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型”過春節(jié),說的是夫妻倆在過年期間各回各家過年,男的回自己的爸媽家,女的回娘家過。
首先,我很贊同這位來自廣州的李小姐和丈夫的這種做法。也很佩服他們敢于對傳統(tǒng)習俗挑戰(zhàn)的勇氣。
因為按照我國過春節(jié)的習俗,過年的時候,也就是年三十和大年初一,這兩天。過了門的媳婦兒是不可以在娘家過的。
對于這樣的習俗,人們是不會提出質疑的。普遍認為,這是多少年來延續(xù)下來的民間風俗。雖然知道這帶有一定的封建思想,但沒有人會覺得不妥。
一般情況下,年三十到大年初一在婆家過年,大年初二夫妻倆就回媳婦的娘家,有孩子的帶上孩子一起回去。
娘家人自然也是大操大辦,辦一桌豐盛的酒菜,來招待女兒女婿。
接下來初三初四,初五初六。女兒想在娘家繼續(xù)住,也可以。女婿一般不會常住,就自己先行離開了。
以上就是我們一般人認知中的過年。
而來自廣州的李小姐和丈夫結婚六年了,最近連續(xù)四年來都是各回各家過年的。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這也沒什么不妥,畢竟雙方都有各自的父母。
過年又是一年中最為隆重的節(jié)日,父母都希望和孩子們一起吃一頓年夜飯,感受闔家團圓的氛圍。
網(wǎng)上就有人說了,對于女方提出來的回娘家過年這個事,如果男方和男方的家人足夠的通情達理,這沒什么不好。
但是我認為,既然大家都知道,都認為過年是一個重要的節(jié)日,是講究闔家團圓的日子,那夫妻倆就不應該分開來過。如果是有了孩子的話,更應該一家三口在一起過年。
如果女方說不愿意去婆家過,要回娘家過。也可以,那就都回媳婦的娘家去過年。
帶著丈夫,帶著孩子,高高興興回娘家去。這不是不行,可以這樣。然后過完年三十和大年初一,再回婆家都可以。
如果都能體諒對方,也可以約法三章。今年回娘家過,明年回婆家過。公平公正,既隨了彼此的心愿,又照顧到了雙方父母的感受。
當然這是我的想法,個人認為,夫妻倆為了照顧到各自的家人,硬生生選擇“分居型”過春節(jié),多少有些殘忍。尤其有了孩子以后,孩子又跟著哪一方呢?這對孩子也顯得有些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