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北京市房山區(qū)的李珊,今年年初時遇到了一件煩心事。母親賣給自己房子,竟被哥哥李霖告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買賣合同無效。和哥哥溝通無果后,李珊無奈求助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冠領律師接受委托后,近日成功幫助李珊打贏了確認合同有效的官司,法院駁回了哥哥的訴求。
李珊有兩個哥哥李霖和李斌,父親于上個世紀80年代去世,母親趙老太太健在。90年代末進行房改時,趙老太太作為乙方,與房山區(qū)房屋管理部門簽訂《房山區(qū)職工購買公有直管住宅樓房協(xié)議書》,購買了一套房子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
丈夫去世后,趙老太太一直由女兒李珊照顧,李霖和李斌很少探望母親。考慮到女兒多年來的贍養(yǎng),2019年時,趙老太太決定將房子以27萬元的價格賣給女兒,并和女兒簽訂了《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2019年5月,李珊取得了涉案房屋不動產權證書。
沒想到的是,今年過年時李霖知道了母親將房產賣給妹妹,竟然表示這套房子在父親去世后按照繼承自己也有份,不同意母親將房產轉讓給妹妹。一個月后,李珊收到法院的訴狀和傳票,原來是李霖將李珊和趙老太太告了。李珊無奈之下向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求助。冠領律所根據(jù)案件情況,安排徐群律師和王艷艷實習律師負責辦理本案。冠領律師接受委托后,代理李珊和母親趙老太太出庭應訴。
在庭審中,冠領律師向法院指出:
首先,根據(jù)本案相關事實,涉案房屋是趙老太太在丈夫去世后參加房改售房所買,并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雖然在房改售房過程中,趙老太太使用了已故丈夫的工齡,但是該工齡優(yōu)惠系依國家有關政策折算已死亡配偶一方工齡而獲得的政策性福利。該政策性福利屬于財產價值,而不具有物權屬性,并非房屋產權份額,因此涉案房屋屬于趙老太太的個人財產。
其次,趙老太太作為涉案房屋的完全所有權人,有權將房屋出售。因此,李霖認為母親無權處分涉案房屋,從而要求確認母親與妹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法院不應支持。同時,關于涉案合同是否履行完畢以及交易價格是否符合市場價格,并非確認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據(jù)。因此,對于李霖認為李珊未支付合理對價而要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法院亦應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對于李霖要求確認趙老太太與李珊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并基于合同無效而要求將涉案房屋恢復登記為所有權人趙老太太的訴訟請求,法院應當不予支持。
最終,法院采納了冠領律師的代理意見,判決駁回李霖的全部訴訟請求。至此,冠領律師代理李珊維權獲得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