
就這樣,色藝雙絕的嚴蕊,不僅走進了唐太守的心里,很快也進入了他的臥室。
當(dāng)然,唐太守也順理成章地利用手中的權(quán)力,讓自己的愛妾脫離了賤籍,此時,為淳熙九年。
郎情妾意的二人,絲毫沒想到,二人的出雙入對差點帶給了嚴蕊滅頂之災(zāi)。
這一年,時任浙東常平茶鹽公事的朱熹巡行臺州。
可別小看這個官職,它不僅掌管著當(dāng)時國家的經(jīng)濟命脈鹽、茶,還可以督查地方政務(wù),兼具了巡視組和央企的職責(zé)。
所以,朱熹到了臺州,很快就知道了唐太守和嚴蕊的情事。
于是,朱熹不僅連上六疏彈劾唐仲友,并下令黃巖通判抓捕嚴蕊下獄。
那么,朱熹與唐仲友有什么深仇大恨,以致連上六道奏章非要將其扳倒不可?又為什么非要將一個從良女子置之死地而后快呢?
其實,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觀念之爭。
朱熹是理學(xué)(道學(xué))的集大成者,推崇的是“存天理,滅人欲”,而唐仲友屬于永康學(xué)派,推崇的是“義利雙行,王霸并用”。
顯然,前者道德至上,限制個體自然欲望和后者的強調(diào)的“事功”是直接對立的。
當(dāng)朱熹到了臺州,正遇上朝廷命官唐仲友公然與風(fēng)塵女子嚴蕊廝混,并為其脫籍一事。在朱熹看來,是大逆不道的:
不僅有傷風(fēng)化,更違背了朝廷“官府舉辦酒宴,不可留伶人夜寢”的規(guī)定;再加上,唐仲友因打擊豪強得罪同僚,被人在朱熹面前舉報其貪腐。
于是,唐仲友和嚴蕊成的恩愛,成了朱熹可以一箭三雕的靶子,為什么呢?
一來,通過扳倒唐仲友,可以達到打擊治世觀念上的“敵人”的目的;
二來,可以彈劾唐仲友的貪腐之罪,可以“為民除害”和體現(xiàn)此次巡行功績;
三來,可以通過治“嚴蕊風(fēng)化之罪”,達到彰顯自己推崇的道學(xué)思想。
所以,對唐仲友這個官,朱熹采取了彈劾的方式;對嚴蕊這個民,他則直接命人將其下獄。
嚴蕊被朱熹抓來后,先后將其關(guān)押在臺州和紹興,施以鞭笞,逼其招供,“兩月之間,一再杖,幾死。”
然而令朱熹沒有料到的是,嚴蕊雖然纖細瘦弱,卻有鐵石般的性格,即使打得遍體鱗傷,嚴蕊也沒有說一句涉及唐仲友的言詞。
于是朱熹命人把嚴蕊轉(zhuǎn)紹興府,命令知府繼續(xù)嚴刑逼供。紹興知府對嚴蕊日夜嚴刑拷打,但是嚴蕊依然不肯屈服。
在酷刑之下,嚴蕊傷勢很重,幾乎殘死。
那么,嚴蕊不過是一介淪落風(fēng)塵的柔弱女子,為何能含垢忍辱,不懼酷刑呢?南宋文人周密的《齊東野語》里有這樣一段記載。
獄吏誘供說:“你干嘛那么傻,受這個罪,早一些承認了也不過是杖罪?!?br>
嚴蕊回答:“我是被人家看不起的歌舞營妓,縱是與知府有私情,料亦不至死罪。只是是非黑白不能顛倒,為了減輕自己,而誣陷士大夫,我雖死不為!”字字血,句句淚,但擲地有聲。
嚴蕊身為草賤,心如磐石,堅持做人的基本道德,高壓之下,決不誣陷他人;酷刑面前,更不混淆是非。其風(fēng)骨情操令無數(shù)人為之慨嘆。
此事一時引起朝野震動,宋孝宗趙昚和臣相王淮一商議,看穿了朱熹的初衷,認為此事僅是“秀才爭閑氣”,于是便將朱熹調(diào)任離職,轉(zhuǎn)由岳飛三子岳霖任提點刑獄,審查此案。
岳霖得知嚴蕊身陷囹圄、無辜受屈,十分憐憫她的遭遇,便將她釋放出獄,而這時的嚴蕊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
岳霖問其歸宿,嚴蕊作《卜算子》回答:“不是愛風(fēng)塵,似被前緣誤?;浠ㄩ_自有時,總賴東君主。去也終須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
后記:被岳霖救下后,過了幾年,嚴蕊嫁給了一個宗室的近親,一場風(fēng)波算是平息了,嚴蕊卻因此得了俠女的美名。
1985年,浙江樂清越劇團根據(jù)嚴蕊的故事,改編成了越劇《莫問奴歸處》。
此事的細節(jié)在歷史上記載不多,但不管怎樣,我更愿意相信:一個弱女子,在當(dāng)時的社會環(huán)境中,為了維護正義,甘愿舍已為人,忍辱負重,其凜然不屈的風(fēng)骨氣節(jié),著實令人可敬可嘆。(來源:藍鯨老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