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晚上寫小練筆,一直不愿意動筆。問了半天,才說是今天又被同學給欺負了。踩壞了幾支筆,還被在臉上打了。說到傷心處,哇哇大哭。
看著娃難過,心里非常惱火。恨不得直接去把那個娃捶一頓。這樣的事已經(jīng)不是一次兩次了。但是,因為對方家長本來就是個混混,潑皮無賴式的人,就連校長都沒有辦法解決。所以,只能寬慰娃的心情,引導娃的心理。好在,娃哭了出來以后,慢慢的放松了。決定明天不去上學了。就剩這半個月了,不去就不去吧。
這是別人犯錯,自己受罪的典型表現(xiàn)。但事實就只能這樣。作為學校,不想招惹這樣的家長,那就只能受害方自己給自己寬慰了。這樣的事,如果發(fā)生在五年級,那就一定不能善罷甘休。這會了,還是忍一下算了。就幾天了,畢業(yè)以后,也就再也沒有交集了。
遇到這樣的同學,這樣的家長,真踏馬惡心。這樣的學校,不愿意承擔責任,也讓人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