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看黑龍江法治頻道的新聞?wù)嫦喙?jié)目,有一個案例《失蹤的男孩》。
這個案件發(fā)生在2015年7月27日,11歲的小男孩周強媽媽要去縣里辦事,就讓鄰居小劉幫忙照看下孩子。
平時兩家關(guān)系很好,小劉家比較困難,周家經(jīng)常救濟他。
等周強媽媽下午辦事回來,沒有看到自己的孩子,問小劉,他說周強上午十點多來他家喝水,然后又出去抓蜻蜓了,后來就沒再看到他。
全村的人都幫著周家找孩子,小劉也是熱情的跟著找孩子。
周強失蹤后,在外地打工的周強爸爸也趕了回來。
過了幾天,小劉給周家打電話,說他的一個朋友在哈爾濱,發(fā)現(xiàn)了周強,周強在他朋友那里呢,他去哈爾濱幫著把孩子領(lǐng)回來。
周家人也開著車奔哈爾濱去接孩子,剛到哈爾濱,周家人卻接到村長的電話,說孩子在小劉家找到了,但孩子已經(jīng)被害了。
周家人趕緊返回家中,周強是在小劉家屋里被挖出來的。
經(jīng)過審問小劉,他說周強在他家和他鬧著玩的時候,罵了他一句。他一氣之下,就用被子把孩子捂死了,然后用編織袋把尸體裝上,用繩子捆扎好幾圈,外面又套了一個編織袋,最后把尸體埋在自己家屋里。
只因一句罵人話,一個11歲活潑可愛的孩子,就慘死在小劉的手里。
小劉的人性泯滅了嗎?你是一個成年人,跟周家無仇無恨,人家信任他才把孩子交給他看護,沒想到卻死在他的手里。
全村的人都沒有料到,天天幫著找孩子的小劉,卻是真正的兇手,這是知人知面不知心??!