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指要】(5)屯第三
【卦體】

1、屯卦六爻陰陽混雜,這從爻畫上可以直接看出來,六爻之間不僅有方位與時間上的差異,更有了陰陽方面的差異。
2、 進一步的研究表明,自屯卦開始,天數(shù)與地數(shù)的比值為一比一點五,陽爻所包含的天數(shù)是四個或四個以上,陰爻所包含的地數(shù)是六個或六個以上,這樣屯卦就有了許多異構(gòu)體。
3、六爻分據(jù)六虛,初二三四五上這個“順序”,反映的依然是并且永遠是下前右后左上。
4、屯卦的一個重要特點是站在初爻的角度上看待初爻與其它爻的關系。
5、自屯卦始,卦體的中心與重心就分離開來,中心依舊是中心,而重心落在了初爻的肩上。
6、屯是繼乾坤以后的第一個失衡卦,三與五這個“蹺蹺板”發(fā)生了傾斜,五爻有迫初之勢,而三爻有了向上的趨勢。
【易道】
1、屯卦的人道依然是初二三四五上,但內(nèi)容與乾坤有所不同。
2、屯卦的天道也即六爻在時間上的先后順序,只有通過辨析經(jīng)文才能找出來。屯卦源于乾坤,乾二五皆曰“利見大人”,表明這兩個爻將要由弱變強。乾變坤后,乾二變成了坤五,乾五變成了坤二,坤五謂“元吉”,表明這個爻將要變成屯卦之“元”,以此我們知道了屯初為乙。屯初為乙,則屯上必為丁。又由另一個陽爻必為乾五、坤二所變,所以屯五就是戊。屯五為戊,則屯三必為丙。已知這四個爻的方位與時間,則屯四必為甲,這是屯卦真正的開始階段,屯二必為己,這是屯卦真正的終結(jié)階段。初二三四五上這個順序,變成天道就是乙己丙甲戊丁。
3、屯卦卦體失衡,地道的作用開始顯現(xiàn)出來,這就是五爻向下的趨勢和三爻向上的趨勢。
4、地道是屯卦六爻產(chǎn)生運動的潛在原因,天道是現(xiàn)實原因,人道的作用受天道與地道的制約,但也不可忽視。天道與地道可以看成是卦爻運動與變化的內(nèi)在原因或客觀原因,人道可以看成是外在原因或主觀原因。
附圖:

【象辭】
1、屯卦除了沿用乾坤卦的一些象以外,又提出了許多新的象,如“建侯”、“磐桓”、“居”、“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不字”、“十年乃字”、“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幾不如舍”、“求婚媾”、“屯其膏”、“小貞”、“大貞”、“泣血漣如”等等。
2、屯卦的象也可分為爻象、卦象與易道象三類,如“建侯”、“乘馬”就可以看作是卦象,其它屬爻象,“君子”、“寇”、“婚媾”等屬于易道象。
【斷語】
屯卦中也新出現(xiàn)了一些屬于判斷的辭句,如“兇”,有些象辭也可以看作是判斷,如“泣血漣如”。
【簡釋】
屯是六十四卦中的第三個卦,與乾坤相比較,在內(nèi)容上有了很大的區(qū)別,一是六爻之間有了陰陽或強弱的區(qū)別,二是卦體呈現(xiàn)出失衡的狀態(tài),三是天道與人道分離開來。如果說乾與坤是一個“大同世界”的話,那么自屯卦始,六爻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凸顯出來,屯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初爻與五爻之間。
卦辭: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我們已經(jīng)知道,乾卦的“元”是甲,坤卦的“元”是己,屯卦的“元”是乙。它們的共同點是都在初位,都是這個卦在人道上的開端,但具體內(nèi)容不同,假如我們把甲規(guī)定為“天元”,把己規(guī)定為“地元”,那么屯初乙就是一個“人元”?!霸唷北砻嫔吓c乾坤的卦辭一樣,實際上這里講的是屯初乙也是通達的,通達的方向與乾坤也不一樣,乾坤講的都是由初至二,屯初的通達卻是直接至三。屯卦雖然是個失衡卦,但一則初爻本身是個陽爻,二則五爻至初也不合時宜(由戊至乙),因此初爻能夠在初位保持穩(wěn)定,也應當保持穩(wěn)定,這就是卦辭中所說的“利貞”。“勿用,有攸往”說的也是初爻既要穩(wěn)定又要通達的這樣兩種取向?!袄ê睢闭轻槍ν拓缘男蝿菟扇〉恼未胧?。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磐桓”意為徘徊、逗留。屯初為什么徘徊呢?知道了屯初的處境,這個問題也就不難明白了,原來擺在屯初面前的路有兩條,一條是按照人道行進,另一條是按照天道與地道行進。按照人道那就是由初至二,按照天道與地道那就是由初直接至三。究竟屯初該向哪個方向走呢?爻辭說是“利居貞,利建侯”?!熬印睘榫铀谶@里也就是爻位,爻位保持不動,內(nèi)部的數(shù)可以周流,這就是“居貞”的意思。爻辭“利建侯”與卦辭相同,它說明“建侯”的權(quán)利并不是任何爻都有,而是初爻的職責。封建侯國,劃定疆界,明確勢力范圍,以求長治久安,無疑是每一個新當權(quán)者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屯初就是一個新登基的當權(quán)者。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邅”為困境,“屯如邅如”是說遭遇困境的樣子。屯二于時為己,己是這個卦的終結(jié)階段,不能進取,故有“屯如邅如”之說?!鞍嗳纭睘楸P旋不進之狀。屯二辭意淺顯,不難解釋,難的是為什么要在這個爻上系上這樣的辭句,這就必須聯(lián)系卦體與易道。屯二講“乘馬”,我們可以肯定這個爻“非馬”,如果是“馬”,那斷不會“乘馬”,那么哪個爻是馬呢?原來就是初爻,有了初爻的“磐桓”,這才有了二爻的“乘馬班如”的問題。“女子”是個爻象,也是一個“初筮告”,它說明“女子”一般取象于陰爻,而“婚媾”一般也是講陽爻與陰爻的關系,屯初為陽,二為陰,由初至二走的是人道,所以對二爻而言,這就是“匪寇婚媾”。二爻何以“女子貞不字”呢?原來初為乙,二為己,由初至二不合時宜?!笆昴俗帧笔且粋€預斷,表明這個爻十年以后會發(fā)生變化。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掌握了屯卦的卦體與易道,那么對三爻的爻辭也很容易解釋,三爻面臨著兩種選擇,一個是直接至上,這合乎天道與地道,爻辭用“即鹿無虞”來形容,“無虞”就是無需乎憂慮,只是脫離了人道,所以爻辭又說“惟入于林中”。三爻的另一種選擇是至四,由三至四為人道,所以爻辭說“君子”?!皫住笔亲兓臉袡C,“幾”在哪里呢?原來三爻上行,在客觀上會推動五爻至初,五爻至初,意味著政權(quán)的顛覆,在屯卦中,能夠平衡五爻力量的也就是三爻,三爻舍棄上行“即鹿”,就使五爻篡權(quán)的圖謀難以得逞,這就是“君子幾不如舍”?!巴摺笔且粋€斷語,知道了三爻為丙,四爻為甲,那么也就知道“往吝”的原因了。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四爻為陰為甲為天元,“求婚媾”當然也就是與陽爻和合,從卦體上看與四爻為鄰的陽爻有兩個,一個是初,一個是五,至初合乎天道,至五合乎人道,所以爻辭斷為“往吉,無不利”。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兇。
“屯其膏”意為積聚財富,屯五是個陽爻,說明本身富有,但聚集財富也須有度,在一定限度內(nèi)吉祥,超過了限度就兇險,這就是“小貞吉;大貞兇”的意義。屯五積聚的限度是什么呢?那就是它本身的量加上它能借助的量不能超過初爻的量加上初爻能借助的量,不超過就是“小”,超過了就是“大”,為什么“小貞吉;大貞兇”呢?原來“小”意味著它能輔佐初爻,共定天下,如果“大”那就意味著強臣欺主,尾大不掉,國家將失去安定。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在屯卦中,“乘馬班如“這句辭共出現(xiàn)了三次,一個是二爻,一個是四爻,再就是上爻,為什么這三個爻都系上這樣同一句辭呢?前面我們談到,屯卦中的“馬”是初爻,這匹馬與坤卦的“牝馬”不同,坤卦的“牝馬”是卦象,寓意強調(diào)的是孕育,是“生”,屯卦中的“馬”是爻象,寓意強調(diào)的是負載功能。從負載的角度看,上面諸爻都在初爻之上,都可以叫“乘馬”,那么為什么只有二、四、上這三個爻說“乘馬”,三和五不說“乘馬”呢?原來這里牽扯到“馬”的運動方向,在卦體上,初二上四是一個“圓圈”,初三上五也是一個“圓圈”,按照天道與地道,初爻這匹“馬”的運動方向是三上五,這是順行,沒有“班如”的問題,如果要初爻這匹“馬”按照二上四這個方向走,那就成了“橫推車”,因此也就在二上四這三個爻上,產(chǎn)生了“乘馬班如”的問題?!捌獫i如”是悲痛欲絕的樣子,上爻為什么要悲痛欲絕呢?原來它一方面受到三爻的威脅,三爻的“即鹿”就是把上爻視為“鹿”,只是三爻也有可能舍棄。另一方面就是上爻與五爻之間存在著一個“天人相?!?,從表面上看五爻至上合乎人道,并且是個“陰陽和合”,這也可以叫“匪寇婚媾”,但實際上上爻為丁,五爻為戊,由戊至丁,正逆天時。上爻丁至五爻戊可以說既合天道,也合地道,但卻是正與人道犯頂。假定上爻由丁變辛以后再向五爻進發(fā),這可以說合了人道,但這時五爻戊已經(jīng)變成了庚,由辛至庚,還是正逆天時,了解了上爻的處境,也就知道它為什么要“泣血漣如”了。
【意義】
屯卦的意義在于它提出了許多乾坤卦中沒有的說法,如“建侯”、“婚媾”、“君子幾不如舍”、“屯其膏”等等,這些說法可以說是乾坤大法的具體化,是遵從于乾坤大法的,例如“婚媾”,那就是陰陽和合的問題,什么情況下適宜和合?什么情況下不適宜和合?從另一個角度上講,“婚媾”也不是一種個別現(xiàn)象,許多卦也都談到這個問題,說明具有相當?shù)钠毡樾?,所以我們把?jīng)文中第一次出現(xiàn)的說法也叫“原則”,因為它們也要為后面相同或類似的情況所遵循。
? ? 1、建侯原則。屯卦的卦辭與初爻辭都講到了“利建侯”,為什么我們這里把它看作是一條原則呢?首先這是一個“初筮告”,是可以或應當為其它類似的情況借鑒或遵循的,其次要了解它是針對什么情況提出的。我們已經(jīng)談到,屯卦是一個新建元的卦,而這個卦又是一個失衡卦,這就與乾坤的情況有了很大區(qū)別。新登基的執(zhí)政者可以說是百廢待興,百業(yè)待舉,而“建侯”顯然又是諸多舉措當中的重中之重。對于初爻而言,鞏固自己的執(zhí)政地位是最重要的,“居貞”就是一個最好的選擇,規(guī)定其它爻的職責與權(quán)限,令其各有所安,也是為了鞏固自己的執(zhí)政地位,所以建侯原則也是一項政治原則。
2、婚媾原則。屯卦二爻與四爻都談到了“婚媾”,這是乾坤大法中的和合原則與均衡原則在社會生活當中的一種體現(xiàn)。講“婚媾”必須是有男有女,用爻畫表示一般為有陰有陽?!盎殒拧边€有個合不合人道的問題,只有合乎人道的才叫“匪寇婚媾”,當然這里還有個合不合時宜的問題;不合人道也可以“婚媾”,但不能說“匪寇”?!盎殒拧痹谪泽w上是陰與陽的交匯與融合,這種交匯與融合要以保持諸爻的均衡和卦體的穩(wěn)定為有利。這個原則可以看成是一種社會制度或“婚姻法”。
3、君子知幾原則。屯三談到了“君子幾不如舍”,這既可以看作是乾坤大法當中均衡原則的一個體現(xiàn),也可以看作是一種道德行為規(guī)范。我們已經(jīng)知道,屯卦中最能制衡五爻的就是三爻,三爻舍棄眼前的私利,待時至四,就能使初爻避免被推翻,可見忠于執(zhí)政者是君子的首要任務。
4、囤積原則。爻分陰陽,這是視畫可知的,陽爻量大陰爻量小,這也容易理解,但是同是陽爻或者同是陰爻也還有一個量大量小的問題,這個問題只能靠對數(shù)的分析。對于一個爻來講,量越大,意味著自身越富足,陰追求變陽,陽追求量大,這可以看成是爻的一種本性,這就是囤積原則。但是囤積也須有度,這就是不能影響卦體的穩(wěn)定,卦體的穩(wěn)定意味著社會的安定,卦體不穩(wěn)定,意味著社會動亂。所以我們把這個原則也叫囤積有度的原則,這是一項經(jīng)濟制度。
【誤區(qū)】
傳統(tǒng)易學對屯卦解釋的誤區(qū)主要有:
1、肢解卦體,所謂“動入險中”就是把初二三爻說成是震是動,把四五上爻說成是坎是險。其實只要認真看看處于“險”中的四爻辭“求婚媾,往吉,無不利”和五爻辭“屯其膏。小貞吉”就不能不對這種解易方法產(chǎn)生懷疑。
2、不知道屯卦在時間上的開端是四爻,終結(jié)是二爻,或者說不知道屯卦中天道與人道的錯亂情況,也就不明白為什么爻辭中會有“磐桓”、“班如”、“邅如”等這樣一類辭句。
3、五爻不是“君位”,初爻才是“君位”。如果說從乾坤卦中對“元”、“首”、“主”、這些規(guī)定還不清楚的話,那么從屯卦中我們應當對這個問題有所認識。是初爻支撐著卦體,象“馬”一樣承載著上面諸爻,擔負著執(zhí)政的職責,是社稷的主宰。
【周易指要】(6)蒙第四
【卦體】

傳統(tǒng)易學認為,蒙卦與屯卦的關系是“覆卦”,“覆卦”也就是“倒過來”,屯倒過來為蒙,蒙到過來為屯。如果說乾坤一體有人還懷疑的話,那么我們說屯蒙一體應該是不成問題的。屯卦變蒙卦只有位與時的變化,沒有陰陽的變化。因此,蒙卦也就與屯卦有許多相同或相似之處,比如在異構(gòu)體的數(shù)目上,在中心與重心的分離上,在卦體失衡上,都是一樣的,如果說有什么不同的話,那就是蒙卦的失衡狀況,要比屯卦更嚴重。這是因為蒙初是個弱爻,更難支撐卦體。
【易道】
1、蒙卦的人道依然是初二三四五上,但內(nèi)容與前幾卦有所不同。
2、屯卦的天道是乙己丙甲戊丁,倒過來變成蒙以后,爻的時間發(fā)生了變化,丁變?yōu)樾?,戊變?yōu)楦?,丙變?yōu)槿桑易優(yōu)楣?,這樣蒙卦的天道也就成了辛庚甲壬己癸。五爻己是蒙卦在時間上的開端,三爻甲成了終結(jié)。
3、屯卦是三五失衡,蒙卦是二四失衡,這樣蒙二有向下的趨勢,蒙四則有向上的趨勢。
附圖:
【象辭】
1、蒙卦除了沿用前面幾個卦的一些象以外,也提出了許多新的象,如“童蒙”、“初筮”、“發(fā)蒙”、“刑人”、“桎梏”、“包蒙”、“納婦”、“子克家”、“取女”、“金夫”、“困蒙”、“擊蒙”、“為寇”、“御寇”等等。
2、蒙卦的卦象就是“蒙”,蒙有蒙昧、蒙蔽等義。有蒙蔽,也就有反蒙蔽,圍繞著這個主題,蒙卦諸爻也就各有了自己的爻象,如“發(fā)”、“包”、“困”、“童”“擊”等。這些卦象與爻象,有的就是描述卦爻的狀態(tài),有的則是描述爻的運動方向,描述運動方向的象也就是易道象。
【斷語】
蒙卦中屬于判斷的辭句大多沿用了前三個卦的斷語,如“利貞”、“吝”、“吉”等,有些判斷卻是通過象,如“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子克家”等,這些辭句,既是象,也可以看成斷。
【簡釋】
蒙卦是六十四卦中的第四個卦,它是屯的“覆卦”,前面我們談了蒙與屯相同或相似的一面,這里我們重點談談與屯不同的方面,首先從卦體上看,兩個卦都屬于失衡卦,但蒙比屯的失衡狀況更嚴重;再次所用天干不同,屯用的是甲乙丙丁戊己,其中甲為始,己為終,蒙用的是己庚辛壬癸甲,其中己為始,甲為終,這也就是說,如果把屯與蒙看作是繼乾坤以后的又一個周期,那么屯就可以看成是“往”,蒙就可以看成是“來”或“復”;把屯看成是“正”,蒙就是“反”;把屯看成是“本”,蒙就是“末”,如此等等。再次是執(zhí)政者的換位,我們說屯初是“君位”,居住在這個位上的就是“大君”,而上爻則是“民位”,屯卦顛倒為蒙以后,蒙初是否還是“君位”或“大君”呢?我們說作為支撐卦體的“人元”,這是一樣的,不同的是蒙初不能算“君位”,居于這個位上的爻也不能叫“大君”,說它是“執(zhí)政”也只能叫“臨時執(zhí)政”,按照坤三的說法就叫“從王事”。屯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初爻與五爻之間,其性質(zhì)是篡位與反篡位,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初爻;蒙卦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初爻與二爻之間,其性質(zhì)是“蒙”與“反蒙”,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二爻,解決這個矛盾主要靠的是上爻,上爻是主導,這也是蒙與屯不同的一個地方。
卦辭: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我們已經(jīng)知道,“元”就是開端,乾卦講“元亨”,那是指天元甲是通達的,坤卦講“元亨”,那是指地元己是通達的,屯卦講“元亨”,那是指人元乙是通達的。到了蒙卦,我們會發(fā)現(xiàn)蒙卦無論卦辭還是爻辭,都沒有“元”字,難道說蒙卦就沒有“元”嗎?不是的,六十四卦任何一卦,都是“三元”皆備,只是每個卦都要系上一個“元”,不免羅嗦累贅,了解了這一點,那么對“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這句卦辭,就會有一個正確理解,原來它的意思就是,凡有前例可循,后面就可依例類推,不再重復。蒙卦的“人元”就是初爻辛,按照人道,這個爻應當向二三四五上方向發(fā)展,但是由于天道與人道的錯亂,蒙卦中的五爻,按照天道倒是應當向初爻發(fā)展,五爻的爻辭明講自己是“童蒙”,這樣站在初爻辛的角度講,那就是“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卦體的失衡與天道和人道的錯亂,使得蒙卦危機重重,但顛覆卦體的時機還沒有成熟,因此卦辭的斷語還是“利貞”。
初六,發(fā)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要理解初爻辭的意義,必須先了解蒙卦的整體形勢。我們說蒙卦六爻大體可分兩個營壘,一個是“蒙方”,這從“童蒙”、“包蒙”、“發(fā)蒙”、“困蒙”這些辭句可以看出來,它們都屬于“蒙”,只是“蒙”的狀況不同。另一方是“反蒙”,即反對蒙昧、蒙蔽,這從上爻的“擊蒙”一辭可以看出,既然“擊蒙”,那自己一定不是“蒙”,而且反對“蒙”。三爻辭沒有“蒙”字,也說明自己不是“蒙”,也反對“蒙”。從卦體上可以看出,強大的二爻有迫初之勢,而且由二至初正合天時,在這種情況下,初爻的處境也就再明白不過了,原來“發(fā)蒙”不是進發(fā),而是“發(fā)配”,發(fā)配它對別人(即四爻壬)施以刑罰,自身才能擺脫桎梏,這就是“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但這個選擇也非易事,主要原因還是背離人道,這種背離人道的后果也不堪設想,所以爻辭斷為“以往吝”。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蒙卦的主要矛盾是初與二,主要方則是二。二爻辭談到了這個爻與周邊三個爻的關系,一個是初爻,二為庚,初為辛,按照天干順序是庚包辛,所以二爻講“包蒙”。五為己為陰,二為庚為陽,按照天道是五至二,所以二爻講“納婦”,“納婦”也是陰陽和合,也可以叫“婚媾”,但因為這種結(jié)合不合人道,所以不叫“匪寇婚媾”。二爻依照人道當至三,三為陰為甲,照理說這是一個“匪寇婚媾”,但由庚直接至甲不合時宜,如果要至也只能給三爻造成傷害,所以爻辭叫“子克家”,這里的取象沒有用男女婚媾一類的辭句,而是把庚作為“子”,把甲作為“家”?!翱恕睘榭酥?、傷害。二爻對初、五都占有優(yōu)勢,爻辭斷為“吉”,與三爻的關系則是有象無斷。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蒙三為甲,是蒙卦諸爻之所歸,故以“家”為喻。從陰陽的角度講,二爻至三,走的是人道,也可以叫“匪寇婚媾”,那么為什么三爻辭講“勿用取女”呢?原來這里不單是不合時宜,而是三爻這個“女”還有一個男子要“取”,這就是上爻,上為癸為陽,如果由上至三,那是正合天道。所謂“勿用取女”原來指的是上爻不要染指這個女子,原因是三爻這個女子已經(jīng)失身于二爻這個“金夫”。上爻“勿用取女”的原因還有就是對卦體的穩(wěn)定不利,這也就是爻辭講的“無攸利”?!敖鸱颉币晦o是個初筮告,于此我們知道了戊或庚這個爻位在取象上可以是“黃”,也可以是“金”。
六四,困蒙,吝。
蒙四被困,一是有初爻施以刑罰,二是無路可走,至三正與人道犯頂;至五合乎人道但由壬不能至己;至上合乎天道與地道,但上爻是一個強大的陽爻,這就是四爻“吝”的原因。
九五,童蒙,吉。
“童”為小孩子,是人生的開始階段,這里比喻蒙卦的開始階段就是這個爻,這個爻雖然為陰,但任何爻也傷害不到這個爻,所以爻辭斷為“吉”。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御寇。
前面談到,“擊蒙”者本身一定不是“蒙”,“蒙”經(jīng)歷了“童”、“包”、“發(fā)”、“困”這樣幾個階段,到了上爻時受到打擊?!翱堋弊值谝淮纬霈F(xiàn)是在屯卦,也就是“匪寇婚媾”,我們說判斷是不是“寇”的標準是人道,是“寇”肯定不按人道走。上爻的人道是至五,但這須在癸變乙之后。如果上爻選擇了至二或至三(至二合乎地道,至三合乎天道),那么這就是“寇”的行徑。三爻的“勿用取女”指的是上爻至三,那是沒有什么利益的;如果是至二,那在客觀上就會推動二爻至初,從而造成卦體的傾覆,所以這兩條路都不宜選擇,這就是“不利為寇”。上爻也不是沒有威脅,直接威脅上爻的就是四爻,前面談到,四爻上行,那是既合天道,也合地道,雖然是個陰爻,也算是占了天時地利,只只是由四直接至上也不合人道,也是“寇”的行經(jīng),上爻應當防止這個爻的到來,這就是“利御寇”。
【意義】
蒙卦提出的新原則主要有“初筮告”原則、刑罰原則、御寇原則,取女和納婦,則是對婚媾原則的一個補充。
? ? 1、“初筮告”原則。前面我們解釋了什么是“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認為它的意思就是凡有前例可循,后面就不再重復,這是周易在表述上的一大特點,所以我們把它也看成是一個大原則,這個原則也叫“前車后轍”或“先行后效”,相當于我們現(xiàn)在所說的“不成文法”或“推定法”。在這個意義上說,周易可以說是一部“法典”,周易能夠用極少的文字表達無限豐富的內(nèi)容,一個重要原因也就在這里。
2、刑罰原則。蒙卦中首次出現(xiàn)了“刑人”這樣一個辭,初爻辭的“利用刑人”就是初爻被二爻驅(qū)使去對四爻壬施以刑罰,從卦體和易道中我們看到,二爻是一個強爻,二爻至初又是“天地皆合”,這對初爻而言就是一個“桎梏”,初爻要擺脫這個“桎梏”,只有向四爻進發(fā),初爻是被迫的、被動的,但給四爻造成的困難則是一個事實,我們無法說出四爻到底犯了什么罪過,觸犯了什么刑律,但可以說“刑”就是強者對弱者的一種非人道的禮遇。
3、御寇原則。屯卦中首次出現(xiàn)了“寇”字,蒙卦中出現(xiàn)“御寇”一辭,蒙上的“御寇”是防御四爻的進犯,防御的目的則是為了保持自身的安全和卦體的穩(wěn)定。
4、取女與納婦不能叫原則,但它卻是對屯卦中提出的婚媾原則的一個補充。屯卦中的婚媾原則主要有兩條,一是有男有女,表現(xiàn)在爻畫上就是有陰有陽,二是有一個合不合人道的問題,只有合乎人道才叫“匪寇婚媾”。蒙卦二爻說的“納婦”是接納五爻,三爻說的“勿用取女”指的是上爻,這兩個結(jié)合都不合人道,所以爻辭非但不說“匪寇婚媾”,甚至連“婚媾”二字也沒有。
【誤區(qū)】
傳統(tǒng)易學對蒙卦的誤解主要有:
1、肢解卦體,如把蒙的上卦說成是山,把下卦說成是水,認為蒙是“山下出泉”。其實蒙的卦辭與爻辭中既沒有山,也沒有水或泉。
2、有人根據(jù)蒙卦中有“童蒙”、“發(fā)蒙”等辭,就認定蒙卦的意旨是“啟蒙發(fā)智”,是講教育的,既有為師之道,也有為學之道。如果是這樣,那么對“刑人”、“納婦”、“取女”、“御寇”和“子克家”等,不知又該如何解釋。
【周易指要】(7)需第五
【卦體】
前面談到,蒙卦與屯卦的關系是“覆卦”,“覆卦”也就是“倒過來”,屯倒過來為蒙,蒙倒過來為屯,從實質(zhì)上看屯與蒙為一體。蒙卦的下一個卦是需卦,蒙卦又是怎樣變成了需卦的呢?對這一點,傳統(tǒng)易學除了《序卦傳》有一句“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yǎng)也,故受之以需”以外,還沒有人對此做出清晰合理的解釋。在探討乾坤大法時我們曾經(jīng)談到一個周而復始的原則,乾坤合一是一個完整的周期,當然在實際上坤的運行并沒有到達上爻,而是由坤五另起爐灶變成了屯初,從人道上看屯始于初爻乙,終于上爻丁,但從天道上看屯仍是始于四爻甲而終于二爻己,屯與蒙合一又是一個完整的周期。這說明爻的運行有可能前進,也有可能停頓或倒退,但時間運行的連續(xù)性與周期性是不會改變的,如果爻運行順暢或者雖有挫折但還不足以顛倒卦體的話,那么這個周而復始的原則就會體現(xiàn)在卦變上,乾變坤體現(xiàn)了這個原則,屯變蒙也體現(xiàn)了這個原則,我們把這種卦變形式就叫“原始反終式”,也叫正常的卦變。坤變屯不是正常的卦變,因為是坤五返回來充當了屯卦的初爻,所以我們把這種卦變形式叫做“中道而返式”。蒙卦變需卦的過程中,某些爻的陰陽發(fā)生了變化,但仍然遵循的是周而復始的原則,所以盡管蒙需不是一體,但其卦變形式仍舊是“原始反終式”。
【易道】
1、需卦的天道與屯卦完全相同,也是乙己丙甲戊丁,這樣屯蒙也就進入下一個周期。
2、比較需卦與屯卦,可以看出屯的三五失衡的問題已經(jīng)解決,但隨之而來的是二與四又失去了平衡。正是這個變化,使得需卦在取象、斷語、意旨等等方面與屯有了很大區(qū)別。
附圖:

【象辭】
1、需卦除了沿用前面幾個卦的一些象以外,也提出了許多新的象,如“需”、“孚”、“光”、“利涉大川”、“郊”、“恒”、“沙”、“言”、“泥”、“致寇至”、“穴”、“酒食”、“不速之客”、“敬之”等等。
2、需的卦象就是“需”,需的意義就是需求,圍繞著需求與供給,描述了每個爻的地位、性質(zhì)以及相互之間的關系,所以需是卦象,也是許多爻的爻象。需卦的一個特點是站在上爻的立場上來看待它與其它爻的關系的,上爻是需求者,其它爻是供給方,所以說需為等待也有一定的道理。
【斷語】
需卦中屬于判斷的辭句大多沿用了前四個卦的斷語,如“貞吉”、“無咎”等,其中“貞吉”和“終吉”在需卦中各出現(xiàn)兩次,這需要區(qū)分哪個是對卦的判斷,哪個是對爻的判斷,哪個是依據(jù)的天道,哪個依據(jù)的是人道。
【簡釋】
需卦是六十四卦中的第五個卦,它與屯的天道完全一致,區(qū)別只是屯二為陰,需二為陽,屯三為陰,需三為陽。為什么這兩個爻有了變化呢?原來這在屯卦中就已經(jīng)有了提示,屯二講“匪寇婚媾”,那是指的初爻按照人道來求婚,二爻那個“女子”為什么“貞不字”呢?原來初為乙,二為己,這里有個時間差,或者叫“不合時宜”,“十年乃字”是一個預斷,從屯二到需二恰恰是一個周期,這個預斷得到了應驗,只是這個“女子”并沒有嫁給屯初,而是以“婦”的身份為蒙二所納。屯初有沒有“婚媾”呢?有,原來是取了屯三,屯初講“居貞”,那是說不離君位,但這不妨礙數(shù)的周流,屯三由陰變成陽,正是從初爻那里得到了接濟。這兩個陰陽和合都不合人道,所以屯二這個“女子”到了蒙卦變成“童蒙”,變成蒙二的“婦”;屯三與需三的和合也就不再取象于男女。
卦辭: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孚”不是傳統(tǒng)易學所說的什么“誠信”,而是一種主從關系,它可以是俘獲者,也可以是被俘獲者或服從者。作為被俘獲者,就是失去接濟和走投無路,最后不得不甘心或違心地服從強者,“有孚”就是在需卦中出現(xiàn)了這個現(xiàn)象。“光”是光明、光線,引義為影響,“光亨”的意思就是只有“光”是通達的,這是通達的一種特殊形式?!柏懠弊鳛樨赞o,是說這個卦保持穩(wěn)定吉祥?!袄娲蟠ā本褪沁m宜涉渡大江大河,也就是“抄近道”,具體到需卦也就是由三直接至上,這樣就省了再經(jīng)過四爻與五爻,這有利于實現(xiàn)爻與爻的通達。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咎。
“郊”為郊野,比喻路程很遠,需卦是站在上爻的立場上,故視初為“郊”?!昂恪睘殚L久,“利用恒”即適宜長久的堅持或等待。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沙”為松散之物,“言”為責難。需二為什么會受到責難呢?這主要還是因為它阻塞了初爻在人道上的通道,需二與需初也同屯二與屯初的關系一樣,中間都隔著四個時間單位,所以屯二這個“女子”難以和屯初成婚,但屯卦二四互衡,二爻對初爻也沒有“壓力”,需卦就不同了,需卦二四失衡,這樣也就給初爻造成壓迫的感覺,對上爻也會有一種拖累,這就是二爻會受到責難的原因。需二是需卦在天道上的終結(jié),又是一個陽爻,沒有哪個爻會對這個爻造成傷害,所以是“終吉”。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泥”為近水膠粘之物,“致寇至”是招致盜寇的到來。需三是個陽爻,這里的“需于泥”并不是因為它接近上卦坎,而是因為這個爻與上爻為鄰并且兩者有時間上的聯(lián)系,陰陽爻關系的取象,不只是男女,也有許多是自然現(xiàn)象,“泥”就是這樣一個象。屯三“即鹿無虞”,那是因為屯三直接至上,既合天道,也合地道,只是不合人道;需三與需五互衡,再要至上,那就是只合天道,不合地道與人道,這樣需三就有陷入泥淖而不能自拔之勢,而需初為了尋求出路,只有直接至三,由初至三不合人道,這對三爻而言就是“致寇至”。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血”字先見于坤卦上爻“其血玄黃”,那是講天元甲是“宗”是“主”,其它爻都是這個爻的“血脈延續(xù)”;此處還是天元甲,但與坤卦的意義有所不同,這里的“血”是指內(nèi)在之物或先天之物,對需上而言,這個爻是一種內(nèi)在的東西。“穴”是低洼之處,需卦有四個陽爻,兩個陰爻,如以陽喻高處,則陰便是低洼之處。需四“出自穴”,一是這個爻在需卦中具有“只出不入”的性質(zhì),二是由于二四失衡,四爻就有了向上的趨勢。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酒食”是人生存的必需品,所謂“民以食為天”也就是這個道理?!熬剖场迸c“血”相對,反映了人的兩種需要,一個是內(nèi)在需要,另一個是外在需要。人只有不斷攝取食物,消化吸收,才能生存與成長,這個道理也是好理解的,問題是需卦五爻為什么要取象于“酒食”?原來需五與需上不僅空間為鄰,在時間上也有聯(lián)系,這就是需上為丁,需五為戊,對丁而言,戊就是它的外在之物,是“酒食”?!柏懠弊鳛樨侈o,是講這個爻保持穩(wěn)定吉祥。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穴”在需卦中指的是陰爻,是低洼之處。四爻講“出自穴”,一則此爻為天道上的開端,二則受二爻的制衡,有一種向上的趨勢。上爻講“入于穴”則是因為這個爻是人道上的終結(jié),從人道上看是需卦諸爻之所歸?!安凰僦汀睘椴徽堊詠淼娜?,為什么說是“三人”呢?這也是因為上爻為丁,按照天道,這個爻之前的甲乙丙也就是四初三這三個爻會因時而來,所以說是“有不速之客三人來”。但是需卦由于二四互衡,不要說人道,即使天道,諸爻之間的通達也很有限,只有“光”能夠通達,也正因為這種通達的局限,上爻基本上得不到接濟,當然也沒有什么傷害,這也就是上爻對這“三人”“敬之終吉”的原因。
【意義】
需卦提出的新原則主要是有孚原則、供需原則。
? ? 1、有孚原則。一卦六爻往往形成多種矛盾,其中必有一個是主要矛盾,其它為次要矛盾;在主要矛盾當中,矛盾著的兩個方面也往往不是勢均力敵的。其中必有一個為主要方面,另一個為次要方面,次要矛盾服從主要矛盾,次要方面服從主要方面,一個卦的性質(zhì),就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的,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主從原則?!爸鳌边@個字最先出現(xiàn)在坤卦,那是指的天元甲,但由于乾坤卦屬于均衡卦,主從的關系還沒有明顯暴露出來。屯卦六爻失去了均衡,卦體也出現(xiàn)了不平衡,我們把屯卦的主要矛盾定為初與五這兩個陽爻之間,又把初爻定為這個矛盾的主要方面;蒙卦的主要矛盾是初與二,二爻是這個矛盾的主要方面。但是在這些卦中,這種主從關系還是不夠明顯。需卦的卦辭中第一次提出了“有孚”,說明這種關系已經(jīng)明朗化。前面我們談到,“孚”就是主從關系,可以當作“主”,也可以當作“從”。當作“主”的時候,它的意思是俘獲,當作“從”的時候它的意思是被俘。需卦的“有孚”兼有上面說的兩重意義,這個“孚”就是需上,需上當作“主”時,是因為其它五個爻都要服從它的需要,需上當作“從”時,是因為它在其它五個爻面前無所作為,無能為力,又走投無路。主從原則可以說是乾坤大法中均衡原則的具體化,主從關系的出現(xiàn)是由不均衡或不平衡引起的,主從矛盾的解決則是朝著平衡與均衡的目標發(fā)展。
2、供需原則。上面談到,需卦的一個特點是站在上爻的立場上來看待它與其它爻的關系,這可以從需卦的爻辭中看出來,需卦前五爻都有“需于”二字,惟有上爻沒有這兩個字。如果按供需分類,那么上爻就屬于“需方”,其它爻則屬于“供方”。在供方當中,又有遠近、疏密、內(nèi)外、必需和不需的區(qū)別。初爻與上爻相對,互不為鄰,這為“遠”,爻辭用“需于郊”來形容,此為“遠水不解近渴”;二爻與上爻為鄰,但時間上沒有直接聯(lián)系,此謂“疏”,三爻不僅與上爻為鄰,更有時間上的直接聯(lián)系,此謂“密”;四爻為“血”為內(nèi),五爻為“酒食”為外,此為需求的內(nèi)外之別,事實上對上爻而言,初與三也是“內(nèi)”,二也是“外”;如果按必需與不必需分類,那么“血”與“酒食”是必需的,其它“郊”、“沙”、“泥”可以說不是必需或急需。當然需求也不限于物質(zhì),人際間的交往包括精神影響等也是一種需求。供需矛盾的解決或者說需求的滿足也是有條件的,這些條件也就是看三道的作用,具備不具備和合的可能。就需卦而言,具有與上爻“合”的條件的有兩個爻,一個是三爻,另一個是五爻,當然這是從天道上看的,由于三爻與五爻互衡,三爻沒有向上的動力,就象是陷入泥淖之中,這就使上爻失去了接濟或者說斷絕了內(nèi)需。但這種斷絕對上爻而言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沒有傷害,能夠“敬之終吉”,這是“和而不合”。三五互衡也給五爻和初爻帶來好處,這使得需五不象屯五那樣存在著一個“大貞兇”的可能,也使需初不象屯初那樣“磐桓”,這可以說是互衡帶來的結(jié)果。需五謂“需于酒食,貞吉”,這該是一個理想的判斷吧,其實也不盡然,對于上爻而言它是“酒食”,具備與上爻“合”的條件,但這只是從天道這一個角度,如果從人道上看,那么需卦五上之間存在著一個“天人相?!保f五上之“合”的形勢,屯卦要比需卦的條件更好,但屯上的爻辭是“乘馬班如,泣血漣如”,“泣血漣如”那是它不肯背離人道;需上如果至五,那吃的將是“嗟來之食”,是不顧廉恥?!靶栌诰剖场迸c“貞吉”之間并沒有因果關系,“貞吉”是說這個爻保持穩(wěn)定吉祥,而它的身份不過是別人的“酒食”而已。需求作為一條原則,不只是需上有需求,其它每卦每爻也都有一個需求的問題,這是需求的普遍性。需求有著多方面的內(nèi)容,但均以滿足為度,而能否滿足需求,則又受三道的制約。需上到底得到了一些什么呢?事實上除了“光亨”以外,什么也沒有得到。
需卦除了提出主從和供需這兩項重要原則外,也包含著其它一些重要內(nèi)容,比如“光亨”和“利涉大川”等,作為初筮告,對這寫些內(nèi)容也需要有一個正確理解。。
“光亨”不是原則,它只是亨通的一種特殊形式,但這對理解動靜、和合原則是有必要的。亨通是卦爻交流、交往與交融的必要條件,沒有亨通,也就沒有交流、交往與交融。但亨通本身又是有著多種內(nèi)容的,數(shù)的交流是基本內(nèi)容,它可以改變爻的量和陰陽性質(zhì),爻位的變換可以改變卦的形態(tài),時間的變化可以改變爻的運動方向。數(shù)、位、時的變化,反映了物質(zhì)與能量的交換,“光亨”不一定有數(shù)的交流,但可以理解為能量的傳遞。
“利涉大川”也不是原則,但在卦爻運行當中也經(jīng)常遇到。我們說“利涉大川”的意思就是“抄近道”,按照人道,爻的運行應當是遵循初二三四五上這樣一個順序,假定某一個爻越過幾個爻,好比由初直接至五,那么這就等于抄了近道。就需卦而言,可以說是穩(wěn)定有余而通達不足,假如由需三直接至上,把“光亨”變成包括數(shù)的交流的“亨”,那么在不影響卦體穩(wěn)定的前提下,盡量使需上的需求得到滿足,那么以后的情況也許就是另外一番景象。
【誤區(qū)】
傳統(tǒng)易學對需卦的誤解主要有:
1、以上卦坎為水,代表云氣,下卦乾為天,上下卦擬云氣上集于天,待時降雨,喻示“需待”之義。這是運用八卦取象的方法,其實需卦中既無“云”字,也無“天”字。
2、把“孚”說成是什么“誠信”,不知道這里說的是一種主從關系。
【周易指要】(8)訟第六
【卦體與易道】
? ? 如同蒙卦與屯卦的關系一樣,訟卦是需卦的“覆卦”,這從爻畫上可以清楚看出來。訟卦的天道與蒙卦完全相同,也是辛庚甲壬己癸。
比較訟卦與蒙卦,可以看出蒙卦二四失衡的問題已經(jīng)解決,但隨之而來的是三與五又失去了平衡。與需卦相比較,其失衡的情況更嚴重,這主要是因為需初為陽,訟初為陰。
附圖:

【象辭】
1、訟卦除了沿用前面幾個卦的一些象以外,也提出了許多新的象,如“訟”、“窒”、“中”、“歸而逋”、“邑人”、“三百戶”、“眚”、“食舊德”、“復即命”、“渝”、“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等。
2、訟卦的卦象就是“訟”,訟的意思就是爭訟、訴訟,訟卦圍繞著二與四的爭訟,展現(xiàn)了每個爻的地位、性質(zhì)以及相互之間的關系,所以訟是卦象,也是一些爻的爻象。訟卦與需卦一個重要不同是,需是站在上爻的立場上來看待它與其它爻的關系,訟卦則是隨著爻位的變化而不斷改變視角,這可以叫“步移景換”。
【斷語】
訟卦中新出現(xiàn)的斷語有“窒”、“眚”等,有些象辭與斷語雖然不是首次出現(xiàn),但其意義與前面有所不同,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
【簡釋】
訟卦排在第六,與需同體,兩者既有聯(lián)系,也有區(qū)別。
卦辭: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需卦講“有孚”,是說這種主從關系首次在需卦中出現(xiàn),具體說就是如果把上爻看作被俘者,那么其它五個爻就是俘獲者;如果從人道的角度看,上爻是諸爻的歸宿,那么也可以把上爻看作俘獲者,而把其它爻看作被俘者。訟卦也講“有孚”,是說這種主從關系在訟卦中依然存在,但內(nèi)容與需不同,具體說訟卦的俘獲者是上爻,是它掌握著任免大權(quán),可以“錫之鞶帶”,也可以“終朝三褫”,其它爻只有服從的份,沒有抗爭的能力?!爸稀本褪遣煌?,與“亨”相對?!疤琛睘榫琛⒕瘧?,這當然與“窒”有關?!爸小迸c“終”相對,表示的是過程的中間階段,這個過程是天道順序?!袄姶笕恕笔且粋€預斷,“利見”的原因與乾卦二五有所不同?!安焕娲蟠ā笔且粋€現(xiàn)狀判斷,為什么“不利涉”?原因比較復雜,后面我們結(jié)合爻辭再做分析。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不永所事”為不能長久地堅持所從事的事業(yè)。訟初的事業(yè)是什么呢?原來就是支撐卦體,不能長久地支撐卦體,這意味著要發(fā)生特殊的卦變。特殊卦變與初爻沒有發(fā)揮應有的作用有關,所以會受到責難,但最終這個爻吉祥?;騿栐A初為什么“不永所事”呢?原來訟初是需上所變,需上是個陰爻,表明自身軟弱,按照人道,這個爻是需卦諸爻的歸宿,但它除了“光”以外,什么也沒有等到,現(xiàn)在要由這個弱爻來支撐訟卦的卦體,難以勝任也就不是奇怪的事了。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克”為勝,“歸”為歸退,“逋”為逃竄、逃避。此句意為訟之不勝,逃歸封邑可保三百戶邑人沒有災難,“眚”為過錯、災難。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驈耐跏拢瑹o成。
? “食”為食用,“舊德”為原來所得,也即庫存。訟三是天元甲,甲在乾、屯、需等奇數(shù)卦中具有“只出不入”的性質(zhì),或者如老子所說的“上德不得”,在坤、蒙兩個偶數(shù)卦中這個性質(zhì)反了過來,變成具有“只入不出”的性質(zhì),它應當是有所得的,但是坤卦由于坤五改元,這個爻什么也沒有得到,只能是“龍戰(zhàn)于野”;在蒙卦中,這個爻是“家”但為“子”所克,是“女”又不能取,這樣也就得不到外界的接濟、補充,而在訟中這個爻的處境非但沒有改變,反因五爻的制衡而使形勢更加嚴峻,這就是“貞厲”?!盎驈耐跏隆迸c坤三相同,是一個或然判斷,但與坤三不同的是,坤三的結(jié)局是“無成有終”,而訟三的結(jié)局是“無成”,這是怎么回事呢?原來坤三與訟三都受五爻影響,坤卦三五爭位,最后是坤五變成屯初,坤三也就變成了屯上,屯上為屯卦人道的終結(jié),這就是“無成有終”;訟卦也是三五爭位,但結(jié)局是訟五沒有占據(jù)初位,這樣訟三也就成了“無成”無終,這個“終”是人道的終結(jié)。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不克訟”與二爻辭完全相同,它表明訟卦爭訟的雙方是二與四,它們爭訟的原因是什么呢?原來就是爭奪初位,訟初支撐著卦體,是個“人元”,但卻不是“大君”,這可以把它理解為一個封國,一個采邑,二與四的爭訟顯然是為爭奪這個采邑的人員、財產(chǎn)或土地等,訟卦的主要矛盾也就是圍繞初爻的歸屬而展開?!皬图疵钡囊馑季褪欠祷貋斫邮苋蚊布吹巧稀熬弧边@個寶座,這是一個大變化,保持安定吉祥,這也就是“渝,安貞吉”。
九五,訟元,吉。
訟卦五爻辭的斷句通常是“訟,元吉”,“元吉”一辭先見于坤五,我們說坤五講“元吉”的意思是提示以此爻改元為吉。如果訟五辭斷為“訟,元吉”,那么同樣也是提示以此爻改元為吉,其實這是不對的,我們已經(jīng)知道,易經(jīng)中的“元”有三個,一個是天元甲,一個是地元己,再有就是初爻,不管是天干的哪一個,都統(tǒng)稱“人元”,坤五癸既非天元,也非地元,五位也非“君位”,稱它為“元”,那是因為它行將變成屯卦的初爻;訟五本身為己,己是“地元”,它也沒有進入初位變成下一個卦的“人元”,所以訟五辭的斷句應當是“訟元,吉”,意思是提示此爻是“地元”,它是吉祥的,這是與坤五的一個重要區(qū)別。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 ? “錫”同賜,“鞶帶”為官服上的文飾品,“終朝”為一個早上,引義為時間很短。全句的意思是,或許賜于官職,但很短時間又接連三次罷免了。
【意義】
訟卦提出的新原則主要有窒惕原則、訴訟原則。
? ? 1、窒惕原則。由于卦體有平衡與失衡,更由于天道與人道的錯亂,卦爻運行的情況是十分復雜的,有時順暢,有時阻塞,順暢當中還要看是哪個爻?走的什么道?不順暢的也要看是哪個爻?在哪個道上?如此等等,假定一個爻在人道上或天道上的開端不受阻,那么卦辭或爻辭一般就說“元亨”,這樣的卦就叫“亨通卦”,如果開端受阻但其它多數(shù)爻還可以交流、交往,那么這樣的卦也叫“亨通卦”,如乾坤屯蒙這樣的卦,雖然通達的內(nèi)容與形式不盡相同,但都可以叫“亨通卦”。如果大多數(shù)爻受阻而不能交流、交往,那么這樣的卦就叫“窒卦”。需卦從“光”的角度看是個“亨通卦”,但從數(shù)與位的角度看它又是一個“窒卦”或“半窒卦”,因為沒有哪個爻給上爻送去什么。訟卦的閉塞情況要比需卦更嚴重,可以說陷入一種僵窒狀態(tài),沒有特別的手段是不能打破這個僵窒局面的。訟是一個嚴重失衡卦,一般說失衡卦便于運動,為什么訟卦反倒不便于運動呢?這主要是三道的作用,我們可以把訟與蒙做個比較,訟與蒙的天道是一樣的,不同的就是蒙卦四五為陰,訟卦四五為陽。蒙卦二四失衡,二爻至初是既合天道,也合地道,這就能迫使初爻對四爻施以“刑罰”;訟卦二四互衡,這就使二爻失去了地道的優(yōu)勢。訟卦三五失衡,五爻有迫初之勢,但這只是一個表面現(xiàn)象,從天道上看,在由五初三上這四個爻構(gòu)成的圓圈上,沒有一處是適合運動的,其中由三至上,也就是由甲至癸還是一個正逆天時。這樣二與四可以看作是靜態(tài)平衡,三與五可以看作是動態(tài)平衡,由于這兩個平衡,也就使訟卦諸爻難以實現(xiàn)溝通。窒惕原則就是要認識阻塞的原因、后果以及如何克服。
2、訴訟原則。訟卦的當事雙方是二與四,這是很明顯的,但最終解決問題的卻是上爻。當事雙方誰也沒有勝訴,而兩者的結(jié)局又完全不同,一個是“歸而逋”,一個是“復即命”。為什么兩者的結(jié)局不同呢?原來這里人道起了決定的作用,由二至初合乎天道,但正與人道相悖:由四至初正與天道相悖,也不合人道,但由四至初卻有利于初爻至二,初爻至二為合乎人道,這也就是天平的一端傾向于四爻的原因。從這里可以看出,所謂訴訟原則,在內(nèi)容上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訴訟必須是雙方,單獨一方是沒有訴訟的,這就是俗語說的“一個巴掌拍不響”;二是必須有公正的、有權(quán)威的法官做裁判,沒有一個公正的有權(quán)威的法官也無法開展訴訟,訟上正好就符合這些條件;三是要有審判或仲裁的依據(jù),也就是我們現(xiàn)在所說的法律,從訟二的敗訴中可以看出人道的作用,人道在某種意義上就是法律。
除了以上兩項重要原則外,訟卦也包含著其它一些重要內(nèi)容,特別是有關卦變的一些內(nèi)容,比如卦辭講“中吉,中兇。利見大人”,初爻辭講“不永所事”、三爻辭講“復即命,渝,安貞吉”和上爻辭講“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边@些內(nèi)容都是提示卦變的。
現(xiàn)在我們再談談“利涉大川”問題,需卦辭講“利涉大川”,我們說那是指的需三適宜直接至上,因為這可以在卦體穩(wěn)定的基礎上求得諸爻的通達;訟卦講“不利涉大川”又是指的什么和為了什么呢?原來這里就是指的由五至初和由上至三。由五至初合乎地道,略不合適宜(由己至辛),只是這里牽扯到三爻至上的問題;由上至三合乎天道,但不合地道與人道,且將失去對二爻與四爻的控制與仲裁作用,所以這兩個“涉大川”都不可取。
【誤區(qū)】
傳統(tǒng)易學對訟卦的誤解主要有:
1、以上卦乾為天,下卦坎為水,說什么“天與水違行”。其實訟卦的取象是人事,與天、水沒有任何關系。
2、對于訟卦的主旨,一般以為是“作事謀始”,講究處理事情,一開始就要慎重思考謀劃,以防爭訟。殊不知訟卦是先有爭訟,而后謀求解決。作為一種手段,只是盡量爭取和平而不使用暴力而已。
【周易指要】(9)師第七
? ? ? ? ? ? ? ? 【卦體與易道】
訟卦變師卦是一次特殊的卦變,師卦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失衡卦。如果從“數(shù)”上分析,可知師卦中的陽爻,一定是一個最強大的純陽爻(含有九個天數(shù)),其它五個陰爻,一定都是最強大的或者說是臨變的陰爻(含有三個天數(shù)和六個地數(shù)),設天數(shù)與地數(shù)的比值為一比一點五,那么陽爻與陰爻的絕對比值就是九比七,相對比值就是九比負一。一陽五陰之卦(如比、謙、豫、剝、復等)的數(shù)結(jié)構(gòu)非常單純,師卦可以說是第一個出現(xiàn)的“單極世界”。
師卦的天道是丙乙己丁甲戊,要了解師卦的天道為什么這樣規(guī)定,那就必須仔細分析訟卦的卦辭與爻辭。訟卦辭講“中吉,終兇”,表明這個卦在中間相持階段,誰也傷害不了誰,但到最后形勢將要變化,“終兇”預示著訟卦的卦體將不復存在。訟卦有四個陽爻和兩個陰爻,“利見大人”也說明在這些爻當中將有更強大的人物出現(xiàn)。初爻辭講“不永所事”是說它不能長久地擔當起支撐卦體的任務,需要另外的爻來承擔。四爻辭講“復即命”,即返回到初位承擔起支撐卦體的使命,或者說接到了這樣的任命。上爻辭講“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預示著將有三個爻的“官職”被褫奪,也就是由陽變陰。有了以上這些提示,現(xiàn)在我們可以知道,是訟四壬變丙以后來到了師卦的初位,師初為丙,則師上必為戊,師卦唯一的一個陽爻必定是訟上癸所變,以此我們知道師二為乙,師二為乙,則師四必為丁,這樣也就知道了師五為甲,師三為己。
師卦不僅是一個靜態(tài)失衡卦,也是一個動態(tài)失衡卦,因為由二至初不僅合乎地道,也合乎天道。

【象辭】
1、師卦新提出的象有“師”、“丈人”、“律”、“否臧”、“王三錫命”、“輿尸”、“左次”、“田有禽”、“執(zhí)言”、“長子”、“弟子”、“帥師”、“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等。
2、師卦的卦象就是“師”,師的意思就是軍隊、打仗。師卦的主要矛盾是初與二,這是一個新君與統(tǒng)帥之間的矛盾,也是一個弱主與強將之間的矛盾,圍繞著這個矛盾,展現(xiàn)了每個爻的地位、性質(zhì)以及相互之間的關系,所以師是卦象,也是一些爻的爻象。師卦與訟卦一個相似的地方,就是隨著爻位的變化而不斷改變視角。
【斷語】
師卦中的斷語大多承前,有些象辭與斷語結(jié)合在一起,這可以看作是以象代斷。
【簡釋】
師卦排在第七,自乾算起,也可以說進入第四個周期。
師:貞,丈人吉,無咎。
“貞”是穩(wěn)定、穩(wěn)固。師卦是一個極為嚴重的失衡卦,為什么卦辭要說“貞”呢?原來“貞”不是一個現(xiàn)狀判斷,而是一個可能判斷,也就是說,面對師卦這種形勢,有沒有可能保持穩(wěn)定,維護這種局面,“丈人吉”說的也是這個問題?!罢伞庇姓闪俊⒑饬颗c仰仗的意思,“丈人”也就是要對“人”實行衡量,要仰仗人道的力量,這是吉祥的,不會有災難。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兇。
“律”就是客觀規(guī)律,也就是天道與地道。師卦二爻至初,那是一個天地皆合,這就是“律”。“臧”為善,善為長,從“律”上看是師初阻擋了師二,從人道上看又是師二阻擋了師初,這就是“否臧”,所以也就面臨著兇險。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
“在師中”意為在師卦的中央,于此我們知道“二為中”,這是一個方位象?!凹睘榧?,“無咎”為沒有災難,“吉”自然“無咎”,難道還有“有咎”的吉嗎?原來這兩個判斷一個為現(xiàn)狀判斷,一個為未來判斷,師二的現(xiàn)狀吉祥,即便形勢有變,這個爻也沒有災難。 “王三錫命”意為“王”已三次下達命令。為什么二爻辭要講“王三錫命”,原來自乾到師,執(zhí)政的君主到了第三代,第一代是天元甲,第二代是乙,第三代就是丙,這三次“錫命”,是師二不得不面對的一個現(xiàn)實。
六三,師或輿尸,兇。
“輿師”為車載尸體。三爻為什么會車載尸體呢?原來三爻是師卦的終結(jié)階段,是個“只入不出”的爻,或者說是個只有招架之功,毫無還手之力的爻,如果強大的二爻對其發(fā)動進攻,那就只有載尸而歸,但二爻也可能不進攻,那么三爻就是“師或輿尸”,這當然是一種兇險。
六四,師左次,無咎。
“左”為左方,“次”為長駐。這個“左”是從三爻的立場上看的。在師卦中,唯一與二爻不相鄰的就是四爻,強大的二爻如果發(fā)動進攻,無論從哪個方向,也不能直接傷及四爻,故此“無咎”,如果是長駐,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二爻返初。
六五,田有禽,利執(zhí)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兇。
“田有禽”意為田有禽獸,這是一個卦象,師卦只有二爻一個陽爻,故從陰爻的角度視為異類?!袄麍?zhí)言”意為宜號召捉拿,這沒有什么災難。“長子帥師,弟子輿尸”則是對師卦態(tài)勢的一個判斷,“長子”自然是指“在師中”的二爻,它是軍隊的統(tǒng)帥,而“弟子”則是指受到二爻傷害的其它爻。在師卦中,能夠以這種口氣說話的一定是“帥”的長輩,由此印證了師五為甲為天元,而“長子帥師”這句話則印證了師二為乙。從天干的順序講,甲包乙,乙承甲,乙不論多強大也傷害不到甲,所以師卦中也只有甲敢于這樣說話,如果甲保持沉默,那么結(jié)果將面臨兇險,這就是“貞兇”。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 “大君”即執(zhí)政者,“大君有命,開國承家”是一個預斷,意思是這個爻是個有命的“大君”,行將擔負起開國承家的任務。“小人”指不遵循人道的人,這樣的人是不能重用的。
【意義】
師卦提出的新原則主要有戰(zhàn)爭中的人道原則、王命與父命原則、方位原則等。
1、戰(zhàn)爭中的人道原則?!皫煛笔擒婈?、打仗的意思,這是沒有疑義的,我們需要弄清的首先是戰(zhàn)爭的原因、性質(zhì)。師卦為訟卦所變,如果我們把訟卦中解決矛盾的方法歸結(jié)為法律與行政手段的話,那么師卦描述的則是使用戰(zhàn)爭手段。訟卦的主要矛盾是二與四,這是爭訟的雙方,其它爻與爻之間的矛盾圍繞著這個主要矛盾而展開,由這個主要矛盾所規(guī)定,有的傾向二,有的傾向四,矛盾的解決則由四爻得到“王命”,并由上爻以行政任免的方式而化解。師卦中的主要矛盾是初與二,這兩個爻,一個是新執(zhí)政的君主,另一個是掌握軍隊的統(tǒng)帥,其它爻與爻之間的矛盾由這個主要矛盾所規(guī)定,因此某些爻的態(tài)度與訟卦也就有了變化,比如說從訟三辭為“食舊德,或從王事,無成”中可以看出,這個爻對二與四的矛盾基本上是超然的,如果說有傾向的話,那也就是有個“錫命”的形式而已。但這個爻變成師五以后,態(tài)度明顯變化,一個是把師二看作是“禽”,再一個是對師上“錫命”,師上原來就是訟卦中哪個“歸而逋”的二爻,如果再往前追溯,它就是蒙卦中“克家”的那個爻。它曾經(jīng)使師五的前身蒙三受過“見金夫,不有躬”之辱,什么原因使師五捐棄前嫌,委師上以重任呢?原來就是人道。師卦中戰(zhàn)爭的性質(zhì)是內(nèi)戰(zhàn),是“兄弟鬩于墻”,無論是誰受到傷害,都是師五不愿看到的。師五視師二為“禽”,那是因為師二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戰(zhàn)爭的發(fā)動者或主動方。而師初的“否臧”也不是沒有責任,至于師三師四更難當大任,在這種情況下,開國承家的重任也就歷史地落在了師上的頭上。
在特定的形勢下,師二的選擇有三個,一個是遵循天道與地道(也就是律)至初,但這正與人道相悖;一個是遵循人道至三,但不合時宜(由乙至己),不合時宜的進取,只會給對方造成傷害,自身也是一個巨大消耗;師二還有一個選擇是不動,這也就是卦辭中說的“貞”。師初有兩個選擇,一個是至四,這也是一個“用說桎梏”,但這是一種背離人道的擅離職守:師初還有一個選擇也是原位不動,這當然要看師二的動向。
一般說來,戰(zhàn)爭是殘酷的,是最不人道的,為什么我們說師卦體現(xiàn)了戰(zhàn)爭中的人道原則呢?這里我們不妨做個分析。假定師二循律至初,初爻勢必至四,那么卦體將變成復卦,復卦是最穩(wěn)定的平衡卦,復初是“出入無疾,朋來無咎”,這有什么不好的呢?原來由二至初,意味著背離人道,謀權(quán)篡位,特別是師卦初二之間的關系,又是個弱君強臣的關系,如果此例一開,那么其它強爻皆可效仿,人道就成了空談,社會將陷入永無休止的紛爭與動亂?;騿枺啥脸跻埠稀奥伞?,蒙初可以“發(fā)蒙,用說桎梏”,為什么師初不可以“發(fā)師,用說桎梏”呢?原來這兩個卦的形勢是不一樣的,蒙初只是個“臨時執(zhí)政”,不是君主,師初卻是一個“復即命”的君主。蒙卦的君主是上爻,上爻的“擊蒙”,抑制了蒙二的企圖和蒙初的擅離職守,事實上蒙初也沒有離位。師卦只有師二一個強爻,沒有哪個爻有力量抑制師二,即便是師五,也只是“執(zhí)言”而已,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人道才能規(guī)范師二的行為。
或問師二至三合乎人道,而這意味著征伐殺戮,征伐殺戮難道還算是人道嗎?我們說征伐殺戮要看殺什么人,如果殺的是敵是寇,那么就不管遵循不遵循人道,只要目的是對的,可以不擇手段;如果殺的是“弟子”,是自己人,那么即便合乎人道,也是不對的。
2、王命與父命原則?!巴酢弊肿钕瘸霈F(xiàn)在坤卦,坤三講“或從王事”,它提示我們六爻當中有“王”?!懊弊肿钕瘸霈F(xiàn)在訟卦,訟四講“復即命”?!懊庇忻\、命令、使命等意義,從“命”的主體上看還有“天命”、“人命”和“自命”的區(qū)別。師二講“王三錫命”,這個“命”可以理解為“命令”,是由“王”下達的,“王三錫命”的具體內(nèi)容可以理解為從乾卦到師卦,君主變更了三次,得到王的“錫命”才算合法,訟四得到“錫命”于師卦登基,但師二承認不承認又成了關鍵,這也或許是師二辭上出現(xiàn)了“王三錫命”的原因。師卦中沒有“父”字,但從師五的爻辭中可以顯示出它就是“父”,它的“言”也是“命令”,所以這里我們說是“父命”。師卦中的“王”與“父”是同一個爻,為什么在“王命”以外又提出一個“父命”呢?原來亂世當中“王命”的作用有限,而建立在血緣關系基礎上的“父命”就凸顯出來,師卦反映的可以說是亂世之秋,由“父”來教訓“長子”就成了必要的了?!巴趺迸c“父命”都是“人命”,是他人的命令,此外還有“天命”與“自命”,乾初可以說是“天命”,因為在這個階段還沒有他人,當然說是“自命”也可。師上的“有命”是命運,也可以說是“自命”,因為從經(jīng)文中看不出它接到“錫命”。“天命”與“人命”具有客觀性質(zhì),“自命”具有主觀性質(zhì),無論是“天命”、“人命”還是“自命”都是有條件的,不是絕對的。
3、前后左右的定位原則。方位原則是乾坤卦中的一項重要原則,但是乾坤卦有關方位的內(nèi)容除了上、東、西、南、北以及“淵”、“田”、“天”等以象表示的方位以外,還沒有前、后、左、右、中等這樣一些概念?!爸小弊肿钕纫娪谕腿拔┤胗诹种小?,這個“中”還不好理解為方位,師卦二爻的“在師中”可以理解為在軍隊當中,也可以理解為在師卦的“中央”、“中間”,如果是“中央”、“中間”,那么這里就是提示方位?!白蟆弊质菐熦宰钕忍岢龅?,“師左次”的意思是軍隊駐于左方,這個“左方”是站在三爻的角度上看的,四為三之左,那么三也就是四之右。行軍打仗,方位問題極其重要,這或許是師卦特別對乾坤卦的方位原則做出進一步補充的原因。
除了以上三項重要原則外,師卦還包含著其它許多重要內(nèi)容,特別是一些象辭,比如“大君”、“小人”、“田有禽”等,作為“初筮告”,必須弄清楚它的意義,才能對后面再出現(xiàn)這類辭的時候,能夠有一個正確的理解。對師卦中獨有的字、辭,如“丈人”、“律”、“否臧”等也不能忽視,因為這是一些特殊的字、辭,越是特殊的東西,越具有普遍意義。
【誤區(qū)】
傳統(tǒng)易學對師卦的誤解主要有:
1、以上卦坤為地,下卦坎為水,說什么“地中有水”。其實師卦的取象是人事,與地、水沒有任何關系。
2、對于師卦的主旨,一般以為是“師,兵眾也”,師卦一陽而五陰,一陽爻在下而為眾陰爻之主,有將帥統(tǒng)兵之象,殊不知這個陽爻是戰(zhàn)爭的發(fā)動者、主動方,其它陰爻是受害者。
3、在爻與爻的關系上,有所謂“剛中而應,行險而順”的說法,以為二爻與五爻有“應”的關系,二為“剛”為“中”,下卦為坎為險,上卦為坤為順。其實正是師五把二視做“禽”,號召捉拿,對師二的行為,既沒有響應支持,也沒有順從的意思。
【周易指要】(10)比第八
? ? ? ? ? ? ? ? ? 【卦體與易道】
1、師卦變比卦還是一次特殊的卦變,師卦的天道是丙乙己丁甲戊,比卦的天道是壬己辛甲癸庚,要了解比卦的天道為什么這樣規(guī)定,就必須仔細分析師卦的形勢和比卦的卦辭與爻辭。師卦是個動態(tài)失衡卦,強大的二爻既有進入初位的時、勢,也有傷害三爻的可能,但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按兵不動”,在人道的作用下,師二采取了“按兵不動”的政策,師上預示著行將變成“開國承家”的“大君”。比卦辭講“原筮元永貞”,那就是講師卦初爻(元)的爻位不變,繼續(xù)擔當比卦的“元”。師初為丙,變時后為壬,師上為戊,變時后為庚,師二這個陽爻變成比五,也就是由乙變癸,比五為癸,則比三一定為辛,這幾個爻一經(jīng)確定,那么比二一定為己,比四一定為甲,這樣我們也就知道了比卦的天道。
2、比卦是一個靜態(tài)失衡卦,但卻是一個動態(tài)平衡卦,因為由五至初雖然合乎地道,但卻正與天道相悖。
附圖:

象辭】
1、比卦新提出的象有“比”、“原筮”、“不寧方來,後夫兇”、“盈缶”、“終來有它”、“內(nèi)”、“外”、“比之匪人”、“顯”、“王用三驅(qū)”、“失前禽”、“邑人不誡”、“比之無首”等。
2、比卦的卦象就是“比”,比的意思就是親比、親輔。比卦的主要矛盾是初與五,初爻雖然還是“人元”,但它的政治地位卻發(fā)生了變化,也就是由師卦的“大君”變成了比卦的“民”。五爻雖然還是無比強大,但已是日薄西山。圍繞著這個矛盾,展現(xiàn)了每個爻的地位、性質(zhì)以及相互之間的關系,所以比是卦象,也是爻象。比卦與師卦一個相似的地方,就是隨著爻位的變化而不斷改變視角。
【斷語】
比卦中的斷語大多承前,有些象辭與斷語結(jié)合在一起,這可以看作是以象代斷。
【簡譯】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兇。
“原筮”指師卦,師為比的“原筮”,相對于師卦而言,比為師的“復筮”?!霸咴镭憽钡囊馑际菐熦缘娜嗽闯踟常╅L時間不變,繼續(xù)充當比卦的初爻?!安粚幏絹?,後夫兇”是一個預斷,這是站在初爻的立場上依據(jù)人道所做的一個判斷?!安粚帯笔遣粚庫o、不安定,當著危險臨頭,解救的時機是重要的。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 “孚”是一種主從關系,可以是“主”,也可以是“從”;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有孚比之”意為有服從者來親輔。“有孚盈缶”之“孚”當指水或酒漿一類液態(tài)物質(zhì),要靠固體容器容納,“孚”之多少,當以滿足容器為度,“有孚盈缶”是說“孚”的數(shù)量過度?!敖K來有它”之“它”可能是一個更大的“缶”,也可能是指能夠減少“孚”的數(shù)量的力量或器物。比初為壬,所謂“有孚比之”是指三爻辛,辛與壬相親輔。所謂“有孚盈缶”是指除三爻辛以外,還有上爻庚和二爻己,如果這些爻按照時間順序都來與初親輔,那么這對初爻來講就是一場災難?!敖K來有它吉”的“它”是指五爻,正是這個爻抑制了“有孚盈缶”傾向,所以初爻是吉祥的。
六二,比之自內(nèi),貞吉。
“比之自內(nèi)”意為從內(nèi)部親輔,“貞吉”為保持靜止或穩(wěn)定吉祥。
六三,比之匪人。
“比之匪人” 意為所要親輔的不是“人”(初爻壬)。上面談道,初爻壬的“有孚比之”主要是三爻辛,為什么三爻辭卻說不是初爻壬呢?原來三爻受五爻的制衡,有了一種向上的趨勢。
六四,外比之,貞吉。
“外比之”即自外親輔。探討比二與比四的親輔情況,必須了解它們的親輔對象,這個親輔對象與初爻的親輔對象是不同的,初爻的“有孚”主要指三爻,這是一種天道上的親輔;二爻與四爻所要親輔的主要是五爻,這是一種陰與陽之間的親輔,當然這里也有一個天道的順序問題。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qū),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顯”為顯示、顯現(xiàn)。比卦有五個陰爻,只有五爻是個陽爻,如以陰為“隱”,則五爻便是“顯”,“顯比”的意思是比卦諸爻的親輔關系至此而顯現(xiàn),或因此爻而顯現(xiàn)?!巴跤萌?qū),失前禽”意為“王”三次發(fā)兵追捕,結(jié)果還是沒有捕到?!耙厝瞬徽]”即邑人不須戒備。
上六,比之無首,兇。
? “無首”即沒有首腦,這是比卦中唯一一個遇到兇險的爻。
【簡析】
比卦提出的新原則主要有親輔原則,內(nèi)外原則和適度原則。
1、親輔原則。比卦講親輔,這是大多數(shù)治易者認同的,只是不知道比卦是通過諸爻間的不親輔來闡明親輔的意義。親輔原則是乾坤大法當中和合原則的一個具體化,我們知道,乾坤卦在談到諸爻關系時,規(guī)定了兩種基本關系,一個是縱向的包承關系或血緣關系,另一個是橫向的并列關系或朋友關系,和合是這兩種關系的體現(xiàn)。比卦中同樣也存在著這兩種關系,但是由于天道與人道的錯亂,事實上諸爻處于一種相對的靜止狀態(tài),沒有交流,沒有交往,當然也就沒有親輔,不過這種局面也有個好處,那就是誰也不傷害誰。師與比不同,師是有動因的,師五是個“只出不入”的爻,其斷語“貞兇”是說它保持靜止危險,但由于自身力量有限,所以也就只是“利執(zhí)言”;師二擁有強大的力量,至初既合天道,也合地道,至三合乎人道,這是師卦的“動源”,但是師二最佳的選擇是不動,保持威懾能力,不戰(zhàn)而屈人之兵才是戰(zhàn)爭的最高境界。如果師二不動,那么師初也就沒有“否臧”的問題,師三也沒有“師或輿尸”的問題,所以師是“動中寓靜”;比卦呈靜態(tài),但這只是特定時間條件下的靜態(tài),有些爻不是不想動,如“王用三驅(qū)”,只是想動動不了,所以比是“靜中寓動”。從靜態(tài)著眼看比卦諸爻,我們只能說它們需要親輔,而不是已經(jīng)親輔。例如比初壬需要三爻辛來親輔,但三爻辛是“比之匪人”;比二己需要與上爻庚親輔,但二與四處于相互平衡狀態(tài);比三辛與上爻庚之間有一個“天地相悖”;比四甲在比卦中是個“只入不出”的爻,它需要五爻癸來親輔,但四五之間又是一個“天人相?!保槐任咫m為師二所變,但在比卦中有兩個“相?!焙蛢蓚€不合時宜,至初是“天地相悖”,至四是“天人相悖”,至二至上都不合時宜。比上與三是個“天地相悖”,比二與四互衡,沒有至上的動力,因此上爻才是“比之無首”,這個“首”就是二爻。如此看來,比卦六爻沒有一個爻是得到親輔或能夠親輔的,它們需要的才是親輔。比卦講到了沒有親輔的兩種結(jié)果,一個是吉,一個是兇,二爻與四爻都講“貞吉”,它們是孤獨的,但又是吉祥的,上爻兇的原因,就是“比之無首”,從人道上看,它又是個“后來者”。比卦也講到了親輔的一些條件,概括說就是要具有“血源”關系或包承關系,還要看三道的綜合作用。
2、內(nèi)外原則。在爻與爻的關系當中,有一個內(nèi)外之分,我們稱之為內(nèi)外原則。內(nèi)外原則也是乾坤卦蘊涵著的一個原則,坤卦五爻講“黃裳”,這個“裳”不是說的五爻自身,而是與五爻在空間上相鄰的坤二,對于身體而言,“裳”就是外在之物。在需卦中,同樣也反映了這種內(nèi)外關系,四爻講“需于血”,五爻講“需于酒食”,對于上爻而言,“血”為內(nèi)在之物,而“酒食”便是外在之物。比卦中明確地提出了內(nèi)與外這樣的概念,比二講“比之自內(nèi)”,比四講“外比之”,這是什么意思呢?原來這是講這兩個爻同五爻之間的一種關系,比五為癸,對癸而言,二爻己為內(nèi),五爻甲為外,這是一種比鄰關系,由于這種關系不一定就有血緣上的直接聯(lián)系,如辛與壬、庚與辛等等,所以這是一種橫向的朋友關系或相鄰關系。解“比”為親輔是對的,但不全面,沒有親輔只有相鄰,也是可以叫“比”的。
內(nèi)與外的規(guī)定也是相對的,坤五為癸,坤二為庚,兩個爻沒有時間上的直接聯(lián)系,只是空間為鄰,站在坤五的角度,便以自己為“內(nèi)”,以二為“外”。需與比的內(nèi)外之分則是站在某個爻的立場上,視先為內(nèi),視后為外,這里的先后是時間的先后,如癸視己為先,視甲為后等,這與坤卦的規(guī)定還是有所不同的。
3、適度原則。對于任何一個事物而言,無論是它的需求還是供給,都有一個限度,不足或超出,都是對這個事物的破壞,比卦向我們展示了這個原則,“有孚比之”原不是什么壞事,但“有孚盈缶”就糟糕了,因為這已經(jīng)過度。適度原則是乾坤大法中的均衡原則的一個具體化。從靜態(tài)角度看,比卦不均不衡,但從動態(tài)來看又能保持平衡,這是比卦比較特殊的地方,因此把握適度也就顯得尤為重要。
除了以上幾項原則外,比卦也包含著其它許多重要內(nèi)容,比如“原筮”、“王用三驅(qū)”等等?!霸咴镭憽钡囊馑季褪窃哓缘某踟池澄徊蛔儯^續(xù)充當比卦的人元,由此我們知道了師卦是怎樣變成比卦的,也知道了師是比的“原筮”,比則是師的“復筮”,還知道了六十四卦中所有奇數(shù)卦都可以叫“原筮卦”,所有偶數(shù)卦都可以叫“復筮卦”?!巴酢弊衷诒蓉郧耙呀?jīng)幾次出現(xiàn),比如坤三和訟三的“或從王事”,師二的“王三錫命”等,它使我們知道了六爻當中必有一個“王”,“王”自己不一定“從王事”,“王”有錫命權(quán),這里說的“王”其實是天元甲。比卦中的“王用三驅(qū)”是怎么回事呢?從比卦的天道可知,比卦的“首”原來是二爻己,它也是“王”,“三驅(qū)”是庚辛壬,也就是上三初,只是這“三驅(qū)”有的被拖,有的回頭,有的軟弱,也就沒有追上五爻癸,這就是“失前禽”,這可以看成是師三對師二一次不成功的報復,由此我們知道了六爻當中不是一個“王”,而是兩個“王”,一個是天元甲,另一個是地元己,只是這兩個“王”不能平起平坐,還知道了“王”也有自己的軍隊。
【誤區(qū)】
傳統(tǒng)易學對比卦的誤解主要有:
1、六爻卦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不是兩個三爻卦的疊加,比卦中雖有內(nèi)外之說,但不是說以下三爻為“內(nèi)”,以上三爻為“外”,“八卦學說”是傳統(tǒng)易學的一塊基石,是一個絕大的謬誤。
2、由于不了解真實的卦體與易道,所以對比與師的關系也就沒有弄清楚,錯把師比的關系看成了“覆卦”,其實兩者是“同元不同方”,也就是初爻的爻位相同,但運行方向不一樣,或者說表示的時間不一樣。
2、對于比卦的主旨,一般以為展示的是事物上下、彼此之間相親相比的道理,卻不知道這個道理是通過不相親相比而展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