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戴爾·卡耐基的《林肯傳》第六章中,林肯與瑪麗·陶德的相識背景充滿了復(fù)雜性和戲劇性。林肯當(dāng)時是紐沙勒的一名年輕律師,而瑪麗則是一位來自肯塔基州的富有家庭的女性。兩人在1839年冬天相識。林肯在社交場合中顯得笨拙、不修邊幅,甚至有些害羞,而瑪麗則是一個社交能力極強的女性,她的活力和善于交談的能力讓林肯感到驚訝。
盡管林肯在社交場合中表現(xiàn)不佳,但瑪麗的表親伊麗莎白·愛德華茲認為他有前途,可能成為瑪麗的合適伴侶。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伊麗莎白和其他人開始擔(dān)心兩人性格、教育背景和成長經(jīng)歷的差異太大,可能無法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林肯和瑪麗的性格截然不同:林肯成長于貧困的邊疆,教育有限;而瑪麗則享受了特權(quán)童年,接受過良好的教育。這種差異在他們的交往中逐漸顯現(xiàn),林肯甚至一度解除婚約。
盡管如此,瑪麗仍然堅持選擇林肯,她看到了他身上的潛力和未來的榮耀。而林肯則被瑪麗的社交能力和聰明才智所吸引,盡管她的性格和行為有時讓他感到困惑。這段關(guān)系充滿了矛盾和不確定性,但也為他們后來的婚姻埋下了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